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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营林绿化工作:
(一)天保工程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国有林森林抚育10000亩、涉及卡娘林场;二是完成2020年天保二期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任务5000亩,涉及仁达乡和旦都乡两个乡;三是在全局职工、生态护林员以及农牧民的共同努力下,对69.2万亩国有森林面积实施了有效管护。
(二)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完成情况。集体公益林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在发挥生态功能的同时,又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目前,常年有效管护集体公益林203.2232万亩,已完成1-6月管护任务。
(三)义务植树完成情况。全县完成义务植树16万株,组织参加义务植树人员2.5万余人。
2、防火工作方面:去冬今春以来在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上,县千方百计遏制森林草原火灾,从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监管等方面将森林草原防火落实落地,确保全县林业安全。自防火期以来共下发各类文件通知38份,在全县16个乡(镇)开展宣传工作达194次,进林区宣传23次、进牧区宣传17次,参与群众达98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张贴禁火令、禁山令80份,悬挂宣传标牌600个、张贴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500个,组织防火宣传车沿公路开展广播宣传300余次,在林区主要入口、火险区设置固定警示标志并公布火险报警电话,大大提高我县农牧民群众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认识,对形成群策群防形成有力格局。纠正违规用火9起,罚款1900元,并对其进行了学习教育。
3、项目建设情况:一是2017、2018年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推进情况。项目总投资8485万元,按照沙化治理932.03公顷,防风林营建66.70公顷,俄色茶种植151.84公顷,湿地周边植被恢复116.13公顷,防风林带建设29.26公顷,宜林荒山造林558.29公顷,裸露边坡治理26.14公顷的建设任务,我县于2020年4月30日全面完成项目主体任务,支付项目资金4563万元,保证了资金支付进度与工程量完成进度基本一致。二是2019年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推进情况。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按照湿地周边植被恢复341.58公顷,防风林带建设65.78公顷的建设任务。通过工程招投标,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截止2020年4月30日,已完成项目主体任务的64%,其中湿地周边植被恢复300.00公顷;防风林带建设65.78公顷,支付资金733万元。三是2016年以来沙化土地治理完成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完成沙化土地治理建设项目总投资1908万元、治理面积1660公顷,其中:2016年省级财政防沙治沙项目总投资708万元,治理面积590公顷;2016年川藏规防沙治沙项目总投资682万元,治理面积700公顷;2016年川藏规省级配套防沙治沙项目总投资68万元,治理面积70公顷;2019年省级财政防沙治沙项目总投资450万元,治理面积300公顷。
4、草原(地)治理保护情况:2019年我局按照序时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实施县2019年退牧还草项目和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截至目前,退牧还草项目已完成草原围栏安装3万亩,完成草原补播、施肥、人工种草等工作;全面完成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已草原鼠害治理30万亩和病虫害工作,治理退化草地围栏安装0.5万亩。
5、林政资源管理方面:林政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及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合作下,林政综合整治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震慑了违法人员,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护我县森林资源为已任,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通过大量宣传林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挨家挨户发放相关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宣传工作,要求各乡镇在平时的会议中能多次提到警示农户的林业法律条例。通过向农户宣传提高了农户的认知力,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在平时的工作中,办公室人员通过在单位会议中的学习,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有了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明显增强,单位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稳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所提高。
6、野保工作:近年以来,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州局及我县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为载体,我局面向全县持续、深入地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爱护大自然的宣传教育活动,坚决打击各种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贯彻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野生动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通过制作悬挂宣传条幅、印刷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全县16个乡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决定》精神落实到实处、落实到点上,截止目前共计发放了3500份宣传画册;二是积极开展病危和受伤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联合农牧局、森林公安局,林政股组建了救援队伍,及时解救病危或受伤野生动物;三是根据《林草部门疫情防疫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联合我县森林公安加强对野生动物养殖、买卖、销售场所的排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及买卖野生动物的专项行动,对餐馆饭店及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巡查6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有效遏制了乱捕滥猎及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势头。1月28日-30日由森林公安、野保共计17人,分三组对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地、市场、超市、开业餐馆、酒店进行野生动物贩卖、交易、储藏等情况进行了大排查,主要针对肉制品来源、野生动物肉制品屠宰贩卖渠道进行检查,共计对12家酒店、3家超市、3家专供肉制品商户、2家农贸市场小商贩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存在野生动物贩卖、交易、储藏情况。
7、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县境内有3个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大力宣传,狠抓巡护工作等方式开展保护工作。同时,依托中央、省、州下拨的项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共计投入3641.00万元用于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的实施。其中实施植被恢复工程330.8公顷;采砂场植被恢复工面积10.23公顷,关闭采砂场2处;废弃物清理911.78公顷;修建巡护栈道2.75公里;新建鸟类监测及环志站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建湿地监测站1处,建筑面积24平方米;新建溢流坝1座;新建生态围栏长度3550米等方式有效保护了原有湿地资源。同时,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促工作要求,切实抓实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较好推进了我县自然保护区地工作。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已按要求下发了炉林草函[2020]35号《关于卡莎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函》和炉林草函[2020]43号《关于卡莎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督查问题责令停止违法侵害的通知》。根据环保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探采活动的决定》(府发〔2017〕1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探采活动的决定》等相关规定通知,要求各探矿权进行注销处理,于2020年上半年已完成我县境内涉及自然保护地矿权注销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省林草局技术工作组开展各自然保护地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的外业调查核实及综合评估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自然保护地实现长效管理。目前已完成三个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和功能分区工作初步定稿,上报省、州相关部门审批,确定三个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林草工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依托“十四五”规划为契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法规、政策,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农牧民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各建设项目的后期管护,力争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建设道路上不断开拓奋进、创造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