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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年的工作。
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年,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坚持服务大局,严格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去年围绕扩内需保增长、合理使用土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8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廉政监察组,对中央、省拉动内需项目派驻廉政监督员,对全市550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全面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35个,促进了扩内需保增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违法占地、违规入股煤矿等案事件94起,155人受到追究和处理。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认真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教育收费、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成品油税费改革等专项治理,加强对“四项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落实情况的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积极推动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脱钩,依法撤销违规行业协会25家,全市清理评比达标项目557个,涉及金额1234万元。严肃查处骗取低保金、医保金和乱收费等典型案件32起,处理51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基层站所实现常态化。在互联网开通“市行风晴雨表”,建成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市长便民电话全年受理群众诉求81396件,办结率98.5%,群众满意率92.3%。
坚持从严惩治,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共受理群众举报5671件(次),立案1025起,党政纪处分103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160人,挽回经济损失7551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5起,涉案金额3130.39万元。
坚持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干部自律。围绕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努力构筑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市勤政廉政宣誓制度》并在全市全面推行;组织15000多名党员干部到廉政和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建成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156个;积极开展“廉政预警”活动,32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受到任前廉政谈话,各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上廉政党课380余次;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款出国(境)组团、出访人数和费用较去年同比分别下降37.2%、37.8%和29.7%、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同比下降16%、公务接待支出下降14.6%,共节约财政资金9098万元。严肃处理违反廉政规定案件31起。全市党员干部上缴廉政帐户资金230余万元。
坚持制度创新,推进体系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围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廉政监督的暂行办法》、《市国土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0多个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全市工程招投标1127个,涉及金额55.26亿元,政府采购3166项,涉及金额23.38亿元,土地招拍挂31宗,涉及金额14.56亿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13宗,涉及金额49.36亿元。经济责任审计227人,纠正违规资金1.3亿元。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违规擅自提高容积率、党政机关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治理,自查建设项目976个,专项检查316个,发现并整改问题347个,查纠13个单位私设小金库330万元。
坚持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认真落实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积极开展“一把手”汇报和廉政督查活动,5个县级单位“一把手”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并接受评议。对16个县(市)区、45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廉政督查。对112个单位重大事项、42个个人重大事项进行了廉政提示。建立了纪检、组织、编办列席下级党委研究干部编制工作的常委会、编委会制度,对超职数配干部、超编制进人进行了专项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先后有4个领导班子70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坚持强化基础,推进阳光工程促进基层稳定。在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和民主评议活动的同时,结合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市重点推进了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和“村务公开大台历”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均建立了“三资”服务中心,2940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公开大台历。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企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坚持优化环境,提高服务效能促进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优化发展环境10项制度,积极推进经济发展环境区域综合评价等7个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制度,全市设立监测点650个,聘请监督员680余名,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建成电子监察系统一期工程,对全市5313个审批项目进行实时监控,市行政服务大厅请办事项平均办结时限由15.6天降至6.8天。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市优化办向40个企业派出31批首席服务官,帮助企业解决急难问题41个。建立市县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帮助1273户重点服务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发展环境信用评定、党政机关作风纪律评议、效能暗访抽查、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推动各项工作提质、提速、提效。
坚持队伍建设,提高执纪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提高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编印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千题问答》并组织了业务知识测试,对175名乡镇(办事处)纪委书记和30多名新任县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制度等。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实现了“五个到位”:即县区纪委编制、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经费保障、装备设施、职级待遇基本解决到位,为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有的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单位管理不严,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淡薄、自律不严格;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大、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建设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抓紧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坚持重点项目跟进、惠农政策跟进、热点问题跟进,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中央投资的投向、大额重点项目和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加强对改善民生、社会保障、拆迁安置、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4)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是群众十分关注的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惩治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严肃查办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置、惠民资金使用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要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条例》,完善案件监督体系。着力提高利用网络反腐败的能力,建立完善群众网络举报受理、办理机制,完善信访监督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加强反腐倡廉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热点问题及时回应,重大信息适时公布。积极探索公开审理违纪案件,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进一步完善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2、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以“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廉洁自律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及其他党内重要制度法规,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律意识。要抓好《准则》执行,领导干部执行《准则》情况坚持每年向组织报告一次,严肃处理违反《准则》及党内制度法规的行为,确保贯彻落实。积极发挥党建阵地、党校教育、警示和廉政教育基地、媒体网络等平台作用,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和廉政勤政宣誓、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制度,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免疫力,构筑“护廉网”。要紧紧围绕建设“廉洁”的基本目标、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要认真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建设专题内容的情况,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特别是要把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到国(境)外定居等情况列入报告登记内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3)严禁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房、以借为名占用住房以及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4)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6)严禁各种奢侈浪费、挥霍公款行为;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违规超标超编配置用车;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扩建、装修办公用房;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还要结合实际,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和纠风网络,继续办好“行风晴雨表”、“市长便民电话”、“行风热线”、“政府与百姓”等民生平台,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听证,开展对行使行政审批权的重点单位审批事项抽查专项活动,组织企业、基层单位评议市直部门及其重点办事科室的工作。