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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县合作社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按照“政府引导、能人牵头、多户参与、优化组合、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采取宣传推广、稳步推进的方法,积极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的建立在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副产品销售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极大的带动了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显现出了极为旺盛的生命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我们针对土地资源过于分散,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优化配置土地、劳动力、信息和技术等资源,其实效性和实用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造成信息渠道不畅,新技术推广不及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后,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农田基本建设滞后,影响了农业的持续发展等实际情况,从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入手,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农业经济合作社的新路子。目前,全县已有450个村的8.79万户农民自愿组建2460个合作社,占全县总村数的97.4%,总农户数的61%。合作范围逐步扩大,涉及到多行业、多层次。其中,种植业1525个,养殖业562个,运销服务业151个,农产品加工58个。农业经济合作社的建立,通过利益纽带和民主机制把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凝聚到了一起,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通过经营体制的创新,优化了土地和劳动力两个资源,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强化了“统”的功能,调动了农民生产和经营积极性。
二、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发动,搞好试点。农民是农业经济合作社的主体,农民群众认识不认识、支持不支持,是农业经济合作社发展快慢的关键。特别是农村中的一些老农民,在农业经济合作社认识问题上,存在误区,认为又要走五十年代农业合作社的老路子,又要“归大堆”,为此在宣传过程中,我们在注重宣传合作社的性质、意义的同时,更注重向群众讲明,现实的合作社与五十年代农业合作社的不同:五十年代的合作社是以取消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为出发点,吃的是“大锅饭”;而现在建立的农业合作社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之上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性合作,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是农民群众自己为自己服务的组织。通过宣传,消除了群众的顾虑。同时,为了统一思想,进一步的宣传发动,我们首先组织了8万多农民外出参观。通过学习先进村规模种养的好经验,极大的调动了外出参观农民的积极性,有的村回来后就自觉组织起来,将土地互换归并成大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选择联城乡许家沟、界牌镇双河峪、蒙阴镇熊家万等群众基础好、代表性强的3个村,先行开展了创建农村经济合作社的试点。在试点过程中,群众迸发了多年来少有的参与热情,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能人”牵头,自愿组合。试点成功后,及时总结经验并进一步推广力度。首先,通过村民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及村两委推荐等方式,产生牵头人。在社长产生之前,由牵头人负责宣传动员,征求意见,召集会议等事项。然后,牵头人和农户之间相互选择、自由组合,明确合作社社员范围。在此基础上,各合作社举行全体社员会议,民主选举社长,理事会、监事会、制定合作社《章程》。最后由社长确定内部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资料采购及农产品的销售等方面工作,自发组建起了农业经济合作社。
三是互换土地,化零为整。合作社成立后,根据群众意愿,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等基本原则,在保证原承包土地数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土地互换集中。工作中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丈量土地,合理分类。对土地全部丈量后,根据各村实际,将所有土地划为洼地、岭地两大类或一大类。二是以产定级,确定标准亩。以粮食常年产量确定地级,以此作为互换土地折算面积的依据。三是确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对在承包田上发展经济林半亩以上的,互换后仍由原承包户优先承包;对地上附着物,以现金补偿后归互换后的承包户所有。同时,对水利、道路建设用地,按规划统一预留。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村里组织各合作社社长抓阄,将土地划分到合作社,合作社再根据各户人口将土地划分到户,从而实现了一社一大片、一户一大块的种植格局,达到了化零为整的目的。
四是因地制宜,多层次多领域发展合作社。在合作社建设过程中,我们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乡镇、村的资源条件、产业特点、群众基础等方面因素,不搞行政命令,不强求整齐划一,而是适应那种合作类型就发展那种类型,群众愿意组建多大规模就组建多大规模。可以建立综合性质的合作社,也可以建立专业性质的合作社,可以在一个村的范围内合作,也可以跨村、跨乡镇搞联合,积极引导合作社向多层次、多领域、多行业发展,扩大合作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合作社按产业划分,种植业合作社1525个,其中,涉及粮食的151个,蔬菜159个,果品1068个,中药材60个,食用菌19个;养殖业合作社562个,其中,家禽养殖533个,水产品养殖26个;农产品加工58个;运销服务业151个;其他164个。按合作社所在区域划分,村及村以下合作社2154个,跨村239个,跨乡镇67个。按合作社兴办主体划分,农民自办2173个,乡村企业改造兴办的3个,农业技术服务部门领办的116个,龙头企业兴办的24个,其他形式兴办的144个。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优化配置了土地资源,提高了农业资源利用率和产出效益。由合作社牵头,在社员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互换,化另为整,解决了土地分散问题,既方便了群众耕种,又实现了成方连片,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适度规模经营。界牌镇双河峪村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后,通过土地互换,由过去每户十几块,变成了几大块,截至目前,由合作社统一组织深翻土地600余亩,开垦荒岭300余亩,新发展经济林560亩。
二是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闯市场的能力。合作社的建立,把家庭经营与市场有机地衔接起来,提高了农民闯市场的能力。**镇家禽养殖合作社采取统一供应鸡苗、统一供应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的方式,组织本社社员进行肉鸡的生产销售,促进了肉鸡的快速发展,截至目前,该社共拥有社员230户,发展养鸡大棚240多个,每棚肉鸡生长期45天左右,一个生长期每棚平均收入1.2万元,极大的带动和促进了肉鸡的规模化养殖。坦埠镇代家庄村农业经济合作社以“信息共享,技术互助,风险与共”为原则,以代家庄中药材生产基地为龙头,大力发展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截至目前,已发展中药材面积1.5万亩,种苗面积1500亩,各类种苗12亿株,年产各类干鲜优质中药材近万吨,所产中药材不但满足了自身供应,还销往淄博等地,成为远近闻名的中药材种植基地。
三是农业投入大量增加,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在我县以合作社为单位,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田改造,加大农业投入,是农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取得了可喜成绩。近年来,全县以合作社为单位,新建水利设施4000余处,投入总额5000余万元,新发展果品6.22万亩,其中,仅桃一项就新发展5.45万亩。野店镇朝阳合作社自建社以来,邀请水利技术人员规划水利工程12处,共投入资金12余万元,建起蓄水3.6万方的蓄水谷坊9座,比预算资金节约10多万元。
四是为农产品的无公害和标准化生产提供了有效载体。农产品的无公害和标准化生产是国内外市场的客观要求,对于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意义。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需要一个有效的组织来实现,合作社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垛庄镇营里葡萄产销合作社,先后投资30多万元,引进美国红提、“美人指”、“高妻”等优质葡萄苗木新品种无偿提供给群众。当年,全村就发展葡萄120亩。在合作社的指导下,按照章程和具体的操作办法,认真组织社员按照无公害和标准化进行生产,统一技术规程,统一质量鉴定,统一分级包装,保证了产品质量,受到了客户好评,该社还为其生产的葡萄注册了“营里红”牌无公害葡萄商标,大大提高了其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全村葡萄面积达到450亩,产量达到40万公斤,收入100多万元。新晨:
五是合作社的建立为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搭建了舞台。农业合作社从组建到运行,从社长的选举到经营决策的制定,始终贯串着民主意志,真正体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原则,为农民群众参与生产经营、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决策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突出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够规范;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涉及行业单一,合作范围窄;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形不成规模;扶持政策不到位,扶持力度不够;合作社自身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等。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发挥自身业务优势,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尽快完善合作社的管理机制、分配机制、监督机制,增加合作社内部积累,促进合作社滚动发展,提高合作社建设质量和合作档次,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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