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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依法行政情况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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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省、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组织、重保障,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

我区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经费保障、督查考核等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坚持法制机构依法审大经济活动程序、合同、协议等具体涉法文书,有效发挥区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此外,区上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37万元,为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街道、各部门普遍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了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执法部门参与配合,法制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初,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确定了年度工作重点。区政府常务会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8月,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机制。年初,我们按照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对责任项目、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靠牢,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在全年分别组织人员两次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督查,切实规范考核程序,并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有效促进了全区各级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持续推进。四是提升依法行政执法能力,今年6月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发《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从影响行政执法活动的源头抓起,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夯基础、多方位,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区将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学法常态化,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区政府领导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活动6次,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区政府法制办购买《省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指南》等书籍500余册,分发县级领导和政府部门领导学习,为领导干部学法提供了高效快捷的途径。印发《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邀请大学法学院倪国良教授在我区作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参加省政府举办的2014年度第一期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了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二是培训全面化,区执法局、区工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法制讲座和培训;全区则以开展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为契机,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参训人员共1000多人。三是宣传基层化,我们将法制宣传的触角从职级的高层向行政的基层延伸,按照“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发展”的主题,结合“周周普法”活动和节假日,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201场次,编制系列普法宣传册《农民学法用法读本》、《军人学法用法读本》,发放普法书籍17000余本,宣传材料100000余份,宣传纸杯25000个,环保袋12000个,解答群众疑问2100人次,受众人数130余万。创新宣传载体,在瑞德摩尔首创普法宣传户外显示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播放普法宣传节目,增强了普法宣传的效果。同时,不断强化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质量,注意收集整理各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及时报送,全年共报送法制信息223条,及时反映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四是考核严格化,继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力度,今年6月,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对各部门和部分街道党委中心组学法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

三、谋创新、保质量,全力把好依法行政源头

规范性文件是政府管理的常用手段之一,也是依法行政的源头,因此我们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履行报备职责,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区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的程序进行,2014年,共审查新制定规范性文件草案7件,经审查后7件。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区政府法制机构积极作为,努力创新,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在规范性文件起草环节,区政府法制办将审查关前移,坚持前置审查,通过法制机构的提前介入,减少了工作环节,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的防止了审决倒置。在制定廉租住房管理、低收入群体生活救助、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时,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既不突破上位法和政策规定,又充分体现了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国家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坚持“三审一签字”制度,即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前置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由法制机构再行审核和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后执行,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义务的现象。在前置审查过程中,对于不同意见,各部门分头调研,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提出相关草案。在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和实施环节,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审监督。严格按照《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对于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014年报备15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均达到100%。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目前和施行中的规范性文件都规定了有效期。及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往年清理的基础上,今年根据市上的相关要求,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全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8件,修订18件。通过清理,有力促进了政令畅通,维护了法制统一。

四、健机制、抓落实,积极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今年区政府重新制定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做出了进一步要求。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和必经程序。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区政府在研究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时,采取专家论证、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讨论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听取民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已完成《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初稿并已向全区征求意见。二是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涉及土地拆迁补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重大行政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从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几个方面进行决策评估,最大限度避免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和由此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问效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四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自2012年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历经2年的不断完善、规范、提升,率先建成集“选用专长化、管理规范化、保障全面化、考评绩效化”于一体的“融合型”政府法律顾问团。政府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先后化解行政诉讼案件30多件,参与重大事项决策10余起,审点项目合同1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多举措、求突破,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区通过界定行政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清理行政执法资格,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年初,我们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了第四轮持证执法前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共清理确认全区现有行政执法主体68个,组织全区1099名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共组织执法人员网上考试4次21场,考试合格1044人,通过率达94.99%。现已发放资格证864个,真正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二)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权力的运行流程,大部分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绘制了执法流程图。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并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源头上预防了执法腐败,提高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三)持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自《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实施来,全区各部门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梳理出涉及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1800余项,分解细化量化裁量标准2000余项。通过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有效杜绝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据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第二次联席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市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建立“两法”衔接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报备制度,初步建立起了我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水平。今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一次,开展行政执法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一次。在实施此项工作中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今年收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共114起。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共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4件29人,批准逮捕的11件15人,移送起诉6案19人。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断强化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

六、畅渠道、重调解,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积极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我们把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作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将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纳入受理范围。落实了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积极督促各部门对现行使用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全面清理,凡是没有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全部予以修订完善。201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11件,不予受理1件,中止11件。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或撤销违法及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具体行政行为,强化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依法行政观念。

(二)认真审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在复议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我们注重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保证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坚持做到“八不维持”:事实不清不盲目维持;证据不足不凑合维持;证据收集不合法不勉强维持;是非责任不明不轻易维持;法定程序不完备不照顾维持;适用法律不当不推断维持;超越职权不偏袒维持;结果显失公正不迁就维持,不断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诉讼活动。

2014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计42件,一审26件,结案18件,胜诉16件,二审16件,结案1件,胜诉1件。以区级执法部门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计13件,胜诉10件。行政应诉率100%,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出庭2次,主动参与行政诉讼调解9件。行政执法负责人出庭或委托人出庭制度逐步得到落实。

