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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抓执法维权,促健康消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交流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继续推进“两项制度”建设,通过本次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乳制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销售废弃食用油脂行为,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内容
一)切实开展乳制品市场整治行动。
做到票证齐全、台账规范;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等自律制度,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切实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把乳制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加大乳制品监测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检,对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和有毒有害的乳制品,要及时依法有效下架退市,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
全面整治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根据渝工商办发〔〕159号文件要求。利用掌握的情况,选择部分重点食品品种对其进行质量监测,依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三)全面开展废弃食用油脂整治行动。
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执法资源,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食用油脂经营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积极引导和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督促销售者严格执行食用油脂的索证索票制度,进以步完善购销台帐;加强对上市食用油脂的质量监管,加大对经营劣质食用油脂和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
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四)深入开展好红盾护农整治行动。
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按照渝工商办发〔〕7号文件精神。整合执法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农村市场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检查,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二是要围绕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等新农村建设重点商品开展检查,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三是要围绕农村食品市场开展检查,以米、粮油、糕点、副食等农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量大的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
五)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防控力量、明确防控任务、落实防控责任,结合渝工商办发〔〕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禽流感疫情市场防控监管应急预案,增强防控的预见性和有效性,强化禽类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密度,对未经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各类禽产品,要依法予以查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的防控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各局要建立健全整治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1日)结合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工作的组织和部署。要认真开展前期法律宣传和舆论准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确定重点检查的区域、场所,完成清理整顿对象梳理排查等基础工作。
遏制违法经营行为,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日-5月10日)各局要在整治行动中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引导科学消费,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大力宣传工商部门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整治效果。市局拟选定34个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组织新闻媒体在3.15期间进行报道采访,进行正面宣传。
形成全面性的工作总结,三)总结巩固阶段(5月11日-5月20日)认真总结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并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开展此次“抓执法维权,高度重视。促健康消费”整治行动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各局要将此次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