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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十年,校纪委在总局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主动服务于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了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校纪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学校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得到加强,为学校事业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一)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党性和纪律观念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我剖析,查找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道德观念所产生的变化。通过查政治思想健康不健康,查服务意识强不强,查遵守纪律严不严,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不牢的问题。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我们组织编印了党纪政纪文件汇编手册,发给全校科以上领导干部;购买了党纪政纪条规手册,发至党支部;结合全国开展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和积极参赛;结合普法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条规法律。通过学习竞赛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联系实际抓落实,促进我校党的作风建设。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三讲”教育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检查纠正了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清理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现金、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对违纪的进行了查处。对学校机关和各单位安装和购置的通信工具进行了清理,实行通话费定额包干等制度,在规范职务消费方面进行了探索。重点落实有关不准个人擅自决定单位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事业改革的重大决策以及重要人事任免等规定,取得一定成效。
办事公开化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干部提拔任用、教师职称评定、招工录用聘任、党员发展、仪器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管理、住房医疗奖金福利待遇等方面,都做到了有关政策规定公开,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处理结果等内容公开,纪监审全面监督,使干部的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二)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我们坚持重点查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案件,同时注意查办基层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纪委注意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办案的新思路,改进办案方法,加强对查办重点案件的组织协调,提高依纪依法查办重大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能力;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加强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提高了办案质量。自1993年以来,我们每年都要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当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实施方案》,1998年又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失职责任的追究办法》,多年来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学校的许多部门和单位通过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1992年8月至2002年12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举报信112件,除按规定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外,自办案件85件,立案查处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行政撤职或降级4人。受理的案件涉及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挪用公款、侵占公物、道德败坏、乱收私分等腐败问题。属于情节轻微的工作失误、工作方法和作风、服务态度等问题,我们对当事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同时也为一批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给予了保护。通过惩腐倡廉、治奢兴俭、整纪建制,为学校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和办学声望,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开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新局面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初步建立内部控制与制约机制
根据上级纠风工作指示精神,制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及《依法治校工作要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认真进行纠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经常化,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多年以来,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参与,针对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部门(如组织、人事、计财、基建、总务、教务等部门)、重点部位(如招工录干、职称评定、设备物资采购、考风考纪、住房分配、招待费开支、内外账款、收费罚没等事项)、重点行业(如工商物价、公安保卫、医疗卫生、通讯交通、中小学、水电暖等行业)进行重点监控,通过主动介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严格执纪、加强内部监察和审计工作,有效纠正和防止了徇私舞弊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帮助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找差距、查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提高了服务质量。结合纠风建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检查,我们还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重点选择领导干部住房、小车配置、移动电话与电脑配备,基建工程承包发包、校办企业债权债务、预算外资金及“小金库”、内外欠款等进行了专项清理,仅1993年就清收内外欠款达184.56万元。
从源头上和机制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如学校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运用市场机制深化住房、后勤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校办产业等方面的改革,拓宽了源头治理的范围;政府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实行基建及大修项目招投标,2000年以来全校实行招标采购的金额达3,0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5%,仅2001年的招标、采购及大修审计节资额就达300多万元;学校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及学校工作人员聘用工作中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逐步提高;全校普遍实行了处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校纪委实行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在完善系务公开、院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学校机关的校务公开,有的单位和部门还就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事前调研、听证和咨询工作,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处还聘请了多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行业不正之风等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增强了监督力量,拓宽了监督的信息渠道,提高了内部控制和制约能力。
十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行政的支持下,经过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进一步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纪检监察处被农垦总局纪委监察局授予1996至1998年度垦区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不足,同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师生员工们的期望还有差距。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有些责任追究没有得到落实;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等庸俗作风,执纪执法偏宽偏软、以俊遮丑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锻炼的意识不强,缺乏自觉学习党规国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结合上还不够紧密,缺乏有机性和契合点;从体制上、制度上建立起内部制约机制,消祸患于萌芽、纠错弊于未央,还有待于我们做出长期的艰苦的努力。我们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又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与时俱进,努力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际成果取信于全校师生员工、取信于社会各界。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随着我校教育事业的不断蓬勃发展,我们面对的客观环境更加多变与复杂,腐败之风已开始大面积浸入教育领域,机遇与风险并存,成功与冒险交织,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将逐渐突显,我校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为学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责任重大。为此,今后一段时期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立足于:
坚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改革是根本的思路,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进一步加大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腐败的力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与时俱进地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实现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教育,强化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主要抓好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性党风党纪“三项教育”。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党员干部、教师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从政、从教行为,更好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学校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要加强艰苦奋斗教育,继续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按照公开、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要把资金更多地用于学校发展和改善教职员工生活上,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完善对权力的制约机制
监督职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由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监督、由静态监督转化为动态监督。通过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斩断腐败,从流程上剔除腐败,从结果上卡住腐败,真正使腐败无藏身之处。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与端正党风紧密结合,与部门、行业的管理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抓住六个突出问题:一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解决深入基层,主动、扎实服务不够的问题。二是加强管理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力度,尤其要规范银行账户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堵塞漏洞。三是纠正学生在校期间某些方面存在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问题。四是纠正个别教师、干部在管理、教育学生工作中以权谋私、以业谋私的不正之风。五是加强对考试、学位证书、文凭发放工作的监管,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坚决纠正和制止假学历、假文凭和学术不正之风,严刹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在各类考试中作弊等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歪风。六是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察,规范研究生考试、阅卷、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严肃查处招生中违反规定的行为。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不断延伸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空间和领域,不断拓宽监督工作的途径和手段。给予教职工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要充分运用审计意见,对一年审计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实行年终审计情况通报制度。将内审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资金效益上来。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国拨、校拨款大额度部门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审查其开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审计调查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纪律要求,加大预防和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力度
对违的政治纪律;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听招呼,顶风违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基建工程、修缮工程、仪器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回扣;利用职权和职业,收受礼品和红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不经集体研究,违规动用、滥用教育经费等案件。必须做到有法有纪可依,执纪执法必严。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果取信于民。
认真总结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创建优良的学校内部发展环境
要坚持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同时加强效能监察,促进学校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优政,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能。结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党员领导干部、教师中开展“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名教师就是一个楷模”的活动。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处罚措施和力度。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促进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和部门行业风气建设的协调发展。纪监审部门的工作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既要保证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清新的内部气候,养成对学校、对党组织诚实、诚信、身心一致的良好风气,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解除广大教职工干事业的后顾之忧,优化校园发展环境。
(五)适应新形势要求,以提高素质为中心,树立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形象
纪监审干部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廉洁自律,经受各种严峻考验。同时,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增长才干,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更好地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任。成就可以振奋人心,胜利可以凝聚力量。但我们不能盲目乐观。我们既面临巨大的机遇,也面临着更加激烈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为完成党组织和广大群众赋予的使命不懈奋斗。我们坚信,只要坚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一定能深入推进,我们学校也能够永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上实现新的历史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