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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5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县人民检察院本届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组一行在听取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召开了相关科室负责人座谈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调查组围绕促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依法有序、健康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评价
本届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加强领导,推进依法履职。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作为“拳头产品”强化机制。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全县检察工作大局,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途径,纳入全院重要议事日程予以安排部署,不断完善机制,努力应对新形势下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新特点。二是领导上靠前指挥,作为重要职责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领导,对反贪污贿赂案件始终坚持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一线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参与研究初查计划、制定侦察方案和讯问策略,与干警共同研究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力量上整合倾斜,作为突出任务强化保障。针对办案人员力量不足的实际,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充分调动有限人力资源活力,整合“反贪”和“反渎职侵权”部门力量,实行“两侦”部门协调配合,联动作战机制,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上向办案一线倾斜,不断改善办案条件,确保提高办案实效。
(二)不断完善措施,强化办案力度。一是认真分析研究,准确把握反贪污贿赂案件新特点。积极摸索反贪污贿赂案件侦查规律,把握适应新形势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新特点,从工作实践中研究侦查对策,不断提高侦查破案的能力。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实际,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能源资源领域贿赂犯罪、查办涉农贿赂犯罪三项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来,共查办涉及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件21人,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与优化。三是注重线索搜集调查,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强举报反映问题的研究、案件线索的挖掘,确保案件立案的正确率。2007年来,县检察院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51件,立案36件40人,其中贪污案4件6人,挪用公款案3件,受贿案22件,行贿案7件。大案20件,要案3件。侦查终结31件,审查起诉29件,提起公诉29件,法院作有罪判决29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三)坚持服务大局,狠抓重点治理。一是始终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第一取向,放在办案工作的重要位置,把行政执法部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列为重点,坚决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二是始终坚持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将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三是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执法办案为抓手,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依法办理社会管理活动案件的同时,结合案件分析发案单位在管理、监督上存在的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查建议,堵塞制度漏洞。2007年以来,共发出检察建议28份,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110多条,涉案单位均采纳并认真进行整改。
(四)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办案效果。一是把创新检察机关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与提高办案效果相结合。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不断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执法公信力。二是把创新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与提高办案效果相结合。建立侦查一体化机制,做到侦捕诉相结合,通过重点治理发现案源查处案件。与纪检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寻求上级支持,跨区域协作办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三是把创新惩治和预防体系与提高办案效果相结合。注重预防教育,强化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案件产生。2007年以来,在全县14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企事业单位和3个乡镇开展预防教育5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4500人次以上。
(五)强化自身建设,保障执法为民。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整肃检风检纪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增强文明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识。二是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围绕打造“查微析疑、见微知著,锲而不舍、克难攻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胸怀大局、尽职尽责”的“啄木鸟”团队,认真开展“学、练、赛”活动,采取专题学习、技能竞赛、精品案例评选等多种形式,注重加强反贪干警查办案件能力建设。三是完善规范监督制度,确保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建立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制定《县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手册》,将反贪工作作为关键环节,制定具体防控制度和办法,从源头上防控自身腐败问题的发生。接受案发单位监督,认真开展回访活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开展邀请视察、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公众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反贪污贿赂工作健康发展。
调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认为反贪污贿赂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侦破案件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犯罪案源的挖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相关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反贪污贿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着力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法纪宣传教育。县人民检察院要在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推动全县其它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拓宽范围,丰富层次,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推进思想上反腐倡廉预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推动自我预防网络体系建设。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主要力量,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建议、当好参谋,督促各个单位、各个领域加强自身建设。特别要加强对预防体系建设的领导,形成工作网络,构建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都自觉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相关制度。要继续坚持以往好的做法,注重制度的执行落实,举一反三地的扩大办案效果。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的分析研究,建立预防贪污贿赂案件的风险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专项督察活动,对重大项目建设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
(二)着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要求。要按照上级院部署,认真开展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二是突出案件查处重点。要围绕跨域式发展,重点查办涉及新农村建设、惠民政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资源管理、安全生产中的贪污贿赂案件。三是强化案源利用。增强案源意识,在开辟案源上下功夫,拓宽案源渠道,主动挖掘线索。
(三)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素质。要加快反贪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岗位技能培训、个案总结讲评、经验交流推广、侦查技能竞赛,全面提高反贪干警的侦查技能,并在条件适宜情况下充实干警队伍力量。二是夯实基础工作,强化规范办案。制度上要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建设上要进一步落实保障,不断改善办案条件。三是狠抓内外监督,强化公正廉洁办案。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严格执行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使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