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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矛盾纠纷解决调研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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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局矛盾纠纷解决调研材料

从今年的烟草局维稳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压力来看,稳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地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了切实了解和掌握当前我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特点,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带着这一问题和课题,根据省综治办的统一安排,我县烟草局在全系统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调研活动,对本局、各区局及基层所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总体来说,县区两级综治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但是,不可否认,就当前而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在机制和措施等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和完善。下面就当前完善矛盾纠纷三级调处机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2014年我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共调处各类纠纷宗,调解成功宗,调解成功率100%,防止了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件。其中分局调解宗,分局调解宗,分局调解宗,分局调解宗。排查调解了与经营户的行政执法中矛盾宗、与经营户的卷烟营销服务如紧俏货源分配不公的矛盾宗、烟叶收购中与烟农的烟叶定等级矛盾宗、与员工的劳动用工分配改革矛盾宗。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局县区所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我局矛盾排查工作中已发挥了实效,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我局矛盾排查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责任,切实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我局各级部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负其责。通过走访群众,采取集中排查分析研究矛盾类型、特点,提出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措施,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创新思维,求真务实,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二)积极排查,形成和落实经常性排查机制

我局深入辖区各烟草企业、烟草经营个体户及烟农开展新一轮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每周集中分析,发现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调处措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三)抓好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通过墙报、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道德教育,促进烟草企业,烟草经营户及烟农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及时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取得的成效,提高群众化解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很好地做到了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排查不到位不放过、调处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抓好事后回访,防止矛盾反复化

我局建立了“一事一回访”制度,调解好每一件纠纷,积极做好主动走访双方当事人工作,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追根究源,对症下药,防止纠纷再次发生。

二、我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所与所之间工作的不平衡

我局所辖个基层所的调委会成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与承担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不相适应。随着我局烟草工作中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规范化轨道,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的方式,已经从原来的靠辈份压服,靠威信降伏,转变为依法管人、以理服人。程序上也从随意游说转变为严格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制作、依法依理调解、达成协议等规范运作。多年不变的我局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由于文化、年龄的限制,一部分已经不适应现阶段我局矛盾排查工作。从我局基层所综治办调解的宗纠纷的分布情况来看大部分基层所是“大量矛盾基本不上交”,少部分基层所“矛盾基本上交”。

(二)区局一级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区局工作的特点是点多、线全、面广、事杂、检查考核多,人员结构是人少、年龄偏大。这种工作和人员特点导致我局区局干部一般都要身兼数职,大量精力忙于应付日常业务工作,无暇顾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另外各条业务线所承受的维稳工作压力差异很大,一般日常事务越忙的业务线矛盾纠纷越多越难解决,日常业务工作不忙的业务线矛盾纠纷越少越好解决,长期的差异导致各业务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从目前我区局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现状来看,无论在干部想法上还是实际工作中,总体还是区局综治中心的人员在矛盾纠纷面前孤军奋战,不过我们各区局09年就改变这种状况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目前这种情况正在好转。

(三)县一级对全局遗留问题没有建立长效化解机制

虽然县局十分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了县局领导接访群众制度,通过县局领导接访确实解决了不少的重大信访问题,大量问题还是签回区局或基层所自己解决。而且这些问题的解决一般都是群众不断上访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些问题是群众在区局、基层所二级解决不了,又没有其它地方解决,导致上访群众上上下下地跑。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会增加处理难度,另一方面会失去群众的信任,从而会影响我局的形象,导致越级访的数量上升。

三、对解决上述问题的想法

(一)加强基层所一级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

发挥基层所矛盾纠纷排查处组织的作用,着力解决烟农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维护我县烟草工作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而基层所矛盾纠纷排查队伍的建设,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关键。我局基层所矛盾纠纷排查队伍的素质是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质量、作用、发展、前途的决定性因素。只有不断加强基层所矛盾纠纷排查队伍建设,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需要。要提高矛盾纠纷排查队伍的素质,就必须不断从文化结构、知识结构加以优化,形成一支有文化知识,有较高群众威信和调解能力的高素质的队伍;还要不断调解员的选任渠道,把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吸收到调解组织中来,逐步完善我局基层所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充分调动我局基层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

(二)真正发挥区局综治委的作用,建立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区局要把正确处理我烟草系统内部矛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对矛盾纠纷"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了单位和个人。针对不同情况的矛盾纠纷,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业务共同参与调解。各区局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中心主任由区局党委分管领导兼任,专职信访员、基层所所长为成员,组成“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调处”办公室),“联合调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力量,把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联合调处中心在维护我局烟草工作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具体工作中各业务线要做到:一是联合接访。“联合调处”办公室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岗位,根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受理,接待群众来访。二是联合排查。按条块结合的原则,“联合调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排查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做到步调一致、协调统一。每半月召开一次调解例会,收集信息,分类汇总,分析排查,及时向县局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共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三是联合调处。“联合调处”办公室每周召集一次调度会,统一安排处理受理和排查出的案件。对性质单一、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调处中心调查处理,或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对成因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由“联合调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建议设立县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或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专家组

设立县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可以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种职能集中在一起,主动、及时化解我局各区局、基层所遗留的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和基层所通过相应程序不能得到解决的新发生的矛盾纠纷,使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干部能从这些长期纠缠不清的矛盾纠纷中解放出来。如果设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这类矛盾纠纷就可以及时移送到县局处理,就有可能在当事人产生怨气前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县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区局“联合调处”办公室,基层所调委会一起构成完善的县、区、所三级大调处网络。如果设立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条件尚不具备,我们可以抽调全县局最有经验的调解员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专家组,由专家组对各区局、基层所的积案进行会诊、调处。

有了我局完善的三级调处网络,才能把群众的诉求真正解决好,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才能真正实现我局矛盾纠纷工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