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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纠风办的具体安排,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既坚持边查边纠、边纠边改,更突出未评先查、未评先改,目前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评先查、未评先改工作情况
县司法局担负着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指导民间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是全县政法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以来,局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伍,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抓队伍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开展了以“讲党性、增强团结意识,讲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讲奉献、增强服务意识”的“三讲三增”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业务素质。
(二)开展“整肃作风、公正文明执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
(三)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争当勤学标兵,争当敬业模范,争当为民先锋,争当自律表率,争当和谐卫士。
(四)开展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就新形势下律师及法律服务人员如何举好旗、站好队开展讨论,牢固树立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针对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及法律服务执业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多、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通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切实加以整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反映老百姓打官司不方便的问题。我们一方面通过积极协调,落实措施,全面改进了“5723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坚持专人值守,做到有问必答,极大地方便群众,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强健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监督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中的作用,老百姓打官司难的现象有了较大改观。
二是反映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一已之私,挑起诉讼,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通过调查核实,这种现象多发生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主要表现是本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事,非要鼓动老百姓打官司,或一些敏感的行政案件,引起老百姓和当地党委政府反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针对这一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成立了法律工作者协会,年初注册时,由协会统一收取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00元的案件质量保证金,投诉一次查证属实扣800元,投诉第二次扣1200元;对于受到两次以上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第二年不予注册。另外县局还出台了《法律服务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法律服务工作者凡重大、敏感,及行政案件之前,必须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报县局分管领导同意方能进行。
三是反映基层司法所人员经费保障及待遇问题。首先是进一步规范了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和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配备调整、教育培训。其次是经费向基层倾斜,不仅日常工作经费保证了足额拨付,而且还有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专项经费,各项福利待遇机关与基层司法所干警一样。并且基层司法所干警专项津贴也正在积极落实之中。另外,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落实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
四是反映对干警关心不够的问题。县局从实际出发,指派一名主任科员专门负责群团组织工作,并适度提高职工福利待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⑴对全系统33名在职人员及15名退休人员进行体检。⑵邀请退休老同志到基层司法所参观。他们看到基层司法所现在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大变样,所务管理规范化,老同志们发自内心地感叹:“司法行政工作真的是今非昔比啊!”⑶“三八”妇女节期间,对系统内女同志进行专项健康检查,并组织她们到周边县、市学习考察。
五是未建立起有效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问题。针对以往在执行公务和及其他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私自办案、办人情案,私自收费、滥收费,以及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重点抓了权力监督、风险防控。一方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四项监督制度》,开展《廉政准则》有奖答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强化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另一方面,通过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等级、制定管理措施及预警处置措施,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围绕权力运行、提高执行力等,进一步完善了《单位机关管理制度》,使之进一步细化,增强操作性,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党员监督管理,拓宽监督渠道,制定了《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的规定》、《局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干警学习待岗制度》等制度,做到了“早监督、早警示、早防范”。有效地防止了本系统干警,尤其是掌控人、财、物及涉及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案件承办,社区矫正管理等岗位及人员出现腐败的问题。
由于县局党组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时刻抓在手上,对于出现的问题,早抓、真抓、真管、真改,队伍作风较以往有了明显改善,为我局政风行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自查情况
(一)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自查自纠
为了保证行风评议不走过场,县司法局抓发动,深化思想认识,精心部署早安排。于月4日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全体干警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务求实效”这个关键,坚持“广泛深入、边查边纠”的方针,围绕我局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统一印制司法行政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40余份,分发给每一位干警进行测评。单位领导把关负责,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高标准严要求,局领导首先带头认真自查,做好表率,同时,确保自查自纠的质量,要求每个股室处所、每个干警均要写出符合自身实际、有一定深度的自查报告。
(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是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座谈会,征求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有本系统从县人大、县政协、服务对象及县局退休干部中聘请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查员、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局机关股(室)、处、所全体人员,共征求意见和建议15条次。
二是向法律咨询、办证服务对象等群众代表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座谈会共征求意见17条次。
三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向服务对象、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分发征求意见问卷调查表100余份,征集意见29条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召开政风行风问题专题分析会,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梳理,查找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少数干警对待行评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主要表现为: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深入自查,自查自纠不主动,指望行评督查员给自己指出来。或对提出的问题不虚心接受,缺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诚意,总是强调客观因素,不从主观上找原因。
二是部分干警作风漂浮,进取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时间观念差;遇事不深入实际,缺乏调查研究;同事相处缺乏包容心,工作上不求上进,得过且过。
三是学习风气不浓。主要表现为:部分干警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不系统,没有建立司法行政干警学法的长效机制。
四是普法宣传在工作深度和广度上不够。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单位之间普法工作的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普法工作创新不够。
五是对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管理工作不细致,有少数从事法律服务的同志还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服务力度差等问题。
六是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主要表现在:少数同志不能做到厉行节约,非工作时间“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时有发生;接待中有时不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存在客少主人多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队伍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没有很好树立,缺乏对政风行风评议重要性的认识。部分干警由于思想上有所松懈,导致进取意识不够强,工作标准和要求降低,拼搏奋进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有所弱化,造成了工作作风上的不扎实,自私自利思想严重。
二是对学习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司法行政机关既承担着全县范围内的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又承担着向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和参谋助手工作。随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党委、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意味着每个司法行政干警都必须随时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政策及法律知识水平。因此我们必须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的活动。近年来,虽然司法行政机关通过鼓励干警自学、集中整训、在职培训及在全系统开展大练兵活动等形式,全系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在全系统干警中,部分干警对当前形势认识不清,学习动力不足,导致对学习存在厌学和畏难情绪、吃老本等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三是普法宣传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法律八进”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了省、市检查验收,获得了省、市检查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但目前也还存在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单位之间工作的不平衡。由于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所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但是由于我县财政状况所限,不可能投入很多的财力、物力用于普法建设,这也导致我县的普法宣传工作从总体上讲还是处于一种被动应付、临时突击的状态,导致“规划”和“计划”中原本安排要抓好落实的工作因经费短缺而放弃。因此在普法宣传效果上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是法律服务管理没有从思想层面上解决到位。市司法局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于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也制定了禁止性的规定,但由于历史形成的惯性,法律服务过程中仍有违规现象存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彻底杜绝这个现象,目前,还存在较大的难度。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局党组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决定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切实加强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基本上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目前,已通过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坚持有诉求必查、有问题必纠,从今年的执行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公务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法律服务不规范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五是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在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少数同志往往对办公室的管理不配合、不支持,导致管理上有难度。虽然年初重新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对接待、用车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预期的效果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在管理人员中存在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的思想,主要是好人主义作怪,遇事喜欢搞一团和气,不愿抓、不愿管,导致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尚缺乏有效的监督,致使部分制度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或在执行中走了样。
五、整改措施
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开门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逐一进行了研究,提出初步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拟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学习,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学习制度,拟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开展辅导讲课,开办学习专栏,做到人人有读书笔记,个个有体会文章,每年以系统进行一次闭卷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同时,制定学习考核制度,明确领导责任,严格学习要求,把政治理论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其年度考核内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政治教育,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引导广大干警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预防“河边湿鞋”,预防心态失衡,预防“糖衣炮弹”,预防非份追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夯实广大干警爱岗敬业、诚实服务的敬业精神和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根本上澄清模糊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三)强化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纠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实行奖惩与追究,激发广大干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充分利用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大好机会,集中精力,围绕以上问题,从实际出发,全力以赴进行整改,对能及时解决的,就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力争借这次行评机会,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