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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2007年7月5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州办发[2007]20号)。一年多来,我办按照《通知》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编办的耐心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效推进,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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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情况
按照州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我县应该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机构有558个,编制6976名。其中党政群机关45个,编制584名;公检法司系统40个,编制368名;乡镇街道办和财政所36个,编制35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3个,编制365名;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349个,编制4821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5个,编制486名。
(二)工作步骤
我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州编办统一部署的时间要求,分三步进行:一是在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行,于2007年底完成;二是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从2008年1月开始到2008年6月底完成;三是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从2008年7月开始到2008年9月底完成。
(三)工作进度
截止2008年9月底,我县应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558个机构,已完成558个,完成率100%。其中:要求2007年底完成的164个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求2008年6月底前完成的349个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以及要求在2008年9月底前完成的4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都已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
二、主要作法
(一)提前调查摸底,认真制定方案
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完成,2007年上半年,我们对全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开展了一次的调查摸底。清理了“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人员,清退了单位自聘人员和临时人员,全面掌握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底子。州办发〔2007〕2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工作需要制作了“编制实名制审批表”、“人员花名册”、“编制实名制公示榜”等一系列表格,并拿出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程序、实施方法和步骤。登记程序为:单位填写初表——编办审核通过——填写公示榜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填写《机构编制管理证》。实施方法为: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即:先抓没有超编单位,后抓超编不多单位,再抓超编严重单位。实施步骤为:按州办发〔2007〕20号文件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一阶段要求提前1个月完成。
(二)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宣传发动
为了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2007年7月,我们把州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详细汇报,获得了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当即指出: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直接统一领导。成立由编办主任刘世竹同志任组长(2008年3月后由蔡明辉同志担任),副主任石昌生同志、刘玲同志任副组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组,明确由单位的有关领导分管,政工人员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要确保工作进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做到环环相扣,丝毫不乱。
2007年8月15日,我县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花办发[2007]18号)文件。随后,我办采取三项措施进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召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政工人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二是各单位组织召开实名制登记工作会议,让所有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意义;三是通过电视媒体和横幅标语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分流超编人员
2007年8月18日,我县开始按照既定方案全面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机构审核上,我们要求各单位必须按《机构编制管理证》内容填写好成立时间、成立文号,内设机构、编制核定时间、变动时间、变动文号等详细内容。在人员核定上,我们要求各单位把编制核定到岗位,必须弄准人员基本情况,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按照核定的编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综合考评等的方法,结合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开公正地确定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当碰到一些超编人员或超职数配备领导较多、难以按照以上规定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的单位,我们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职工三种岗位的编制分开,互不挤占,一般干部按进入单位先后顺序进行登记,领导人员按任职下文时间先后进行登记,满编或满职
数后的人员暂时列为编外,待空编后自然上编。
为确保超编人员分流任务按时完成,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消化超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三种消化超编人员的方式:一是利用自然减员消化。除单位自然减员调整外,每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份额安排超编人员和地财编制人员。二是县内调剂消化。根据职能履
行需要,在全县编制总额范围内,对编制、人员进行动态调整,盘活人员编制存量。三是利用人员分流消化。具体分流措施为:选派部分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员到企业和基层任职;动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适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返回专业技术领域工作;鼓励年龄在30岁以下,学历在中专或高中以下的人员进行更高学历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辞去公职、搞生产经营、自谋职业,支持其领办、创办、承包、租赁企业等等。
(四)推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在实名制推行过程中,我办要求各单位在确定在编人员名单报编办审核后,要在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情况。公示期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公示工作全面落实,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分县直和乡镇两个督查组,从2007年11月26日开始,对各单位开展编制实名制公示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下到单位后做到了“两看一听”。即:一看所督查的单位是否在显要位置张贴了经编办盖章审核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二看公示表中所填栏目是否出现改动或变动;一听即深入干部职工中去,认真听取他们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和看法。经过督查,全县555个单位全部在公共活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了《编制实名制公示榜》。
