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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地处南麓,全县10镇6乡120个村16.5万人,分布在总面积2332平方公里的“九山半水半分田”上,土地稀少,人均耕地不足1亩。随着西康铁路、西柞高速公路相继建成和投入使用及柞小高速公路全面建设,县域经济呈现出由山区传统农业小县向以工业为主导的城郊型、开放型生态经济强县的跨越转变,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由于重点项目建设,大量耕地被占,失地农民剧增,生产生活难以保障。柞水县正确处理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与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妥善安置失地农民,有效保证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较好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自年以来,柞水县因西康铁路、西柞及柞小高速公路建设、小岭工业区大西沟铁矿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征地2236.9亩,涉及5个乡镇14个村48个组,涉及农户4169户,15187人。分别占全县总户数、总农业人口的10.5%和11.2%。其中完全失地397户1347人;部分失地233户8537人。失地农户生活困难的446户1575人。一是国家建设征地。比如铁路、高速公路途经乾佑河沿线4个镇,征地最多、农民失地最严重的沙坪村现有人口884户2740人,因铁路及新城开发等失地农民达505户1884人,人均土地不足0.17亩。二是城镇建设征地。如新城区建设占土地1560亩,使884户2740人失去了土地;罗庄村小城镇建设征地23.23亩,致使16户群众全部失地。三是企业占地。如大西沟铁矿开发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前后占罗庄村土地124.7亩,加之其它建设用地,人均耕地不足0.03亩。四是旅游开发占地。旅游项目较多的营盘镇,正在开发的龙王沟等项目占耕地717亩,涉及108户301人。五是工业园区占地。由于园区建设,有的村民小组人均土地不足0.1亩。六是移民搬迁占地。迁出地弃耕撂荒土地,迁入占用土地等等。为了妥善保障失地农民的正常生活,柞水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发展为前提,以再就业为核心,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为底线,逐步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模式,实行多种途径安置,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有效减小失地对农民生活的影响。
(一)宣传教育,转变失地农民就业观念。把转变失地农民的就业观念作为安置失地农民的首要问题来抓,结合县域实际,着重从经济发展思路、产业调整方向、当地发展前景、个人生活保障等方面做好思想工作,推动群众转变就业观念。同时,积极组织实施“阳光培训工程”,聘请专业人员开展建筑、餐饮、劳务输出等知识讲座,举办涉游服务、劳动技能等创业培训20余期,参训人员1000余人,提高了失地农民的劳动就业能力。目前,失地最严重的乾佑河流域4乡镇50%农民能抓住西柞高速公路开通良机,积极从事服务业,兴办农家乐、加工豆制品和经营土特产品销售等,90%受训人员已经实现转行,并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严格管理,保证征地补偿费足额到位。征地补偿政策落实,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柞水依据当地实际,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为目标,落实相应补偿措施。一是科学制定补偿规定。征地前将土地、青苗、房屋、林木、附着物等财产的赔偿标准和相关政策全面向群众公布,给农民吃下“定心丸”。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农业产值、生活水平、人均耕地、升值潜力等因素,按市场价逐步提高了土地补偿标准。柞小高速征用乾佑镇石镇村专业菜地,多方与建设方协调,补偿费由每亩1.8万元提高到3.9万元,仅此项为该村争取补偿费600余万元。二是实行集中安置。安居才能乐业,只有把拆迁户的住所解决好,失地农民才有心思发展家庭经济。我们实行集中统一的住宅小区安置,由城建、国土部门提前介入,做好规划设计,并依据当地主导产业,鼓励实施长效致富项目。比如柞小高速公路建设拆迁中规划了6个集中安置点,统一配套小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同时引导群众发展“一村一品”,稳定失地农民生活。
(三)强化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采取政府牵线搭桥,设立劳动就业服务平台,把劳务产业做大做强,拓展失地农民就业空间。劳动、扶贫等部门当好媒婆,走出去主动与外省用工单位联系,把失地农民作为重点对象实施劳务输出,确保其获得能够就业。年以来,每年组织“春风行动”大型用工招聘会,动员失地农民进城入企务工,成功安置就业500余人。设立失地农民职介服务窗口,免费为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成功指导就业300余人。每年组织失地农民赴疆拾棉3000余人,仅此项人均每年增收1000余元。
(四)就业扶持,加快失地农民转移步伐。加快失地农民的就业转移步伐,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显得尤为重要。为此,不断探索失地农民转移途径,切实加快“农民变民工变职工变市民”步伐,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网络,为失地农民就业搭建服务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平台和中介平台建设,成立了由县就业中心、乡镇社保所和村委会组成三级劳务信息网络,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介绍、就业认定、档案管理、保险办理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初步形成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运行规范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新机制。
(五)抓政策落实,扩大保障渠道。县上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失地农民就业。坚持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以县劳动力就业培训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其他部门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为辅助,不断拓展培训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农民工的各项技能,在发展农家乐、就业安置等方面,给予失地农民税收减免、证照办理等优先优惠政策,调动失地农民积极性,促其发展新产业,弥补失去土地的收益,确保生活水平不下降。
(六)计划征地,有效保护土地。坚持利用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征地程序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规范征地报批手续,严格按批准计划供地。二是严管土地资源。严格保护农民经营土地的合法权益,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严守界定征地范围,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用地定额指标等要求供地。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占、截留、挪用、拖欠、挤占土地补偿费等严重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确保“阳光操作”,专款专用于失地农民补偿。
