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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铁路管理经验交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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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铁路管理经验交流

近年来,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交通运输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铁路局积极适应形势,大力推进改革,特别是引导专用铁路参与社会运输,有力地促进了河北铁路事业发展,谱写了地方铁路发展新篇章。

一、铁路体制改革稳步实施,适应形势要求的行业管理体系初步创立

我省地方铁路兴起于1958年。为加强对地方铁路建设和技术的指导,我省、省政府于1960年在天津成立了河北省地方地方铁路管理局,为河北省人民委员会直属局,负责全省地方铁路修建、运营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50年来,我省地方铁路管理体系几经变革,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适应铁路发展趋势,积极推进了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2004年11月,适应统筹全省铁路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需要,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局由“河北省地方铁路管理局”更名为“河北省铁路管理局”,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我局的作用,统筹谋划全省铁路工作,加强与国家铁路部门和省市县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快推进涉省国铁规划项目的实施和我省中长期铁路规划项目的起步,尽快构建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铁路网体系。

二是2006年9月,为加强我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局加挂“河北省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

三是2007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工作协调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冀机编办控字[2007]438号文批复河北省铁路管理局(省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清理整顿方案,明确赋予河北省铁路管理局(省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编制铁路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核发铁路运输营业许可证等17项主要职责。

四是2003年12月,根据十六大精神和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按照省交通厅改制工作总体部署,我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着手启动了直属企业改制工作。2007年7月,局属最后一家企业石家庄轨枕厂移交省国资委管理,我局实现“事业分开”,迈入行业管理新阶段。目前,全行业企事业单位已达30个。

二、专用铁路作用得以发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社会对铁路运输的需求总量急剧增长,但既有地方铁路运输能力和技术改造、新线建设一时难以满足运输需求。同时。随着企业改革中主辅分离步伐的加快,原只为企业自身提供运输服务的专用铁路进入市场参与社会运输成为可能。针对这一发展形势,我局重新审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概念和分工,跳出传统的地方铁路小圈子,认真研究探讨如何使既有的专用铁路合法的进入市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2007年7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我局首先将首钢矿业公司运输部作为试点纳入了地方铁路行业管理。2002年,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于7月1日将承钢运输部纳入行业管理。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按照稳步推进的思路,又先后将开滦集团、峰峰集团、涞钢、石钢、新晶焦化、石炼化、秦皇岛港等单位专用铁路纳入了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合计延展里程931.85公里。专用铁路单位的加入,使我省铁路运输力得以迅速扩充,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从2001年至2009年间,我省铁路运输以货运量年均增加1410万吨、货物周转量年均增加9.7亿吨公里的增速,充分发挥了我省铁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直接保障了秦皇岛、唐山、黄骅等港口和西柏坡、陡河、滦河等电厂,以及开滦集团、峰峰集团、首钢矿业、承钢、首秦金属、耀华玻璃等重点企业的运输需求。2009年,全省铁路完成货运量1.4亿吨、货运周转量92.9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35.8%和48.7%。其中,专用铁路完成货运量5357万吨、货运周转量9.4亿吨公里。实践证明,将专用铁路纳入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可有效发挥其运输能力,缓解区域运输市场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在繁荣铁路运输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这些专用铁路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其市场主体合法地位得以确立,运输安全得以保障,市场行为得以规范,并在行车计划、运输组织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基本完成了向铁路专业化管理的转变,适应了走向社会、走向市场的需求。新晨

三、铁路法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保障铁路事业科学发的准则得以确立

为加强行业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工作。自1961年12月制发《河北省地方铁路工务技术管理规则》起,制定了一系列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管理规程,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1993年12月28日,为加强地方铁路管理,发挥地方铁路作用,提请省政府施行了《河北省地方铁路管理规定》,较好的促进了我省地方铁路事业的发展,适应了区域经济建设需要。2003年以来,我省铁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将我省铁路推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依法行政、依法治路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现行《铁路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河北省地方铁路管理规定》施行中已成熟的内容和多年来积累的铁路管理经验为主要依据,制定一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省铁路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以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铁路市场培育规范的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2005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推进地方铁路法制建设工作的力量,经过多次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铁路系统各单位,以及国家铁路部门的意见,历经省交通厅、省法制办、省政府、以及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多次审议,反复修改,并几经努力争取。2007年5月24日,《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以第77号公告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我局具体实施地方铁路管理工作,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省地方铁路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规划建设、运输营业、安全管理等工作确立了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这是我省地方铁路管理领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省地方铁路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法规保障,对于加快我省地方铁路建设、保障运输安全畅通、促进经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为核心,以《河北省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法》、《河北省地方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河北省铁路运输营业许可审验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为延伸,我省铁路行业管理的法规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2010年,我们将坚决按照全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地方铁路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筑牢安全发展理念,确保铁路安全持续稳定;夯实工程质量基础,促进地方铁路建设加快实施,确保完成投资15亿元;加强市场研究指导,保持铁路运输增长态势,力争货运量达到1.5亿吨、货物周转量突破100亿吨公里,为推动河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