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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龙泉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农村,以建设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为抓手,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一、主要做法
(一)以“三标准”选准示范点。选择合适的示范点,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为此,在选择示范点时,确定了三个标准:一是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功能,一般选择乡镇政府所在地或管理区所在地;二是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或有较多项目建设的村;三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或整治村相结。如龙渊街道村头村,是我市最早开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试点村,该村地处离市区11公里,全村人口525人,外来人口12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7800元,全村经济总收入1亿元,是龙泉第一个村级建立工业园区的村,该村被评为省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和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又如上垟镇小黄南村是泗源管理区所在村,也是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选择这些村作为示范点对推动全市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较大的辐射作用。
(二)整合“三资源”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积极挖掘乡土资源,并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有力的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廉政意识。一是挖掘现有资源。如村头村将投资30多万元兴建的龙泉市首个“农民公园”建设成为“廉政公园”,公园内设“清风亭”“兴和亭”两个廉政亭,辅之以“为公仆一身正气行正道,当干部两袖清风做清官”、“镜不蒙尘可照人,人自廉洁可扬名”等廉政楹联。竹垟乡山溪口村在公交车停靠点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供广大村民阅览。二是结合民间传统。如西街街道下樟村利用村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廉政文艺节目,“廉政文化六进”曲目在村里已是家喻户晓;三是结合革命传统教育。如下樟村郑玉奎烈士纪念馆被命名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学习基地。
(三)完善“三机制”加强班子廉政建设。一是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建制村和基层站所,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全市444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分别设立了纪检员,负责重大事项、村级财务的监督。二是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严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利用好乡镇招投标分中心这一平台,规范村级项目的招投标和拍卖。如村头村实行村级财务委托制和“会审联签”制度。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规定每笔支出必须由经手人、审批人、村级理财小组签字后方可到街道会计委托中心报销入帐,并严格执行元以上的村级集体资产承包和5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统一招投标的制度,并接受村民代表和党员的监督。三是完善农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议事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自治章程,落实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制度,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实现农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如村头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物资采购和发展党员、干部任用等重要事项,而实行由村两委委员分管,经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四)创新“三载体”丰富工作内容。一是在政务公开墙上设立“点题箱”和“回音壁”,对群众点题公开的政务事项,由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群众点题,出具群众点题限时反馈通知书转相关办公室和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在回音壁中公布,将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上好必修课。示范村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学习党纪条规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两委班子的必修课。如村头村做到每年“四个一”:举办一期培训班,围绕民主行政、规范理财、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等内容对村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一次参观考察;每月组织一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五届六中全会等理论知识;每半年学习观看一部廉政影片。三是开好述廉会。每年年终,召开由村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的述廉评廉会议,对村两委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考核挂钩。
(五)突出“三重点”严惩村官腐败。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抓住村干部这个重点,查处在当地有影响的“村官”腐败案件。年至年,我市共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7件,在农村党员干部中触动很大。同时针对部分非党员村干部犯错误后处理难问题,出台了《关于调整、罢免不胜任现职村委干部的若干规定》,对村委会干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责令其引咎辞职或罢免职务。二是抓住重点领域。近年来集中开展了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土地专项清理和村干部在建设领域欺行霸市专项整顿等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如查处住龙镇3个行政村主要干部联合购买商业保险窝案。三是重点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提高案件查办的经济、社会综合效果。如在查处龙渊街道四村党支书吴炳龙等违纪窝案后,将追缴的10万元违纪款返还给村集体,为该村修建一条“反腐路”,提高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力,调动了基层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
(六)开展“三交流”提高工作经验。为了更好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认真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交流和总结经验。一是各乡镇、街道组织示范村到村头村学习,组织本乡镇、街道各村到示范村学习。二是组织部分乡、村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借鉴其他县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利用全市乡镇纪检书记工作会议和乡镇纪检书记片会,组织各单位进行工作交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区域分布、经济发展、干部素质的差别等因素导致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使“点”上的经验难以在全市有效推广。
(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又明显滞后,致使事前、事中两个环节监督弱化,监督难以取得实效。二是村务公开内容不彻底,不细化,不全面。存在公开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问题公开少现象,个别村在村务公开的内容局限于帐目往来上,对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村务热点问题公开不够,在收支的财务上公开不够具体。
(三)党性观念不够强。部分党员和村干部对党纪条规知之甚少,党性观念不强,缺少廉洁从政意识,有的甚至于对自己是不是党员并不重要,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只要能挣钱就是有能力的思想,致使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违反计划生育、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四)精神生活较为缺乏。农村各方面条件不是很好,缺少健康丰富的娱乐生活和精神生活。这样极易让个别党员干部参与如赌博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党的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健全网络。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站所全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二是明确任务。根据省、丽水市两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龙泉实际,出台《龙泉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三是落实责任。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各相关责任单位的中心工作,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要求各责任单位针对市里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细化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员。
(二)典型引路,大力推广试点村的经验做法。按照试点村的工作模式,结合各村实际,全面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挖掘现有的农村资源优势,加大廉政文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致力于营造以廉为荣,自觉反腐的氛围。二是梳理现有的各项制度,根据各村实际,突出重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线,推行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和纪检委员的作用,使各项制度得以落实,不流于形式。
(三)创新机制,完善群众监督网络。积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的群众监督网络。一是拟定内容。根据《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机关、基层站所、村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二是设立廉政专线。在各乡镇纪委和基层站所主管部门纪委(组)设立廉政专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制作廉政卡。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专线为内容,制作农村廉政卡,“一户一卡”发放到位,让每个农户都清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行为和监督途径。四是强化考评。要求各乡镇纪委和基层站所主管部门纪委(组)建立廉政专线工作制度和干部考评制度,明确考评规程,确保廉政专线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我市在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还要不断完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力争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