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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自评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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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2020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皖扶组〔2020〕21号)要求,现将市5年来及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做法和成效

今年以来,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以及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主题,以“抗补促”专项行动为主线,以开展“四季攻势”为抓手,强力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年度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保持政治定力,扛牢脱贫攻坚重大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履行“市县抓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化看齐意识。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传达学习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要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委、市政府提出市脱贫攻坚工作争先进位的目标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开展专题调研,市政协开展“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建立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机制”民主监督。坚持高位推动。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累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研究、学习会议33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累计24次深入基层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其他市级负责同志累计101次开展脱贫攻坚暗访调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市直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压实攻坚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扶贫的负责同志具体抓,涉及扶贫的负责同志齐心协力抓。行业部门各尽其责,规范政策落实,强化督查指导。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2个县(市、区、开发区)、52家市直单位、85个乡镇(街道、园区)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评价。对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26家市直单位和30个乡镇予以通报表扬。

(二)注重统筹兼顾,全力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牢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及“要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答好疫情灾情“加试题”,千方百计降低疫情灾情影响。“抓清零、抓进度”抗疫情。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实施意见》,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小微企业新增就业方面给予高含金量的政策支持。3月底实现涉贫龙头企业复工复产、贫困人口务工就业、贫困家庭子女线上教育、扶贫农产品销售“四个清零”。坚持“工作进度靠调度、工作调度靠力度”,务工就业、项目推进、资金拨付、县域结对帮扶等工作持续扎实推进。“抓保障、抓增收”救灾情。今年特大洪涝灾害共导致全市贫困户6853户、16932人,边缘户39户、117人受灾。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全市扶贫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印发了《市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成立防止脱贫户因灾返贫专班,市政府负责同志包保督导,扶贫、财政等13家市直部门分工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市人大、市政协组织开展“千名代表委员访万户”活动,按照“全域覆盖、逐户走访、一个不漏”的要求,对全市所有受灾贫困户逐户走访核查,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全市扶贫系统开展“察灾情、访民生、助脱贫”专题活动,确保不发生因灾致贫返贫。市扶贫专项资金招标节余部分全部用于贫困救灾,市本级预拨补助资金3700万元,对贫困户受灾损失实行兜底补齐。全市受灾贫困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生产生活秩序和农村人居环境基本恢复。“抓监测、抓帮扶”建机制。牢固树立持续抗疫、救灾思想,制定《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返贫致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等,落实“五防”机制,切实防止因疫因灾返贫致贫。

(三)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抓好问题整改清零。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省督查巡查暗访反馈问题以及自查问题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明确责任抓整改。市委常委会将整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统筹调度。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抽调专人组建专班集中办公。各县(市)、市直有关单位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班具体负责整改。从严从实抓整改。针对全市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坚持个案问题全面整改、共性问题据实整改,落实定期报告、逐月调度制度,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坚持市、县(市)、乡镇、村四级整改及各类问题整改同部署、同要求、同推进、同调度。对反馈问题建立问题、责任、进度、效果“四项清单”,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督导调度抓整改。市委巡察办对18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市委整改办联合市扶贫办对64个乡镇127个村居开展问题整改常态化暗访,有整改任务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调研调度整改工作293次、分管负责同志调研督导632次,送政策到基层一线、指导到项目现场。四是举一反三抓整改。制定《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确保问题长久改。市委考核办制定《2019年度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党建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考核工作。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定期赴各县(市)开展监督检查。

