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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力度。为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首先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建设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其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组织婚姻登记人员参加了省民政厅、宜昌市民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坚持每月一次组织学习会,学习政治和专项业务知识和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每个人有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
二、加强依法婚姻登记的力度。加强依法登记工作,必须坚持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法律规定。认真审核当事人的有关资料,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婚姻登记。坚决做到“四不办”即: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资料不全或不相符的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的不办。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清正廉明,秉公办事的原则。
三、加强热情服务工作的力度。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难免和服务对象造成矛盾。特别是离婚登记当事人,有的证件不齐要求办理;有的酒后一方不到场要求办理;有的协议书没有写要求办理;有的户口簿未盖公章要求办理等情况。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做到耐心解释,并做到“六点”可减少不少的矛盾。即:“说话柔一点、微笑多一点、办事耐心一点、脾气小一点、解决问题细一点、客观理由少一点”。比如,8月8日当天办理婚姻登记83对,是历史上新人领证最多的一天。由于组织的好,应急预案做的好,没有出现一点问题。又如,今年计划生育生部门为退休人员发放独生子女费,这些老同志都是60年代至70年、80年代代办理结婚证,由于结婚证遗失、损坏,也查不到婚姻档案,要求补办结婚证990多对。特别是草埠湖因查不到档案资料跑了几次,有的配偶已死亡要求办理。但我们根据政策做了大量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客观处理问题,使婚姻登记对象满意补领到结婚证。
四、加强创建规范化单位的力度。根据民政部关于创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的通知精神,我市对婚姻登记处,按照规范化标准,在原解决人员、编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础上。今年,一次性投资9万元,对一楼原婚姻登记处办公用房130平米及二楼原居民住房80平米进行装修改造,使婚姻登记处总面积达210多平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一楼设为结婚登记室30平方米,离婚登记室30平方米,候登室30平方米,办公室30平方米,库存室10平方米;二楼为会议室40平方米,档案室40平方米。达到宽敞明亮的场所。婚姻登记大厅配备三台电脑设备及三台专打证件的打印机,使登记员每人一套设备,达到了办公信息化、自动化和网络化。1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