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全区教育收费总结汇报范文

全区教育收费总结汇报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全区教育收费总结汇报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全区教育收费总结汇报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我受区教育局委托,就我区教育收费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教育收费的基本情况

教育收费政策性,涉及广泛,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省市物价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教育收费有规定性收费、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类。规定性收费是省市物价部门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数额,有杂费、借读费等;代办性收费是省市物价部门明确规定的学校为学生代办必需学习用品的费用,有课本费、簿本费、制作材料费、课本配套练习册费等,每学期结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是学校根据教育活动的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代为收支的费用,有班级活动费、春秋游费、卫生防疫费、校服费、保险费和其它合理必办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年全区小学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按每生每学期70元的标准共收取杂费195万元,该项费用由各学校收取后作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代办费目前各小学按省规定每生每学期预收150元,学期结束时根据年级和学生实际支出结算至每名学生,一般中低年级退费为多,高年级基本持平。服务性收费由各学校在期中期末两次根据实际支出补收。

除上述三项教育收费以外,部分学校根据《教育法》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四款“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的精神,在家长完全愿意的基础上接受了捐资助学款,年共接受808.53万元,该款主要用于学校设备添置、基建维修、体育卫生、图书报刊、教育研究、用水用电等各项公务支出以及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师的奖励。

二、教育收费的专项治理

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精神,近两年来,我们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要求,就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认真学习,统一部署,落实组织领导

教育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的高度,坚决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教育局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在“教育”网站设立了“市区教育行风建设专栏”;提出了《市区教育局政风建设公开承诺》,就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态度、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建设、依法廉洁行政、完善公示制度、重视信访工作、设立投诉电话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向社会进行了承诺公示,接受群众网上咨询和投诉的电话从原来的一个增设到四个,并将其分为综合类举报投诉、违规补课投诉、师德师风投诉和学校乱收费投诉,作出了对署名来信和来访,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的承诺。

与此同时,教育局在暑期学校领导干部会议,作出了工作部署,提出了目标要求,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治理重点。开学初,结合开学工作检查,教育局还对各校教育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建立情况、教育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进行了检查,以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排查,自查自纠,规范收费行为

在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学校能认真学习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建立学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了收费制度,并认真按照要求对本校从年春季到2003年秋季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顾检查,在自我排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了各校《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表》。9月22-23日,区政府组织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组成检查组,抽查了5所学校。抽查的基本情况是:

(1)各校能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中小学代办费管理办法》(修订),认真执行收费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前能在校务公开栏里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或向家长分发《告家长书》;收费以后,能将现金收据或使用结果在公示栏内公示。

(2)各校都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使用票据。检查中未发现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学校收取的杂费、代办费和捐资助学费现象。各校教育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义务教育的杂费收入,全部安排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未出现挪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项开支现象。学生的代办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簿本等,没有单位挤占挪用。

(3)各校能认真规范收费行为,规定性收费能做到执行物价政策,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性收费能坚持事前公示、家长自愿的原则,做到“收之有法,收之有理,收之有序,收之有情”。对属于“低保家庭”的孩子和外来民工特困家庭的孩子,有关学校均按不同情况给予了减免杂费、减免活动费、捐赠学习用品等照顾。各校在学期末按照代办费的规定开支范围,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实行多退少补,学期结束都有告家长书和结算清单;未发现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用书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强制为学生代办保险的现象。

(4)外省市借读生的借读费基本上都能按照物价政策收取,外学区学生的捐资助学费也能按照自愿的原则(有家长亲笔签署的自愿捐赠书)予以接受,并都能出具正规的票据。年全区学校共接受各类捐赠800多万,用于了改善办学条件及校园硬件建设。对中途转学的外省市或外学区学生,也能按照要求和规定,给予退费。

3、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执行收费制度

在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年春季到2003年9月,我们共接到有关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来信有8件,来访有5人次。根据信访反映的情况,我们按照“实事求是”和“依法治教、依法收费”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沟通交流,切实做好工作。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失实的,我们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属实的,我们则根据政策及时整改处理:对发现多收的借读费或其他不符合教育规范收费要求的费用,及时给予清退,并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谅解。年,连元街小学、崇宁路中心小学、风雷新村幼儿园共清退以实验班、兴趣班、建设费等名义收取的现金812580元;2003年,锡北路等三所小学的违规收费得到及时纠正,纠正金额为22378元。

4、巩固成果,积极申报,争创规范学校

为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做得更好,一方面需要赢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向广大群众宣传教育收费政策的“四个区分”:即正确区分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界限;区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界限;学校正常收费与自愿捐赠的政策界限;校内因素与社会因素导致的乱收费的界限。另一方面,各学校通过认真自查自纠,不断增强了规范收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进程,现连元街小学和广勤路实验小学两所实验小学已提出“关于接受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估验收的申请报告”,其他5所中心小学也在积极准备,力争在年底前接受并通过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评估验收。区教育局争取在明年全部学校能通过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评估验收。

三、教育收费的几点建议

1、加大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教育必须先行。目前,基础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已基本明确,设备添置、设施要求、师资培养、布局调整需要教育经费的投入为支撑,各级财政必须加大对教育投入,满足学校正常开支,稳定学校教师队伍,特别市财政必须把教育附加费的大部分投入到基础教育上,以适应特大城市建设中城区中小学的同步发展。

2、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筹措教育经费的主要措施中提出,要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各级政府要在社会积极倡导“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和捐资助学的精神,切实解决目前客观上存在的捐资助学和择校入学难以脱钩的状况。

3、适度调整教育收费的标准

在当前财政对教育投入尚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学校既要维持日益提价的正常必须支出,又要保持教育发展的必备条件,经费不足成为学校领导的难中之难,随着教育收费的紧缩,学校将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秩序,为此,物价部门应深入学校调查研究,从经济发达地区的物价情况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状况考虑,适度调整杂费的标准和代办费列支的范围,以保证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任务,新的目标激励我们新的精神。我们一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帮助下,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健康、规范、稳定地发展,为实现教育争创全区“两个率先”先导行业、示范行业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