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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州、县“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和我县工作现状,现就“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抓好三个环节,启动“六五”普法
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开展工作,启动实施“六五”普法工作。
(一)动员部署,迅速启动。2010年11月26日,我县专题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调查研究,制定规划。根据中央、省、州“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和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收集干部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建议意见26条,召开专题会议3次,切实增强“六五”普法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两办及时印发了《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同时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受益面广。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覆盖全县机关干部、农牧民群众,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六五”普法深入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五类人群,加强法制宣传
我县明确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群众、宗教界人士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分类开展普法学习,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保证20分钟的会前学法时间,重点学习《宪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并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确保了学法活动落到实处。五年来,全县各级各单位开展会前学法600余次,副科级以上干部4180余人次接受了会前法制教育,2012年,同心律师服务团到我县开展法制授课,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以公务员为重点,法制教育全面加强。一是学法有计划。每年年初县法建办制定普法学习计划,明确当年每月学法重点,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相应提出每月学法计划,并切实开展。二是学法有制度。各单位坚持每周集中学法制度,确保全年每名干部职工学法达到40学时以上。三是学法多形式。采取专家讲课、骨干辅导、知识竞赛、法律考试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学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县公务员法律素养。
(三)以青少年为重点,法制教育深入实施。一是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县法建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团委联合下文,将政法系统干警中的法制宣传骨干调整充实为全县26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明确了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法律进校园工作。二是坚持每月一堂法制课。各中小学校将法制课纳入课时安排,坚持每月一堂法制课,做到学法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充分发挥了课堂学法的主渠道作用。三是扎实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五年来,县司法局向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发放《县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4500余册,全县各中小学开展《警惕不良行为健康快乐成长》、“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次。切实增强了青少年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各中小学校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办法制广播、法制电视、法制板报、法制团会、法制主题班会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四)以村(居)民为重点,法制教育广泛开展。一是加强重点村学法。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学法”活动。政法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派出所负责人、司法助理员共计56人,联系全县19个乡(镇)、31个重点村学法,扎实推进重点村、重点人群的学法进度,不断巩固全面学法成效。二是加强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五年来,累计举办村组干部法制培训300余场次,培训800余人次,有力提高了农村法制宣传队伍的法律素质。三是坚持法制读报员制度。以群众工作全覆盖为载体,全县读报员共宣读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9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四是积极开展村民集中法制培训。组织公、检、法、司部门的法律骨干,针对我县有轻微违法违纪的10个乡(镇),开展村民集中法制培训13次,每次培训时间达3天以上,培训农牧民群众2000余人。五是全面开展送法下乡。采取草场说法、院坝说法、调解以案讲法、个别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6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5万余份,宣传面达6万余人,特别是在结对认亲活动中,全县干部职工与农牧民“同吃、同住、同学法”,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五)以宗教人员为重点,法制教育得到强化。为深入推进“法治和谐寺庙”创建活动,我县加强了寺庙僧尼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同心同向”活动开展以来,民族宗教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僧尼的法律意识,州司法局到我县开展法制讲座,受到了寺庙僧尼的热烈欢迎。全县各寺庙按照法建办、宣传部、统战宗教部门的要求积极坚持开展寺内每月读报制度,更广泛地在僧侣中进行法律普及程度。同时,统战宗教部门组织宗教界教职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活动,以点带面的在广大僧侣中普及法律知识。干部职工通过结对认亲活动,向结对户家中的僧尼重点宣传法律知识达1500余次,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2015年4月,省司法厅到我县督查“法律七进”活动,对我县“法律进寺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七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
运用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依法治理工作又有新突破。
(一)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一届政府组建以来,由县委、县政府主导,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具体落实,制定出台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平台建设,运行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监管更加有力,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县政府还聘请了泰和泰律所和英特信律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化运作。
(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切实保障村(社区)的依法选举工作开展,制定和完善村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为依法治村、民主管村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法治程度高、民主管理好、矛盾纠纷少、违法犯罪低”的标准,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每年财政预算补助11.5万元,有力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我局制定实施了《公证惠民制度》,近年来提供免费公证58件,减免公证费共计29000余元,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畅通,做到了真正的便民;我局在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三农”力度,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发挥了“调解一起纠纷,等于一堂法制课”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三)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一是广泛开展行业治理整顿工作。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强化行业监管,近年来,共查处假冒伪劣商业欺诈行为20余起,特别是机动车辆无牌无证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广泛开展法律维权活动。县政法委、司法局、工会、工商、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大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妇女儿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业依法管理。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行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理念,推动了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四)推进“依法治校”。各中小学校按照“管理制度健全、办学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民主、教师权益保障、学生权益保护、教育成效明显”的要求,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和指导作用,近年来,举办法制讲座510余场次,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中小学校法治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在校学生违纪违法。
(五)创建“法治和谐寺庙”。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深入开展“法治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寺庙管理监督制度,确保佛事活动的依法进行,积极探索藏传佛教社会化管理新机制,益西寺、土木寺等4座寺庙还率先建立服务管理网格,依法管理制度创新稳妥推进。
(六)开展专题项目建设法制宣传。近年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县水电大开发、公路建设等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开展,县司法局、法建办制定专题法律宣传方案,采取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300余场次、接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资料相关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有针对性的宣传土地管理、城乡规划、资源管理、治安管理处罚、信访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解决诉求、合法维权,促进了我县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进程。
(七)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我县近年来,对众多企业进行认真走访,及时了解企业及员工的法律需求,并针对他们的法律需求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解决。同时,企业主管部门和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执法部门联合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送法进企业过程中向员工发放法律读本、展示普法宣传展板,图文并茂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请专业律师现场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各企业在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法律培训和企业职工法律教育制度,制定计划并认真并认真实施。
四、依托六个载体,创新法宣工作
通过结合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效果。
