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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继续围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这个基本问题,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要解决好这两大课题,全党上下就必须旗帜鲜明、坚持不懈的反对腐败。腐败是当前中国社会最大的社会污染,是足以在内部搞垮我们党的最大危险。因此,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工作安排,我今天向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就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介绍一些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我今天主要讲两个方面内容:
一、如何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
今年1月26日召开的中纪委七次全会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做出客观评价。一方面,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继续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这与十五大中纪委报告中所提到的“有些腐败现象没有得到遏制,甚至在一些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中蔓延”的表述有很大改变。另一方面还必须清醒的看到,腐败在一些领域,一些部门还相当严重,反腐败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什么是腐败和职务犯罪“腐败”这个词在现今社会较为流行,虽然大家对它都十分熟悉,但我认为大家有必要在理念上对腐败的内涵外延有个界定,防止对腐败评价泛化的倾向。腐败是指不正当的利用公共权力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西方学者把腐败公式列为:腐败=权力+机会+失去控制力。
腐败的内涵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公职人员掌握和管理国家稀缺资源的权力。行贿者之所以甘冒风险向公职人员行贿,公职人员之所以能够以权谋私,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些人代表国家掌握一定的稀缺资源,并具体负责这些资源的分配。这些资源既有物质形态的,如土地和专营物资,又有非物质形态的,如营业执照、进出口许可证、贷款额度、公共工程承包权等。由于这些资源本身是稀缺的,所以围绕这些资源的分配,会产生激烈的供求矛盾,使得管理和分配这些资源的公职人员拥有了充足的腐败本钱,并使稀有资源管理和分配的公共权力具有了可交易性。第二,腐败动机。腐败动机是指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利益的心理欲望。这种腐败的欲望有的是在权力运行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有的是在外界环境不断刺激,如行贿者的进攻,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而产生的。公职人员当然知晓自己管理和分配的稀缺资源的价值和自己权力的价值。当他们面对远大于自身合法收入的贿赂,抵挡不住物质诱惑而失去自控能力时,便会产生强烈的腐败动机。在腐败动机产生之后,腐败行为就进入了临界状态。第三,腐败机会。腐败机会是指腐败行为得以实现的必要客观条件。权力运行缺乏规则或规则弹性过大,多表现为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缺陷。腐败的机会除了能够由客观条件引发之外,还可以由公职人员人为制造引发。人为制造的腐败机会和法律法规本身的制度缺陷结合在一起,就使腐败分子拥有充分的腐败可能,在腐败动机的强烈驱使下,腐败行为就不可避免的了。概括腐败行为的三元结构,权力是腐败的物质条件,动机是腐败的心理条件,而机会则构成腐败的制度条件,三者缺一不可,紧密联系。腐败的实质就是权钱交易。
从外延上分析腐败,类别可分为政治腐败、经济腐败和生活腐败。政治腐败是指腐败已成为政治制度运行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诸如卖官封爵,任人唯亲,徇私枉法,官官相护等。经济腐败是以非法攫取物质利益为特征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生活腐败是以放纵私欲为特征的,诸如贪图享乐,挥霍资财,公款摆阔,沉湎酒色等。
腐败因其危害程度不同可以分为白色腐败、灰色腐败和黑色腐败。在当前,白色腐败多表现为行业或部门不正之风。灰色腐败是指违规违纪不违法行为。黑色腐败则是以触犯刑律为特征,构成职务犯罪的行为。
职务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简言之,职务犯罪就是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从法律上讲,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违背职责,破坏国家管理职能,侵害国家、集体、公民利益,触犯法律,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职务犯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职务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行使国家权利的工作人员;二是主观方面,职务犯罪是由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构成的;三是客观方面,职务犯罪表现为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活动;四是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管理的正常活动,公职人员的廉洁形象和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利。职务犯罪分为三类:“贪污贿赂罪”,以犯罪主体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特征。各罪都有犯罪数额的规定,刑法分则第八章共有12个罪名。“渎职罪”,以犯罪主体滥用职权或行使不当,虽然没有获取利益,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各罪均有损失额度或危害程度的规定,刑法分则第九章共有33个罪名。“侵犯公民权利罪”,利用职权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危害社会秩序。比照一般主体依法从重处罚,刑法分则各章节有40个罪名。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治理腐败的突出环节。
(二)腐败行为的成因
