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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县委办〔2021〕8号)文件要求,县工信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重点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5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查找突出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自查内容以及时间、方法步骤,细化自查自纠、梳理总结、全面整改三个阶段工作任务,认真对标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细落小,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
(一)公务接待方面。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对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双十条”、市委“二十七条”、县委“三十条”规定,根据我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公”经费管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修订了《县工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了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程序等,严格实行事前报批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自查,我局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均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工作用餐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并在县政府定点接待场所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无奢侈浪费行为;无接待费用中列支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严格公务接待费报销,报销手续、票据齐全;无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存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现象,没有将来县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接待范围等问题,2020年我局不存在公务接待的情况。
(二)公务用车方面。我局认真对照《县坚持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县委办发〔2015〕18号)、《县公务车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县委办发〔2016〕114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县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明确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使用假牌套牌现象,使用公务用车探亲占友、婚丧嫁娶、旅游购物;没有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在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无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酒店、风景区等现象。
(三)办公用房方面。我局办公用房位于永清镇中山路11号,办公用房10间。我局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严格按照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正科级18㎡以下,副科级12㎡以下,科级以下人员9㎡的标准,规范办公用房合理集约使用,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在保障正常办公需求的同时,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对外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假合并”办公用房,增加办公桌椅,挂虚名”超标用房等问题。
(四)会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三管双签一监督”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附件,确保每一份会计凭证的附件完整,严格执行支出单据的流程管理,规范票据审批流程,层层审核,层层把关,所有支出单据由会计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对签字不完整、审核不规范票据不予支付、报销。二是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实行审批制度,不存在非定点场所和饭店召开会议;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开支符合标准,会议费报销凭证合规,报销手续规范;不存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公务外出审批制度,单位干部职工出差一律实行主要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执行差旅费预算管理、支出;全年没有无明确公务目的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不存在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或者变相旅游;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财政部门统一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无超标准住宿报销现象;不存在向下级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订票费、签转或者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标准,手续健全、发票齐全;没有未经批准出差、超范围、超难开支的费存在冒领差旅费现象;没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支标准;不存在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差旅费发票票据来源合法,内容完整合规。2020年我局无会议支出,差旅费支出共10笔,总计5273元。
(五)津贴补贴发放方面。我局现有在职在编财政供养人员11名,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津贴通过区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手中,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进行发放。我局从未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存在“为单位干工发放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电话费补助,以其他名义为职工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且2020年我局没有发放额为津补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日常提醒、监督和检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单位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整治生态,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