从全县情况看,失地农民抓住“两路”建设和矿区工程建设,用足用活各项政策,利用征地补偿费经商、房屋出租、兴办农家乐、劳务输出等,一改土里刨食”,转变为经商户,收入增加明显,从征地前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600-700元,提高到2006年底1500-1700元,是征地前的2.5倍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被征地农民73%的群众生活未受到影响,生活水平未降低。但还有少数失地农民因安置途径狭窄、谋生技能差等原因,导致无直接经济来源,生产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一是安置办法滞后,就业率不够高。当前,安置失地农民主要采取货币补偿的办法安置失地农民,而安置标准相对低,失地农民获得安置补偿费少,并且一次性发放的安置补偿费,数目毕竟有限,如没有新的收入来源,坐吃山空,生活难以保障。实践证明,这种安置方法难以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活问题。二是部分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差,转型就业困难。耕地目前仍是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生产要素,失去土地就丧失了最基本生活的物质基础。大量耕地被征用后,对于部分一直以种田为主的农民来说,没有其他技能谋生,生活就会陷于困境。据调查,全县有10%的农民失地后情绪低落,部分思想闭塞、年龄偏大的失地农民就业难有门路,仅靠征地补偿费难以维持生活。还有20%的失地农民靠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并不富裕。三是失地农民培训途径单一,就业保障机制不到位。各乡镇农技校由于师资力量薄弱、培训经费缺乏等原因,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对失地农民培训的效果不明显。我县目前最大的培训基地——柞水职教中心而言,目前仅有农林专业技术人员3人,养殖专业技术人员4人,师资力量十分有限。加之财政困难,培训经费严重缺乏,失地农民培训所需的教学器材、仪器、基础设施等配备滞后,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四是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失地农民生计长效保障无着落。由于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面小、标准低,失地农民没有完全纳入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部分失地农民自身“造血”能力差,就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和子女上学也面临较多困难,扶持优惠政策较少,项目资金不足等诸多问题,未能形成长效的失地农民保障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合理的土地利益分配机制。由于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主体资金来源于土地价值,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高低,直接决定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高低。这就要求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充分考虑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功能、就业与发展功能、社会保障功能等因素,明确界定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以土地市场价格为基础,科学合理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提高失地农民失地收益。
(二)加强失地农民技能培训。各级应把失地农民技能提高放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经常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加强对农民的基本素质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从思想、职业道德、择业观念、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等方面教育,使他们认真克服多年积淀的旧习气,树立竞争意识、市场意识,增强自我致富的能力,尽快拓展增收渠道,增加实际收入,确保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三)努力形成强大保障合力。相关部门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强大合力,打好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总体战。如国土部门负责征地、拆迁的补偿方案、土地复垦等项目实施等。城建部门落实好失地农民的住宅小区规划和建设。劳动部门负责加大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就业。民政、社保、保险等部门负责失地农民的社会救济、养老保险等,确保生活不出问题。扶贫、农行、信用社要积极制定和落实失地农民的产业扶持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扶持项目资金等,推动失地农民发展新的产业。财政、审计、纪检负责加强对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通过发挥各方面综合作用,为失地农民安置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逐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和建立失地农民社会救济和保障体系。对失地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五保户,由民政部门列入救济对象实行救助,列入低保范围予以保障。对人均土地过少的农民家庭,可由关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享受城镇居民就业安置、低保、子女上学等待遇。二是要逐步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保、保险等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门槛”,降低缴费比例,降低缴费基数,予以保障。对年龄偏大的优先投保,资金来源可采取政府土地收益中拨补一点,土地征用补偿费中抵扣一点,失地农民自己缴纳一点的方式来解决。三是要重视解决失地农民的医疗问题。卫生部门可选择失地乡村深入开展农村合作医疗改革,扩大失地农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使其病有所医。
(五)建立健全扶持机制。应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突出发展城镇经济,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构筑新的经济框架,扩展新的就业空间,为保障失地农民就业创造条件。一是要依托主导产业搞开发。积极引导失地农民投身第三产业,鼓励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搞农副产品加工业、运输业、石雕石刻业等项目。二是要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对城郊失地农民,引导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凡在城区范围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由劳动部门参照鼓励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核发《再就业优惠证》,扶持小额贷款,在政策范围内减免相关税费。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上,安排下岗职工50人以上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三是要对引资新办企业征用土地的村组,尽量安排失地农民进厂务工。可以土地作资产入股,按股分红,使农民获得永久性收益。对小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建立市场的,允许他们自筹资金优先进行开发,实现失地利益的长远化。
(六)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在制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方案时,要结合被征地村组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切实考虑农民长远生计,合理核实年产值,合理提高安置补助费,全力保障失地农民利益。从长远看,政府应当建立土地征用调节基金,每年从土地纯收益中提留5-10%作为土地征用调节基金,用于对失地农民中困难群体的救助。同时加强土地复垦开发力度,酌情考虑失地农民实际情况,扶持失地农民提高有限耕地的质量,提高土地单产和产出率,在有限土地上做大文章,扩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