腐败是一个历史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腐败都具有共性特点。但在我国现阶段,腐败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迹和特殊原因。这个问题需要说清楚,否则就对为什么改革开放以后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进而会对改革的正确性、改革的前途产生怀疑。现阶段产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造成的规范缺位,是腐败生成的体制因素。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是腐败机率很小的经济体制。但我国当前处于体制转换时期,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建立中,规范失控现象随时随处可见,从而使腐败发生的机会大大增加。马同志提出的抛物线理论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他指出随着旧体制的逐渐失效,腐败机会增加,腐败现象逐渐上升;随着新体制的建立,遏制腐败的制度因素逐渐增强,腐败现象逐渐减少。他认为这个抛物线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达到最高点,然后逐渐回落。到2010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时,腐败蔓延的势头将得到基本遏制。其二,市场经济观念中的负面影响对传统道德观念的冲击是腐败生成的思想因素。社会转期,人们思想观念受到各种思潮的冲击,尤以拜金主义为甚,人们公开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加之社会上一部分人不择手段爆富的示范效应,使人们的道德感下降。公共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降低,一部分党员及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受到空前的冲击和破坏。其三,权力的运行、监督机制不健全,是腐败蔓延的环境因素。我国当前正处于行政权力过渡澎涨,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公共权力运行程序法律缺失的阶段。好多没规范的问题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随机处理,由于有的地方或部门治党不严、治政不严、治吏不严,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分配不合理且不受制约,领导者独断专行,掌权者拥权自重,就必然导致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其四,对腐败的查处打击不力,腐败成本不高是导致腐败蔓延的症结所在。在立法方面,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罚数额标准一提再提,应受刑事追究的覆盖面一缩再缩,贿赂立案标准已由80年代的2000元提高到现在10000元,是同样数额的其他侵财犯罪的立案标准的10倍。在执法执纪方面,由于执法不严、行政干预、多头办案造成的成案率过低现象十分突出。另外,由于腐败行为隐蔽性强、反腐败力量不足、查办手段落后等原因,未被查办的腐败案件是一个很大的“黑数”。由于腐败的代价和成本如此之低,助长了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有些人因此铤而走险。
(三)、当前腐败行为的特点和危害
腐败行为因发生在权力阶层,即社会管理阶层,一旦蔓延开来,必然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道德建设造成严重冲击和破坏。进而危及政权的稳固。八九年的“六·四”风波造成了全国性的社会动荡,腐败现象蔓延是引发这场风波的重要原因之一。七十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因腐败丑闻造成政权更迭,而反腐败也越来越多的成为政党间政治斗争的工具。反腐败国际组织于九三年在德国成立,每年通过对金融数据的分析对各国的腐败程度排名,九五年中国在41个国家中倒数第2名,九六年在51个国家中倒数第5名,九八年在85个国家中排名54名。可见,我国反腐败工作力度逐渐加强,成效显著。腐败不仅是内政问题,还直接影响国家的国际形象,影响国际投资和国家在国际政治斗争中的地位。
我国当前的腐败现象的状况已非与八十或九十年代所能比。其突出特点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数额大。大家可以从传媒披露的案件中了解到,动辄几十万、上百万,成千万、上亿元的案件也不鲜见。广东省佛山市石湾区财政局预算科长罗斌个人贪污公款就达1.5亿元。厦门远华案给国家造成的关税损失达700亿。腐败现象给国家和公共财产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胡鞍钢同志运用经济学分析的方法,对我国90年代后半期各类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估算,他认为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13.2%——16.8%之间。在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二是涉及广。当前金融、证券、建筑、粮食、海关、司法、经贸、土地等部门是腐败案件多发部位,“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成为反腐败的重点。官吏腐败和司法腐败替代贪利性腐败成为腐败中的突出问题。腐败活动几乎涉及所有公共权力和社会管理领域,造成了“腐败无处不在”的社会印象,严重扭曲了公众对公共权力运行的正确认识。败坏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
三是职务高。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一批位高权重的高级干部腐败案件陆续被揭露出来。如国家领导人陈希同、成克杰,省部级领导如胡长青、倪献策、李纪周等均因严重腐败问题被绳之以法。过去是直接管钱管物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居多,现在大要案多为领导干部利用人事权或直接插手重大经济活动而发生的腐败案件。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有着更为恶劣政治影响和示范效应。
四是团伙化。如厦门、泰安、沈阳等地发生的领导干部集体腐败案件,一个地方主要领导岗位均被腐败分子所把握,整个领导班子烂掉,导致一个地方党风和社会风气败坏,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
五是公开化。如医药、建筑等行业回扣及其比例已成行业惯例,不遵循这个惯例行事,就会被挤出这个市场。到上级机关跑项目、跑资金的攻关费用,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腐败的公开化并成为行业内认同的规则,最终会使正直的人们丧失对社会正义的信念。将破坏掉社会稳定的道德基础。
