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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州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抓好《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年我州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完善政府工作规则为基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州政府分别于2005年和年两次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论证、会议研究、集体决定制度,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列席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主动接受监督,增加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市政府为了进一步细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当事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出台了《市行政审批公示制度》、《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和《市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确保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公正透明,维护了行政许可当事人的合法权。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作出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论证、征求意见。年先后召开了污水处理价格听证会、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等,广泛听取和采纳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决策的执行力,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制度为保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州政府印发了《州规范性文件制发制度》、《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从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立项、调研、起草、法制审查、征求意见、会议研究决定、、备案等方面细化了工作流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规定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部门职责确定的文件,必须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印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公开征求人民群众和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州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交由政府法制机构作合法性审查,通过印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其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柴达木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截至目前,共制发《州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补充办法》、《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意见》、《州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的补充办法》、《州网上来信事项办理暂行办法》、《州科技型企业认定办法》、《州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
另外,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108号)精神,今年月22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81号),明确清理工作任务、基本要求、清理范围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考虑,精心组织,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了清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我州坚持认真细致、注重质量,对目前仍在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各级政府及其办公室和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彻底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遗漏,使清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清理工作分自查自审、公告、备案三个步骤。首先,由州、市、县政府、行委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制定或参与起草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做出保留、修订、废止的处理;对地方性法规、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者执行的部门先行研究,逐件提出保留、废止、修订建议。全州共自查自审规范性文件135件,其中保留110件、废止25件。其次,采取“开门清理,接受监督”的方法,对继续执行和修订后执行的文件,通过部门网站对外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再次审查修改后,按照《州政府工作规则》相关规定,上报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最后,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清理出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备案,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三)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根据需要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州上下形成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分头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初,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州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公〔〕1号),对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各地区和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公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评议,自觉接受党委、人大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查摆问题、纠正问题。认真听取公民团体和个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依托电子政务OA办公系统平台,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把州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不断提高公开效能。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贯穿全州各地区、各单位的电子政务内网支撑平台,入网单位达550多家,实现了省、州、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网络的互联互通,今年10月率先在全省建成了统一出口、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网络平台,网络覆盖28栋行政办公楼宇的69家党政机关。今年10月,州政府门户网站第五次成功升级改版,网站设为政务网、企业网、公民网三个网站,全面构建了以“中国•柴达木”门户网为主站,8个地区、41个部门、15个专题网站为子站,统一标准、无缝链接的大型政府网站群体系,内容涵盖新闻、地区和部门动态、政府公文、政策法规、人事财政、招商引资、统计数据等政务信息,累计填充、更新各类图文资料10余万条,群众可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浏览。网站还增设了办事指南、州长信箱等特色栏目,为方便民众办事、信访开辟了绿色通道。—年州政府工作报告和年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均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前,州政府门户网站已建成一级栏目20多个,二级栏目80多个,三级栏目150多个,共享栏目10多个,专题栏目10多个,站群日访问量突破1万多人(次),总访问量达到300余万人(次)。同时新建州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两大网上服务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将全州8个地区和27个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统一公开,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平台还与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链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查询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目前,平台已录入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等近2万条,可提供网上服务的政府部门30余家。此外,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今年6月,根据《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意见》,我州及时制定了《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意见》,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依法合理确定行政执法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行政权限,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要求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公开行政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内容,把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设定为必须执行的程序。目前,各地区和各部门正在抓紧编制、修改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州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公布了《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15号),制定出台了《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对申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或者同一政府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增强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四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扎实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州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7个,窗口工作人员14名,行政审批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60余项;市行政服务大厅于年启用,目前大厅进驻部门15个,窗口工作人员15名,行政审批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80余项;市行政服务中心于今年8月建成启用,目前中心进驻部门29个,窗口工作人员124名,替补人员12名,管理人员12名,行政审批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230项;州级有关部门共建成政务公开服务大厅或窗口71个。截至月底,共受理14583件,办结14485件,办结率99.33%。此外,我州还积极筹建新的行政服务中心,目前项目已正式批准,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四)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实行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科学合理地提出立法计划,制定了《州年立法计划》,并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协助调整了年—年立法规划,新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沙区植物保护条例(修订)》和《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3件立法项目。
(五)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来信来访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若干意见》(政办〔〕131号)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府法〔〕30号)精神,明确提出在全省探索建立符合行政复议特点和要求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年11月,结合全州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级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政办〔〕126号),就县、县、县、行委、行委、行委等六个地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作出了安排部署,并从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意义、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原则、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措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州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逐步实现行政复议审理权相对集中,有利于县(行委)政府整合行政复议资源,优化配置行政复议力量,保障政府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及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同时,可以有效解决目前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工作、特点不同,行政复议工作任务不平衡,存在的有人没案办或者有案没人办,行政复议渠道不畅通,行政复议工作责任不落实等现实问题,对州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目前,全州州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维持10件、撤销1件、自愿撤回申请1件、其他1件;涉及行政赔偿1件,赔偿数额2900元;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6件,其中维持1件、驳回诉讼请求3件、原告主动撤诉9件、移送2件、其他1件。二是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则》,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坚持基层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成功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1件(次),其中受理来信98件,接待来访133批515人。在受理的信访件中,到期197件,办结189件,按期结案率为95.9%。通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既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州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全力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圆满完成。全年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76%,州政府承诺的住房保障、乡村道路、教育卫生、低保社保及农牧水利、扶贫开发等10项民生实事全部完成。全年建设廉租房1300套、棚户区配建廉租房3280套、游牧民定居2900户、农村危房改造1400户、农村奖励性住房1万套。实施等级砂路、通村油路、村道硬化79条,便民桥梁47座,建设总里程1346公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净增3140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净增1056人,工伤保险扩面净增7543人,失业保险扩面净增11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增1万人,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99%。城乡低保对象增加到1.8万户,共发放低保金9194万元。6所民族学校运动场建成并投入使用,7所学校校舍完成加固维修。实施人畜饮水项目19个,解决2万人、15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重点扶持5个示范村、65个启动村实施生态畜牧业建设。建成日光节能温室1500栋、畜用暖棚2217栋。药品零加成试点范围扩大到州级医疗机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58万人(次)。在5个乡镇、22个贫困村实施省级连片开发综合扶贫试点项目,3092户1.3万贫困人口发展种养业。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19个、农(牧)家书屋146个、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27个、广播电视村村通9000户。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问题: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缺乏长效机制,个别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评估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法制机构建设与承担的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仍是制约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