(五)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一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2008年5月,我办购买了多组铁皮档案柜和700多个纸质档案袋,把收集上来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材料和编办留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按单位分别装袋,贴上标签,分系统编号整理入柜。同时,制定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档案。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干部调整、人员调出、人员离岗退休等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保证档案材料的及时更新,所有登记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日常审核和年审制度。制度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管理证》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携《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同时更新所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予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除平时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外,每年12月,集中审核一次,并会同组织、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形成相互协调配套的控制约束机制。为加强对全县机构编制的管理,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今年,我县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按2008年9月底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开展2009年部门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按编制内的实有人数计算,超编人员不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这种财政预算与人员编制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打破了人员越多经费就越多的“供给制”模式,调动了用编单位的节编积极性,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三、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意识,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推行之前,虽然我们也进行了大量的机构编制知识宣传,但一些单位人员甚至部门领导还在认为人员即编制,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编制和资金,把人员与编制完全等同起来。有的虽有粗浅认识,但编制概念模糊。出现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淆;全额编制、差额编制、自筹编制混淆;从下级单位长期抽调工作人员,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不正常现象。通过实名制管理,把编制落实到人,不仅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关心自己的编制和身份,都产生了“危机”意识,提高了对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还理顺了全县编制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了编制的管理,严肃了机构编制的纪律。
(二)改变了机构编制管理注重编制总量的审批和控制,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比例和结构等情况缺乏监管的状况,适应了新形式下机构编制“前置”管理的需要。在实名制工作推行之前,编办主要工作放在编制的总量审批和控制上,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和结构等情况缺乏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把编制落实到人,使各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白了单位的职能任务决定岗位和编制数量,岗位性质决定需要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结构,从而加大了编办和用人单位对编制、岗位以及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力度,适应了新形式下机构编制“前置”管理的需要。
(三)改变了人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淡漠的态度,提高了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意识。在实名制工作开展之前,人们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意识薄弱。在实名制推行过程中,我们一是通过在编人员登记过程进行张榜公示,实现公平公开;二是公开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异动的监督;三是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编办、人事、财政等职能部门之间配合和协调,在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这不仅确保了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还提高了人们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意识。
(四)激活了用人机制,转变了干部作风,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在编制实名制的实施过程中,通过竞争上岗的实施,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的科学用人机制,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危机意识,给广大干部带来了深刻的思想触动。如今,在编的,爱岗敬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编外的,深刻反思,决定通过努力重塑形象,争取下次竞争上编。各级机关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四、两点体会
(一)工作任务要全面完成,上下认识必须统一。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全面落实需要部门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牵涉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全面完成这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我们在工作中抓住认识这个根本,通过各种途径统一全县上下的思想认识。譬如为抓好领导层的认识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在大小会议上提到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和意义,并组织召开各级领导小组人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具体情况,达成共识,形成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正确引导,让广大干部认识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项中央有精神、州里有部署、现实有要求的工作,是一项势在必行、非搞不可的大事,从而减轻了工作阻力,保证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任务要全面完成,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还没有具体的法规政策依据可循,大家只是按机构编制系统自上而下提出要求实施。因此,工作的实施效果往往决定于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县委、县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并在资金、人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今年初,在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施实名制管理过程中,由于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多,工作遇到了很大阻力,一度停止不前。蔡明辉主任上任后,及时了解情况,拿出了解决意见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获得了大力支持。先后下发了《关于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花编办发[2008]09号)、《关于限期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花编办发[2008]27号),明确指出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实名制工作的单位,将由县委督查室给予通报。通报后仍然没有完成的,将会同县监察局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处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实名制工作进度突飞猛进,所有机构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没有一个被通报的。新晨
当前,我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虽然完成,但长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后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譬如:如何加大监督控制手段,确保人员异动情况的及时报送?怎样把实名制管理软件与工资发放系统结合起来,建立组织、人事、财政信息共享平台,对各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实时监控?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