当前一些突出的腐败现象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为争夺权力而雇凶杀人的“官官相杀”现象,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的“黑白两道”现象,反映了腐败开始进入政治领域,已直接构成对我们政权的威胁。
大家都曾经读过魏巍写的报告文学《谁是最可爱的人》,志愿军战士舍生忘死,浴血奋斗的革命英雄主义气概,激励了几代人。而今,老作家面对腐败给国家造成的危害,痛心疾首,抑制不住满腔怒火,在2000年10月20日又发表一篇名为《谁是最可恨的人》的文章,历数腐败罪恶,读后令人感慨万千。腐败害人害己、误党误国、人人皆知、人所共愤,其危害无须一一列举。关键在于我们对腐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有的人嘴上喊着反腐败,私下里却在搞腐败,因为腐败可以带来实惠;有的人想反腐败,但在复杂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环境下,为了局部和部门利益,又不得不参与腐败;有的人干脆奉行“有权不用,过期无效”的信条,凭借权力疯狂的攫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有的人搞业务、抓工作是低能儿,干啥啥不行,搞起腐败来,手段高超,花样翻新;有的人抓经济是好手,搞腐败也是高手。这些社会现象和心态,反映了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形势是十分复杂的,反腐败必须首先解决信心和决心问题,只有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才能旗帜鲜明,措施得力,坚持不懈,收到成效。
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几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市是在全州较早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县市,在党委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大预防格局已经形成,对重大建设工程的同步预防,对全体干部的教育预防,金融、建筑、医药等系统的系统预防都收到显著成效。市委、市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狠抓落实,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收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政务大厅和会计结算中心、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措施,在制度上防止了腐败滋生。实行政务公开,加强行业作风整治,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腐败蔓延的势头已基本得到遏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明显提高,呈现出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但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治理。
二、怎样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和党风廉政建设
马同志提出的“抛物线理论”,不是自然演进的过程,是对我们不断深化改革和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的预期分析。今天在座的都是领导干部。我们不仅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同时还要在本部门本系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精神。承担起在本部门本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领导责任。孔子曰“已立而立人,已达而达人”,我们肩负着自律和律人的双重责任。
(一)、我们应当如何在本部门本系统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党的十五大确定了标本兼治的反腐败工作思路。强调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对现行的腐败行为进行查处,对腐败分子给予打击处罚是治标。而防患于未然则是治本。打击是扬汤止沸,预防才是釜底抽薪。八十年代前期我们一直沿用打击的办法遏制腐败,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十五大总结反腐败经验教训,提出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工作思路,使反腐败走上健康深入发展的轨道。
(1)加强教育,教育是基础。同志指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警钟长鸣,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提高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打牢不想贪的思想基础。
(2)健全法制,法制是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反腐倡廉要靠法制,要从两个方面发挥法制的保证作用。一是通过健全法制,规范权力运行规则,使各种活动均纳入法制轨道,有法可依,从而更大程度上堵塞腐败行为得以利用的漏洞。十五大确定在2010年前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从而为实现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各级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各级司法机关必须依法办案,任何机关、单位、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权力。二是严格执法,依法惩处腐败分子,打击腐败分子。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节功能、规范功能和强制功能,从而形成不敢贪的巨大压力。
(3)强化监督,监督是关键。强化监督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真正做到秉公办事,即公开、公平、公正。要提高政务透明度,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派的民主监督,要使监督进一步制度化,确定行为规范和监督依据,建立监督权实现的保障机制。建立不能贪的管理机制。