(四)强化精准理念,落实落细脱贫攻坚政策。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巩固。严格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全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及时发放,共发放2800万元,资助学生3.63万人次,全市无因贫因疫因灾辍学失学现象。严格落实“351”“180”政策,贫困人口医疗合规费用报销比93.2%,家庭医生签约率87%,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规范适度,家庭医生“应签尽签”。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应改尽改,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面完成。产业扶贫提质增效。深化“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产业到户覆盖率87.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2.4万户,开展自种自养贫困户1.87万户。新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51个,带动贫困户1.5万户,累计产生收益1042.39万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606.08万元,村级光伏收益用于公益性岗位占比达到96.75%。新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190户1.9亿元。建成旅游扶贫村17个。就业扶贫稳岗拓岗。大力开展“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新建扶贫驿站(车间)4个、基地9个,开发公益岗位3449个。2020年实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7.39万人,占2019年外出务工人数的112.38%。消费扶贫快速推进。在全国创新开通首列“地铁消费扶贫专列”,累计销售扶贫产品918.84万元。认定扶贫产品402个,开设消费扶贫专区53个,建成消费扶贫地方馆9个、消费扶贫企业馆21个、扶贫专柜706台。社保兜底持续提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户月人均646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78元。“双基”建设不断加强。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01公里,整治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72个,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聚焦质量成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任务不减,以更加有力举措,更加精细工作,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打好攻势促收官。制定四季攻势实施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答好脱贫攻坚“必答题”与抗疫救灾“加试题”两手抓、两手硬,季节攻势推进环环相扣、有力有效。健全机制防返贫。出台《关于开展动态监测落实帮扶政策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强化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持续抓好无脱贫攻坚任务的4个城区18户、45人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夯基础。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消除返贫致贫风险。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及时排查发现、及时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抓好普查真检验。顺利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省级脱贫攻坚调查工作。长丰县作为全省4个全面普查非重点贫困县之一,面访户21184户,占比96.84%,面访率位居4县之首。全市贫困户户均享受扶贫政策9条以上,有力保障了高质量脱贫。加强谋划促衔接。在2021年项目、资金安排上,充分体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要求。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编制了《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

(六)注重投入管理,提高项目资金整体绩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改进扶贫资金投入方式,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切实加大投入。落实各类专项资金17.26亿元,其中市本级10.34亿元,同比增加1.01亿元、增长10.88%。当前支出16.63亿元,支出进度96.32%。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598个、11.37亿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分年度、分类别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探索建立家底清晰、产权明晰、类型明确、运行规范的扶贫经营性资产管理机制。推进绩效管理。按照“一个专项,一个制度”要求,建立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落实“负面清单”规定,进一步明确资金投入、使用、监管要求,切实提高扶贫项目安排精准度和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完善项目编制。编制完成2020年县级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839个27.12亿元。编制报送2021年县级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956个24.73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345个12.30亿元,占比53.3%。

(七)持续深入发动,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深入推进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县域结对帮扶和社会扶贫,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驻村帮扶持续加力。疫情、灾情期间,驻村工作队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多轮实地走访贫困户,排查问题、制定措施、跟踪帮扶,为落实疫情防控、救灾帮扶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定点帮扶持续用力。扎实开展“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各选派帮扶单位深入到村2647人次,为选派村发展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366条;开展党课宣讲112次,听课党员2999人;帮助村办实事239件;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97次。县域结对帮扶持续发力。全市8个县(市、区)、31个乡镇、9个村,与皖西、皖北8个贫困县深化全方位合作,累计落实赴被帮扶县投资和采购资金6.33亿元。社会帮扶持续给力。积极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全市221家民营企业投入帮扶资金6613万元。深入推进“青春助力脱贫攻坚”“巾帼助力脱贫攻坚”“爱心助残脱贫”等社会扶贫工程,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金额176.6万元。利用“扶贫济困慈善基金”86万元,帮扶救济受肺炎疫情影响的边缘户156户、受灾严重的贫困户274户。

(八)坚持从严从实,持续转变扶贫领域作风。着力抓好扶贫领域干部队伍作风能力建设,用严实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做好“加法”提能力。全市各级围绕脱贫攻坚累计开展各类培训108期,培训学员1.3万人次,扶贫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做好“减法”降负担。出台《持续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十项举措》,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促进真找问题、找真问题。做好“乘法”激活力。印发《“扛责任、强保障、促攻坚”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政策,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全市共提拔扶贫领域干部31人。做好“除法”去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起,处理人员44人。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9人。