(四)不断夯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挥调解促和优势作用。一是巩固区、街道、村(社区)和楼院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的建设,将3454名人民调解员进行重新摸底,录入人民调解员花名册;二是按照“六统一、六落实”的标准(即衔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落实),强化了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行规范,形成了规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调解体系。三是科学规范调解卷宗,做到了纠纷件件有卷可查,有据可查。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44起,调解成功纠纷5792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五)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狠抓信访积案化解。2014年区委书记、区长亲自阅批群众来信43件,预约定点接谈信访群众15批138人次,化解率达96%。区级各领导亲自包案疑难信访问题72件,亲临一线调查研究,亲自协调化解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并跟踪督办。截止目前,区级领导亲自参与接访34批306人(次),包案督办重点信访案件55余件,一大批如达玉萍、许铿枫、王彩云等“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妥善化解。今年1-10月,区群众来信来访1735人(次),同比下降15.1%。发生群众去市集体上访12批352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数下降8.3%,人数上升132.9%;发生赴省集体上访5批144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数下降66.7%,人数下降69.1%;进京上访64人次,其中非正常上访38人次,同比下降65.3%,重复进京非访29人次,同比下降74.5%。

七、优环节、增效能,稳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高效政府。区编办联合区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全面深入到各政府组成部门广泛开展调研,重点对政府部门存在的一些职责不清晰、职能有交叉、审批不优化等问题进行重点调研,梳理、优化问题30余项,在严格对照省市行政审批目录的基础上,形成了《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目录表》,共梳理保留行政许可项目82项,行政备案项目28项,管理服务类项目16项,撤销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项。

(二)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我区全力推进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区、街道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社区标准化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稳步推进。把大部分行政审批和接待、受理、咨询、办理、答复等工作转移到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一门受理、联网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截止今年10月底,区政务中心累计受理各类申请事项45万余件,其中即办件29万余件,承诺件16万余件,办结率为100%。中心各窗口也累计开展上门服务60余次,预约服务220余次,延时服务140余次,代办服务10余次,得到了广大办事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许。

(三)坚持便民主旨,践行群众路线。一是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时限。区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对入驻中心的各窗口办事环节和流程进行梳理。以让群众享受到便利快捷的服务为目的,在合理化范围内对部分事项办理时限进行了压缩,例如:将社保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压缩了15个工作日,医保局城镇职工特殊病长期门诊审批及结算压缩了10个工作日,执法局临时占用道路申请核准压缩了15个工作日;林业局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及证书核发压缩了30个工作日;工信局小额担保贷款由压缩了5个工作日;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新办、变更、换证、迁入工作压缩了2个工作日。据统计,本次压缩工作时限共累计294个工作日,办理提速30%以上,有效提高了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利。二是探索“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新模式。区政务中心从“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入手,为伤残军人及为国家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打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中心派专人负责与此项业务相关的工商、国税、质监、刻章等窗口之间的业务流转。申请人只需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无需再跑多个窗口询问办理。例如,中心帮助一位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全套手续,用短短5个工作日办成了原本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事项,顺利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等证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四)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政府。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依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展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社会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发展规划、教育、医疗、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市政建设、社保就业、环保安全等。同时,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管理,对比较复杂的依申请案例,及时进行协调、会商,把答复工作做细做全。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开的3起。

八、重实效、严问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问责制度,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一是加强监督。积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加强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监督监察机制不断完善。聘请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行风评议员8名,组织其参与监督活动。先后对24个街道、147个社区(村社区)、83家部门、22所学校及8个二级部门的作风纪律进行明察暗访数百次,共查找出实际问题70余个。截止目前为止,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241件。初核案件线索96件,自办案件39件,立案案件17件涉及17人。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1人,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份,区政府抽调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2014年上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有力保证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按期推进。在督查中,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四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抽取评查执法案卷70多宗,评查工作结束后,在全区范围通报了整体评查结果。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区政府不断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面、正确、及时、公正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要求区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依据执法职权分解执法岗位,规范执法流程,突出程序控权,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

一年来,尽管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和《决定》、《纲要》的规定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个别执法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各部门之间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层层弱化现象,依法行政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规范性文件备审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的随意性较大,部分起草单位不遵守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直接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造成审查程序倒置;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还存在“重备案、轻审查”的倾向,部分起草单位不积极配合报备工作,不提供报备所需材料,导致事后监督环节缺失。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完善,基层执法重实体、轻程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粗暴执法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缺少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影响了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5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六项基本任务,结合区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推动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落实省上改革措施。着手对《市区法律专家顾问团工作规则》进行修改,建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完成新一届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工作。三是完成对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初稿及相关征求意见工作。

(二)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力量。一是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建立“两法”衔接重大行政处罚报备统计制度,召开一次全区性的“两法”衔接工作工作会议,着力整治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和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持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落实《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完成对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配套制度和监督措施,形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长效工作机制,使自由裁量权力的行使规范、合理、科学。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原有的《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统一为《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出台并实施。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依托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网站完成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2015年年检工作,对不符合证件管理有关规定的人员予以清理。

(三)细化行政监督,严肃违法责任追究。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止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的问责方式和程序为重点,对问责方式和程序出台相关适用细则。

(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以各行政执法单位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执法结果、救济方式七方面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于2015年年内初步建立全区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