(4)深化改革,改革是根本。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健全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机制、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根本出路在于改革。所以改革的方向,改革后构建体制的功效如何,对反腐败斗争成败关系重大。中纪委要求: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今年要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滋生腐败,要逐步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减少行政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管理。二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治理小金库,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实行报帐制和会计委派制。三是深化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要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提高民主化程度,用好的制度选人,选任组织和群众公认的好人。
加强教育、健全法制、强化监督、深化改革,是治理腐败的基本措施,这四方面的工作集中体现了对腐败现象严厉打击,积极预防,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二)、领导干部如何廉洁自律。
1、要时刻牢记人的信仰和追求,真正清楚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
同志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五自”要求,即: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中纪委、监察部在对胡长清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中,对胡长清结论的第三条是“政治上蜕化变质,与党离心离德”。胡长清本人有两本化名为“高峰”、“陈凤齐”的因私出国护照。策划将全家移居海外,他在与居住美国的儿子通电话时坦露心迹:“对没有信心”。胡长清做为一名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是他腐化堕落的思想基础。以胡长清为反面教材,我们一定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党同舟共济,以自身的清廉为党的肌体健康贡献力量。
2、要正确行使权力,过好权力关。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官者在享受权力带来的快乐和满足的同时,承受着权力带来的风险和烦恼。长春市工商局长夏沛海受贿案件发生后,长春市检察院举办了一次罪证展览,长春市公用局长徐毅夫同志在参观后有段感慨至深的话,值得我们深思:“很多人认为当领导好,从夏沛海出事后,我冷静的想了想,觉得领导岗位不仅仅意味着权力,更意味着各种风险:腐败的风险、决策失误的风险、脱离群众的风险等等,权力越大,风险也越大,关键要管好自己”。现在我们的权力制约机制,运行机制还不完善,领导干部手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我们要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是为人民掌权用权,必须谨慎行使权力。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依法用权,规范从政行为,绝不能使权力在我们手中成为谋取私利和伤害群众的工具。有的人官本位思想严重,拼命追逐权力,不惜跑官、买官、抢官,他们信奉的是权力的投入产出,用金钱换取官位,当上官后必然要用权力捞取好处,收回投资,这种人一旦权力在手必然腐败,这也是一条规律。
3、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作风,维护领导干部的人格形象。
领导干部是经组织长期培养选拨的社会精英,理应有高尚的道德追求,就不能将自己等同与一般群众,有的人说:“领导也是人”。但这个“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而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党和群众这样要求我们,如果我们反其道而行之,不讲官德,脱离群众,作威作福,吃喝玩乐,声色犬马,则必官声不佳,最终被群众所抛弃。领导干部要做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表率,成为社会主义道德实践的楷模。领导干部还要注意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约束,防止他们借助领导的权力从事非法的或不正当的活动,败坏领导形象。
4、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领导干部在自己管理的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往往事业成败系于一身,责任重于泰山。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一分子,也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担当着许多社会角色,要对党、对事业、对组织、对妻儿老小负责。我读过许多腐败分子的悔过书,他们只在身陷囹圄后才大彻大悟,悔不当初:“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对不起生养自己的父母,对不起教育自己的师长,对不起相濡以沫的妻子,对不起嗷嗷待哺的儿郎”,可是,一切都已晚了。前车之鉴值得记取。有人问“现在的干部值多少钱?”发问者不无恶意。人身无价,官位岂能有价?但那些腐败了的干部,其身价也就与其所占非法利益等值。他们为眼前的利益而葬送前程,算一算组织和父母为他成长所付出的投入真是不值。
有一本书,书名是《没有家园的灵魂》,记述了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长王建业走向腐败的心路历程。作者杨黎光通过采访,对王建业从一个有志青年走向腐败成为罪犯的蜕变过程进行了深入剖析,对青年干部有很好的警示作用。书中有段话,我记忆犹新:“执行死刑的枪声响了。王建业在枪声中倒下。从生命的起点走到生命的尽头。王建业魂归何处?这最后的归宿绝不是他灵魂的家园。在枪声响后的一瞬间,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浮上了一个奇怪问题:什么是人的真正财富?!我觉得不是金钱,不是权力,因为金钱和权力,只能‘曾经拥有’,不能‘天长地久’。我认为,人的财富应是一个能每天送你进入温柔梦乡的‘枕头’,一个让你想睡就可以心安理得睡着的‘枕头’。我们的这个社会中,并不是人人想睡就可以睡着的。因此我愿每个人都拥有这样一个‘枕头’”古人说“俯仰不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这个“枕头”就是我们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自信。我们只有警钟长鸣,不断从党的教育和群众的监督中汲取力量,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面前站稳脚跟,永葆人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