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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网吧市场发展历史及现状
我县首家网吧成立于2001年,此后全县网吧业逐步兴起,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在2001-2002年间,为起步期。政府对网吧行业的监管尚无法律方面的规范,兴办网吧相对自由。第二阶段在2003-2006年间,为有限度增长期。国务院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11月15日施行,网吧管理被纳入法制轨道,2003年全县审批网吧21家。第三阶段在2007年以后,为规范化发展期。2007年国家对网吧数量和布局提出新要求,当年全县20家网吧被压缩到14家(城区12家、乡镇2家),网吧监管部门新增“技术监控”、“上网登记”等措施强化管理,网吧经营逐步规范。2009年上半年上级要求在无网吧的每个乡镇设立一家网吧,我县依照市文化局《关于解决网吧重新审核中各县市区乡镇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花林寺镇、旧县镇、茅坪场镇、河口乡新设立了4家网吧。
目前,现有合法注册营业性网吧18家,其中12家分布在城区,另外6家位于其他乡镇。全县各网吧总注册资本281万元,拥有电脑542台,从业人员40余人,2009年营业额达到192万元。
二、国家对网吧管理现行政策
国家对网吧监管的现行政策主要体现在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网吧监管相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归纳起来主要在下列三个方面:
一是改善宏观调控。对网吧实施总量控制,坚持“有进有出”。综合运用市场准入、执法监管等手段促进网吧市场秩序规范。加强和完善网吧许可的政务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许可工作。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实行文化、公安、工商部门间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其中,文化行政部门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已有规定,继续实行量化管理和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落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网吧行业协会的指导,大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网吧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网吧连锁。加大对网吧存量市场的整合规范,推进连锁化发展,为网吧连锁企业争取政策优惠。
三、我县网吧管理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文体局积极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依靠县直相关部门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网吧管理上的政策要求,坚持“总量控制,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坚持落实“健康繁荣、安全有序”的网吧市场建设方针,以网吧专项整治为重点,依法开展对网吧市场的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网吧专项整治措施,赢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07年、2008年、2009年县文体局连续三年被省文化厅授予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有健全的领导机制。县文体局有“网吧”管理领导小组。文体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人按照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对整个执法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实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依法开展。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制度》、《文化稽查责任追究制度》、《文化市场稽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等环节,严格履行法律程序,确保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坚持日常监管到位,注重部门相互配合。县文体局坚持在网吧管理上,采取日常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严格开展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稽查。包括对网吧环境卫生、制度上墙、悬挂警示牌、上网登记、安全经营等方面进行治理与监管。考虑到放学后及双休日、节假日是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高峰时段,县文体局把稽查的重点时段确定为这种时间段,坚持节假日安排值班,通过重点稽查坚决治理和防范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同时做到坚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实施联合检查,及时查处网吧的不法经营行为,维护合法网吧的利益。今年上半年对全县18家网吧累计检查130余次,处罚违规网吧3家,取缔黑网吧1家。
四是重视群众监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县文体局向社会公布两部举报电话,落实专人,做到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县文体局还规定,凡是受到群众举报的网吧(属恶意举报的除外),纳入近期重点稽查对象,加大稽查密度。今年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县文体局依法督促关闭旧县、花林寺等地两家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分别处罚两家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网吧。
五是加强网吧业主的法制教育,提高业主经营素质。按照“宣传教育为主、整治查处并重”的工作思路,重视对网吧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培训。每半年召开一次网吧业主培训会,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各级对网吧管理的要求。结合培训教育,组织网吧业主签定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经营、守法经营。通过教育活动,让网吧业主明白违规经营的风险,自觉做到合法守法经营。
四、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网吧业是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在对文化产业的行业监管上,目前主要存在编制和经费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县文体局至今无专职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目前日常执法工作均由其它人员兼职。二是执法办案经费不足,无法有效应对全年的各种专项性、应急性执法行动。
文化产业是一个正在兴起的朝阳产业,文化产业的市场监管和服务亟待加强和改进。令人欣慰的是,中央和省已经就地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先后进行了专门的部署。我县县委领导刘学甫同志、张骏同志也分别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根据县领导安排,目前县文体局已起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撤销县文化体育局内设机构文化市场管理股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设机构稽查大队,整合现有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实行统一执法。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由县政府委托县文体局管理,干部任免按照现行宣传文化单位干部管理规定办理,拟定编制6人,建议所需经费参照其它执法执纪机构予以落实。目前该方案已提请县委、县政府决策。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各位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随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县对包括网吧在内的各类文化产业的市场监管必将进一步规范,服务必将更加有效,必将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进入一个又好又快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