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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自然经济社会里,社会成员的生活保障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体现为家庭自我保障,并未形成规范化、法制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市场经济开创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先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所形成的优胜劣汰,从客观上要求建立社会保障,为劳动者提供各种帮助,使其获得基本的物质资料,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使劳动力的再生产和合理流动成为可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机制与竞争机制相联系,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不均等,社会保障通过运用政府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对社会成员的收入进行必要的再分配调节,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从而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保障通过增减保障基金的存储规模,平衡社会供求关系,保持投资结构的合理化和保证投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经济的复苏,平抑经济过冷或过热的现象,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因此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障制度被誉为调节市场经济的“蓄水池”,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殊的国情和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从的情况看,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正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状况逐步好转,但发展不平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然较多。要实现国有企业的根本改革,必须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转换经营机制,形成公平竞争、公开监督的企业机制,并建立符合国际水平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而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真正实现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增强活力和竞争力,才能够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抗风险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和发展的深入进行。改革开放20多年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一条基本的经验就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所取得的成就也会丧失;没有稳定,人民群众的利益也难以维护。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国际上各个国家都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看作是经济体制正常运转的重要配套制度,作为治国安邦的一项基本手段。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应对“入世”的挑战,把我国建设成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尽快建立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三个代表”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保障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补、弱有所助、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目的。“德高莫过于乐民,行高莫过于惠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也是与时俱进的中国共产党人时时刻刻代表人民群众、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社会各种不利群体、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相继出现,依赖于社会保护的对象日益增多,而且呈不断扩大趋势。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着眼长远,要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切实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保障。早在50年代初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奠定了我国社会保障的基础。之后,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与城镇就业相关和国家负责、单位包办、板块结构、封闭运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正逐渐地被责任共担、社会化、多层次化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代替。但依然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依然面临着立法滞后、统放不分、资金短缺等方面的问题。在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制度信心不足,尤其是加入WTO以后可能会带来短期失业高峰的背景下,这种局面更显严峻。可以说,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成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瓶颈”之一。就来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关怀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两个确保”得到落实,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等项改革逐步推进,并十分重视下岗再就业工作,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维护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加之一些历史、自然和现实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工作还不尽完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主要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广,保障范围有限。截至年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有44.61万人,约占城镇就业总人口的87%。而中断缴费的职工已占参保总人数的14.9%。企业短期和临时用工漏保现象依然存在;私营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少,仅为就业总人数的3%。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率为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仅在12个市县启动,覆盖人数为28.1万人,覆盖面为60%,且各市县的进展差异较大。特别是生产经营情况不好以及长期停产、半停产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因无力缴费,职工得不到医疗保险,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贫困群体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工伤保险只在5个市县开展,生育保险也仅仅局限于银川市。
(二)社会保障资金严重短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国有企业兼并、破产、重组力度不断加大,下岗职工将逐步向失业保障转轨和并轨,失业人员总量不断增多,加之社会保险费征缴率不高,企业欠费情况比较严重,社会保障基金缺口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到年底,全区企业累计欠缴养老保险2.46亿元,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7043万元,养老基金收支缺口1.14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在逐年下降。
(三)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人们对“铁饭碗”的依赖性还很严重,择业观念陈旧。加之受人口多、资源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就业渠道不宽,就业机制不完善,劳动力市场不成熟,就业岗位相对不足等影响,我区城镇失业人员不断增多。截至年底,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已达3.51万人,而全年平稳出中心(再就业)仅有3199人,只占9.1%。预计“十五”期间,我区城镇失业人员仍将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今明两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人员比较集中,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为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四)社保信息管理层次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社保业务管理水平低。只有8个市县建有局域网,大多数市县和行业部门采取单机操作,硬件设备差,软件开发滞后。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信息数据量急剧增加,手工操作与单机管理模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致出现业务管理环节不严密、监控制约机制不健全、处理业务随意性大,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和缴费基数核定容易出差错等问题,直接影响全区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体制不顺。目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实行条块交叉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统一管理,人员由各市县任免和管理。特别是实行统筹养老金社会化确保发放以来,有的市县从地方利益出发,以改革分流“减负”为名,迎合企业推卸责任,在政策上随意开口子,自定优惠政策,擅自放宽“病退”等标准,增加了社会保障的负担。
三、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党的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并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原则。党的全会也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目前,党和国家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现在关键就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两个确保”。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社会保障工作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不折不扣地贯彻这一政策和措施,并多次强调,做到“两个确保”就完成了劳动保障工作的99.9%。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始终把“两个确保”做为头等大事、第一位的任务来抓紧抓好。今年,国家决定把、辽两省作为全国机械行业兼并破产试点省区。这对我区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结合这次试点工作,已确定在全面完成前两年28户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再争取8户企业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使我区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破产问题基本解决。这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随着这些企业兼并破产的实施,全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总量进一步加大,做好兼并破产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十分重要。我们要加大社保工作力度,切实保证资金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特别是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监控力度,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使“两个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要进一步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力度,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覆盖全体城市居民的最大“安全网”,也是特困行业职工和城市贫困群体的“生命线”,我们要深怀爱民之心,以满腔的热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全力以赴地做好这项工作,切实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扩面征费工作。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要制定措施,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区级统筹,力争实现“十五”期间城镇各类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养老保险的目标。要把完善失业制度和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做为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来抓,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过渡的并轨工作。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继续按照“全面启动、稳步扩面、狠抓管理、完善政策”的基本思路,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药品流通体制“三改并举”的方针,加快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进度,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型的医疗保险体系。同时还要进一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和实施范围,尽快完善生、老、病、伤、残社会保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关键要改进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突出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严格征缴手段,依法扩充基金来源,建立基金管理机构,堵塞漏洞,提高征缴率,清理回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被挤占挪用的基金,特别是要加强对有能力缴费而仍发生欠费的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减少资金流失。同时,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增加地方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性支出的比例。进一步拓展思路,积极开辟新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可行方式,努力实现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和保值增值,使社会保障事业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出台相应的地方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行使国家的监督检查权,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的监管。要配合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建立起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制度,依法处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要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法律意识,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水平,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四)加快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基层工作机构建设。积极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快政府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区的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是适应国民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建立和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要以地市资源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快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步伐,逐步实现全区社会保险信息联网。要加快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低保人员数据库的技术支持系统,以切实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底数不清、数据不实等问题,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
劳动保障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大量的工作在基层,必须把基层建设搞好。要结合市县机构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基层工作机构的建设,理顺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同时还要继续重视和加强就业服务、社保经办、职业培训、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以及信访等基层工作机构的建设,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乡镇,建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五)扎扎实实地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最根本措施,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充分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改革的措施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抓好转变就业观念的教育,拓宽就业渠道,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就业机制。要切实将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坚持做到经济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深化改革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城乡经济协调与扩大就业相结合,广开就业门路,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辟更多的就业渠道。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贫困群体中一部分人的再就业问题。要加大就业解困工程的宣传力度,制定必要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社区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之成为安置下岗职工、吸纳城乡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要积极培育、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加强管理和监督,保障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后的合法权利。
(六)加强领导,转变作风,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奋发有为的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转变职能,依法行政,自觉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宏观管理和服务,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总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件“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和奠基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