二、5年来脱贫攻坚主要成就

2016年以来,先后2次考察亲临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5年来,我们保持政治定力,聚焦目标任务,勠力同心,全力以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呈现“两个全面完成、两个大幅提升、两个根本变化、两个明显改善、两个显著加强和两个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户脱贫”和“村出列”的脱贫任务全面完成。2014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6万户、21.56万人,贫困村112个。到2016年底,贫困村全部出列。经过几年脱贫和动态调整后,今年下剩贫困人口9户29人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建档立卡以来累计脱贫99396户213580人。脱贫攻坚两大“硬核”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长。2016年到2020年,全市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从7190元增长到13130元,年均增速13.26%。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16年的7.4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43万元,年均增速66%。全市50万元以上经济强村共133个,其中贫困村52个,占比39%。

三是贫困户“两不愁”和“三保障”发生根本变化。长期困扰贫困户的“吃穿”问题不复存在,贫困户日常鱼肉、蛋奶想吃即吃,四季有换洗衣服,生活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贫困户居房、饮水、子女教育、医疗全部得到充分保障。全市累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1.87亿元,资助学生15.37万人次。贫困人口住院兜底保障15.95万人次,补偿费用16.46亿元。改造贫困户危房7860户。实现112个贫困村全部接通自来水。全市30737户普查调查户中,未发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

四是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饮安全水、居生态村,电力、电信全部到村到户,村村建有图书室、文化站、医务室。贫困群众出行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通信难等老大难问题全部解决,贫困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肥西县、巢湖市分别创建为全国和省“四好农村路”。

五是贫困村“产业支撑”和“自治能力”显著加强。累计以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实施扶贫项目600个,投入财政资金11.37亿元,带动112个贫困村和6.96万户次贫困户直接增收1.51亿元。全市112个贫困村全部建有扶贫产业园或资产收益项目,贫困户户均享有产业帮扶政策3.2条,产业扶贫发挥了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在全国率先实施“光伏下乡”扶贫工程。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基层干部通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在实践锻炼中快速成长,带领全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六是“县域结对帮扶”和“社会扶贫”持续提质增效。2017年以来,全市8个县(市、区)累计投入专项帮扶资金4.77亿元,落实各类帮扶项目365个,采购当地农产品40.7亿元,帮助结对县(区)4.69万户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选派267名干部赴结对县(区)挂职,140名医生、453名教师赴结对县(区)支医支教。580家民营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行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9亿元,惠及贫困人口6.2万人次。其他社会扶贫工程广泛深入开展。

三、亮点工作

(一)建立“六大机制”力促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加强调度推进力度和频次,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围点督查:每个县(市)选择一个乡镇开展“解剖麻雀”式督查,现场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要求限时务实整改,整改成效报市扶贫办。坚持闭环调度:建立健全“督查暗访-反馈问题-回头看-下发督办通知-约谈”闭环调度机制。对暗访发现问题,形成暗访情况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积极、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专题督导:由5家市直部门牵头、其他市直部门协助,分别包保督导5县(市),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宣传,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坚持督办通报:聚焦产业、就业、资金项目、小额信贷、光伏、县域结对帮扶等重点工作,实行通报制,对存在问题做到“三点明”,点明地区、点明差距、点明要求,督办通报抄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坚持约谈预警:对调度和督办后工作进展仍然滞后的县(市),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注重“五项创新”探索工作路径。坚持问题导向,对脱贫攻坚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创新思路,探索了一批具有特色的典型经验做法。聚焦“三个转变”实施光伏扶贫。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光伏扶贫,通过“试点先行、示范推广,出台政策、落实资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全市光伏扶贫实现了“三个转变”,所有权从“贫困户所有”向“村集体所有、按股分配、动态调整”转变,发电收益从“直接分配给贫困户”为主向“用于公益性岗位”为主转变,光伏电站从“重建设轻运维”向“建维并重”转变。突出“面子里子”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全市112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中心村、基层村全面实施以“五化三改两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累计整治贫困村76个,改厕3.1万户,53个贫困村中心村建成了美丽乡村,贫困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创新帮扶路径,提升县域结对帮扶成效。通过共建园区建设,带动结对县(区)经济发展及群众增收;通过镇村结对帮扶,打通县域结对帮扶最后一公里;通过在辖区内建设特色农产品展销店,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设置扶贫专区,结合“扶贫日”主题活动,举办帮扶县(区)农产品展销会,多渠道销售被帮扶县(区)农副产品。注重“关口前移”实施分类动态管理。由注重减贫数量向注重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防范返贫长效机制转变,在全省率先探索贫困户脱贫后分类动态管理工作。庐江县在全省率先探索对已脱贫户开展分类动态管理,依据分类结果,在产业、就业、小额信贷等发展类措施方面进行差异化落实,统筹落实发展类措施与保障类措施,并实施动态管理。长丰县、巢湖市、肥西县、县等地先后推进分类管理工作,并逐步规范完善。建立“1234”机制开展暗访督查。2019年以来,建立完善“坚持‘一个标准’、整合‘两支力量’、做到‘三个结合’、实现‘四个转变’”的“1234”暗访机制,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暗访,在责任主体上,从“抓县(市)”向“抓镇村”转变;在暗访内容上,从“全面查”向“重点查”转变;在分析研判上,从“单一查看”向“相互印证”转变;在跟进督导上,从“重反馈”向“重整改”转变。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扶贫开发》杂志(2019年第11期)刊登《市建立“1234”暗访机制推动责任、政策、工作“三个落实”》。