切实做好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加强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2)加强对征地拆迁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费用和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3)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4)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纪违法行为。(5)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6)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其他专项基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7)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及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成果,防止反弹。(8)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4、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坚持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积极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工作情况向全委会报告的规定。严格执行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实行县处级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把权力运行的重点单位、重点科室作为重点对象,积极推进专项廉政督查工作,坚持述职述廉和廉情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市纪委、组织部、市编办列席县(市)区党委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的常委会、编委会制度,不断加大构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按照市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积极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抓好党政机关与基层和企业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舆论和网络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要积极推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发挥好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5、切实加大改革和制度建设工作力度。(1)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上半年着力在政府投资、行政审批、涉及民生等重点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下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逐步提高预防水平。(2)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自查、专项检查、整改问题、查办案件和建章立制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和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继续向政府投资项目派驻廉政监察组,从严追究失职渎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积极筹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建招投标、招拍挂、政府采购统一平台。(3)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提速联审联批,提高审批效率。(4)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优先条件、提名、考察、评价、考核等环节和程序的监督,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5)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快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惩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6)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
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工作力度。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制定党内询问、质询实施细则以及其它制度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做执政为民的表率;要用制度约束自己,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用制度加强管理,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公道正派的表率。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6、切实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级党政机关要实现办事效率提档加速,着力加强发展环境建设。(1)严格执行优化发展环境十项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承诺服务、文明执法、检查收费大额罚款备案等措施,做到为企业、基层办事受理快、难题解决快、服务到位快。(2)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季度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四乱”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3)完善发展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及时解决监测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4)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积极开展优化环境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和“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进一步压缩请办事项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5)继续加大政府向企业派驻首席服务官工作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急难重大问题,营造良好投资环境。(6)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作风纪律专题评议、暗访监督和效能抽查活动。
7、切实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乡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三级示范四级联创”活动,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县乡两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反腐倡廉建设上来。要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巩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和村务公开大台历建设,制定并落实乡镇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扎实推进乡、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国资管理部门要组织国有企业认真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开展廉洁从业专题教育,建立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重大决策必须经职代会讨论并公开公示,强化国有企业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社区廉政教育、廉政制度、廉政监督落到实处,打造廉政建设示范社区。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要以增强党性修养为重点,认真解决浮躁、贪占、奢靡、跑要等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接受群众评议、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对作风浮漂、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之风,坚决制止图享受、讲排场的不良风气。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各项开支和行政成本。坚决纠正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决反对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搞好党性分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各级纪委要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解决好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必须认真坚持,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委要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执行责任制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一次。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强化组织协调,认真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深入开展“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书记在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严守党纪国法,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要认真贯彻落实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建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把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的领导集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部队伍。(1)加强政治教育。加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作表率,使其成为最讲政治、最讲学习、最讲团结、最讲廉洁、最讲效率的干部,在队伍建设方面走在全市的前列。(2)加强业务学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抓好落实,按照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三年培训规划的要求,组织广大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国家法律、党内法规、时事政策、新知识新市情,把学习成绩与干部使用挂钩,切实增强业务工作能力。(3)加强多岗实践。加大机关内部轮岗工作力度,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多个岗位得到历练;推进市、县纪检监察干部挂职交流,在不同层级和岗位锻炼,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工作水平。(4)加强基层建设。继续深入贯彻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文件各项要求落实到位。(5)加强机关管理。机关管理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纪检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秉公执纪,维护可信、可亲、可敬的形象。(6)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要按照洛办〔2008〕2号文件精神,把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改革创新,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任务。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