(一)依托群众工作全覆盖,开展主题宣讲。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主题,制定下发《十项法制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编印藏汉双语《县“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2.5万本,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寺庙、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八进”活动1924场次,参加人数1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宣传教育面达95%以上,配合州司法局、监狱成功组织“现身说法”巡回宣讲活动,发放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问,1万余人接受教育,警示教育效果良好。
(二)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活动,开展深入宣传。针对我县法制宣传的实际,按照“点、线、面”的思路和“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组建法制宣讲团,用两年时间深入全县所有乡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暨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反分维稳、民族宗教及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对重大工程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进行宣传。开展法律宣传160余场次,参训农牧民群众、僧侣和学生共计4万多名,为每户农牧民家庭培养至少一名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活动的扎实开展,必将明显提高全县农牧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推动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依托特别节日,开展专项普法。通过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3.15”、“12.4”等特别节日,利用“法制宣传车”在县城、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下乡150余场次,张贴宣传标语80条,发放资料2.4万余份,手机短信6000余条,2.5万余人受到宣传教育。
(四)依托县普法网,开展广泛宣传。2015年4月,县司法局开通县普法网,共设置普法动态、依法治理、法规政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通告公示、安置帮教、队伍管理、旅游风景等10个栏目,并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县普法网管理意见的通知》,落实专人,专门负责普法网的更新、维护、管理工作。普法网把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及时奉呈社会各界,并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指南,将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惠民政策为社会各界提供工作参考。
(五)依托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开展群众普法教育。为切实提高全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治县集中整治群众普法教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依法治县办的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理论体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自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开展群众普法教育30余场次,发送“六五”普法法律读本及各种法宣资料1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达到了全县四类学法对象全员覆盖,通过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形成广大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依托电视法治专栏,利用媒体普法。我县法治栏目以“普及法律知识,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进程”为宗旨,关注社情民生为主线,运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讲述案件故事、评析道义法理为载体,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我县将法治节目在格萨尔广场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以增加法治节目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五、落实六大举措,确保普法开展
按照普法工作规划,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成立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职责制度。各级各部门也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还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确保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加强责任落实。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所占分值为1分,由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实行考核,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确保了单位重视、责任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每年制定年度工作意见,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和重点,并召开工作会安排落实,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三)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成立普法讲师团(社情舆情宣讲团)、为26所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等途径,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升宣传队伍素质,为“六五”普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将“六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2011年为1万元,2012年按全县人口每人0.2元预算为10.6万元,实际划拨12万元,2013年起做到了逐年增加。同时部门乡镇也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需要。
(五)加强协调配合。每年召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两次,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治理”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县人大每年开展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六五”普法工作调研,县政协委员深入到乡镇、村、组、农户居民家中,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每年6月和12月,由县法建办牵头,组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半年、年度检查,确保“六五”工作的不断开展。2013我县通过了州上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六、加强日常工作,确保普法实效。
(一)加强普法材料报送。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亮点和特色,我县法建办要求全县各单位、各区乡(镇)及时报送“六五”普法工作动态、重要活动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及开展对法律法规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宣传和普及活动情况,举办法制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情况。全县各单位、各区乡(镇)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指派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将本单位、本区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及时上报,每月至少向县法建办报送1至2条信息。同时,我县按时完成州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加强普法档案管理。普法档案是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始记载,是历史地、全面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普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六五”普法工作是以五年为期限的阶段性工作,普法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我县充分认识档案规范的重要性,将“六五”普法各类材料分类装卷,并做到一年一整理。整理规范的档案内容为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的资料,对以后产生的资料随时归档,至2015年“六五”普法结束为一个档案周期。
七、“六五”普法下步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关之年。下一步县上将研究制定“六五”普法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组建验收小组,筹备并开展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在严格自查的基础上迎接省州督查工作组的检查验收。
重点督查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普法”工作的人、财、物保障情况。二是围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结合“爱国、守法、感恩、团结”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在“结对认亲”、“同心同向”和“共建共创”活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贯彻落实全县“六五”普法规划情况。三是各乡(镇)、各单位组织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情况;各乡(镇)、各单位自身学法用法以及组织管理或服务对象开展专门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四是“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五是在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有创新思维,采取各自特色亮点做法,创新普法和依法治理方式,抓好专项普法和常态普法,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各项工作要有文字体现,做到档案规范、材料齐全、数据详实。六是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各乡(镇)要落实专人主抓此项工作;县级机关、各部门、州属单位要确保工作开展有计划、小结、总结,每年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4期;各片区工委、各乡(镇)要确保工作开展有计划、小结、总结,每年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36期,其中面向群众、僧尼、学生等服务对象的普法信息每年不少于24期,其他具体检查内容参见《县“六五”普法督导检查指导标准》。此六五普法督导检查指导标准,为我局依据“六五”普法实施方案草拟,如有增加内容或更详尽的指导标准,我局将及时行文通知。
督查方式: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各种类型普法责任单位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和宣传材料等档案。
时间安排:全县“六五”普法验收工作总体安排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全县各片区工委、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验收标准组织自查,7月底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法建办,同时将五年来“六五”普法相关文字资料一并报送县法建办(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6月底,县法建办组织专门工作组,陆续赴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实地督查。
工作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要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六五”普法以来的成效宣传,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