(三)坚持“四措并举”促进成果巩固。建立健全防返机制,筑牢“返贫防线”。开展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动态排查、风险预警、救助保障和稳定脱贫“四项机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聚焦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加强排查监测、救助帮扶。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增强“造血能力”。坚持“产业是脱贫根本之策”,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发展到32.1万亩。各县(市)打好“特色牌”,长丰县“红草莓”产业扶贫引领工程、庐江县“510”现代农业提升工程、县“6120”产业扶贫计划、肥西县产业扶贫“566”工程,县域特色产业扶贫格局进一步巩固。累计帮扶就业6327人,完成技能脱贫培训7639人,设置公益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9119人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成“源头活水”。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112个贫困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绝对值和增速远高于一般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力促进了贫困户由脱贫走向共同富裕。加强“双非”帮扶,防止“悬崖效应”。加大对非贫困村、低收入的“非贫困户”支持帮扶,进一步修订扶贫产业园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扶贫产业园和资产收益项目资金40%以上用到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等要求;对边缘户、老弱病残孤以及城区困难群体开展针对性帮扶,防止出现“悬崖效应”。

(四)聚焦“三治融合”激发内生动力。自治先行。推广“扶贫夜校”、“讲习所”、“微讲堂”等做法,通过脱贫典型讲自己的脱贫故事、邀请专家讲解致富技术、帮扶干部宣传脱贫政策等方式,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弘扬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神。德治引领。推广以“勤、净、孝、志”等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防止政策“养懒汉”。强化榜样带动作用,累计评选“最美巾帼脱贫人”20人、“全市十大特色种养业扶贫示范典型”30家、“全市脱贫致富能手”10人。长丰县贫困户崔兴文获得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组织开展“自强的旗帜、榜样的力量”宣传活动,向先进典型学习。法治保障。将法治扶贫纳入全市普法计划,开展“法治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巢湖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住有所居”。

四、“十四五”工作思路和2021年重点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党管农村、城乡统筹、协同推进、政策衔接、精准施策的工作思路,探索推进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改善人居向生态宜居转变、移风易俗向乡风文明转变、夯实基础向治理有效转变、稳定脱贫向生活富裕转变,继续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探索城乡低收入人群有效帮扶的长效机制,确保不产生新的绝对贫困,在乡村振兴中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起步之年。发展目标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研究建立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低收入人群得到有效帮扶,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城镇居民。重点工作是:一是抓总结宣传。加强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全面展现市脱贫攻坚成果。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二是抓成果巩固。贫困户脱贫后,主要政策不踩“急刹车”,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对已脱贫贫困户“扶上马送一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切实防止返贫致贫。三是抓机制衔接。把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思路,调整优化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政策。四是抓基层基础。保持驻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五是抓重点项目。围绕产业提升、资源盘活、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实施一批高效优质产业,保值增值资产和美丽宜居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促进村庄变富变美。六是广开社会扶贫渠道。继续在挖潜力、拓渠道、增合力上下功夫,广泛开拓社会资源,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由注重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向社会扶贫、慈善扶贫、消费扶贫转变,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行业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