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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县人防办)成立于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人防办一班人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好成绩。先后被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区、省政府、省军区授予“人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多次在省、市人防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年我县被市政府授予“人防工作先进县“称号。回顾这些年的工作,主要是做到了四个“始终”:
一、始终把舆论宣传作为做好人防工作的突破口
《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于年颁布实施。当时,我县人防办公室还没有成立,没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落实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全县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几乎为零,全县干部群众对人防工作知之甚少。为此,成立之初,我们就把宣传人防法律法规政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作为推进我县人防工作的突破口,不断掀起我县《人民防空法》宣传新高潮。一是将人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编印成册,分送县领导及县直各单位,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的手中。二是多次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宣讲人民防空法律知识,阐明人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解释人民防空的政策条款。三是多次召开全县性的人防工作会议,邀请县人大、法制办、城建局、计划局、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广电局、土地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我县人民防空工作。四是在城区制作宣传标语牌,上街道,进社区,发资料,讲政策,搞活动。并结合人防宣传月,在电视台举办人防知识竞赛活动。这些年,我们通过各种途径,大张旗鼓,大造声势,大搞宣传,全县上下树立了人防新观念,广大群众的人防意识大大增强。
二,始终把“结建”工作作为人防建设的着力处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每个设防城市的法定义务。这些年来,我们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紧紧抓住“结建”工作不放松,我县人防工作迈入了一个新阶段。成立之初,通过省人防办批准立项,由省人防设计院设计,我们投资220万元,新建了我县第一个公用人防工程——莲花池人防地下室,并于年4月全部完工。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规范施工。整个地下室的侧墙、顶板、底板全部采用30厘米的钢筋混凝土浇注,开设了三个进出口,其中两个临街面,一个通校区,室内的防护、密闭、通风、排水、照明等各类设施全部安装到位,添置了发电机组。室内材料全部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整个地下室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设备配置齐,防空功能强。莲花池人防地下室的建成,标志着我县人防工程“零的突破”,开创了我县人民防空的新局面,为我县“结建”工作树立了样板,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很大。年7月,经省市专家和人防办工程人员检查验收,该工程被评为全省“优良人防工程”。随后,我们在中百仓储新建了1166平方米的防空地下室,并配齐各项设施;在县法院新办公楼新建了500平方米的人防地下室;在县商场改建处修建了1200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在熊湖商城修建了一个1200平方米的防空地下室。至此,我县民用建筑防空设施建设全面铺开。
三、始终把夯实基础建设作为人防战略的切入点
人民防空着眼于“防”,着手于“建”,着力于“管”。人防建设体现在,既要建硬件,又要建软件;既要建现在,更要建未来。为了搞好人防建设,我们把重点放在夯实基础工作上,花大气力做了三件事:一是着手修建人防指挥中心。年,我们根据市人防办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人武部的大力支持下,投资兴建县人防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一旦建成,将大大改变我县的人防工作面貌,对落实“战时指挥调度、平时演习训练”、“战时掩体、平时创效”、“以战为主、平战结合”的战略要求,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指挥中心选定在南城十四号路与县国税局交界处,占地5亩。目前,规划、勘察、选址、制图正在进行中,用地手续也将进行。二是制订完成了我县防空袭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县人民防空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安排,我们集中精力完成并报批了《县防空袭应急预案》、《县防空袭方案》,并配合落实了人防专业培训,人防队伍网络建设基本完成。三是做到了通信建设、“三防(防生化武器、防核武器、防毒气)”教育经常化。与县教育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通知》,先期在城区范围内的实验中学、望城中学、镇中等常年开展人防知识教育,要求每个中学生接受15课时的人防知识教育,免费向学生发放课本,向每所学校发放2套防毒服,逐步把人防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程。目前接受人防知识教育的学生人数达到3250人。四是坚持人防活动经常化。我们在县城区安装了7台报警器,城区警报覆盖率达到100%。结合人防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16日在城区鸣放防空警报,开展人防演示。
四、始终把规范执法作为法制人防的落实关
在我县,城区征地建私房、建办公楼向来普遍,大多没有配套防空设施,新的建房也很难把防空地下室纳入建设之中,这对于实施《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极为不利。落实人防法律法规,不仅重在“建”,更重在“管”。为此,在县人防委员会的统一调度下,我们组成一个行政执法小组,由一名副主任专管行政执法,全面负责我县旧房改建和新房建设中的人防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并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制订我县人防执法条款,完善各种人防法律文书和程序,设立了举报电话,建立了规范的行政执法档案,有记录、有证据,有回执,有处理,有结果,对每一个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统一调度,集体行动,分组实施,严格把关,做到“四个防止”。一是统一实行行政例会制,防止“乱表态”。对全县建设项目定期召开会议,区分不同的情况,统一执法尺度。二是统一执法口径,防止“乱开口”。坚持制度不放松,例会讨论定盘子,任何个人不得更改,不得在会议之外开口子,保证了执法的统一性,减轻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和难度。三是统一工作纪律,防止“乱作为”。不准接受交费单位或个人吃请,不准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准公费或因公受请,出入娱乐场所。发现不法行为,坚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统一落实责任,防止“乱插手”。继续实行集中审签制,多头把住“结建”关。严格落实责任状,专人负责,集体把关,领导个人不干预。每月10号至15号由县建设局、国土局、人防办、消防大队四家集中对全县的建设项目进行会审,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签字,不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施工,谁签字谁负责。对没有履行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一并给予政纪处分。对早年开发的商品房和一些私人建房,补办人防相关手续。对违规建房的,坚决实行拆除并处罚到位。与县法院联合办公,切实保证执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