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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共有中小学165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级中学1所,初级中学2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含民办普通学校1所),小学136所(不含教学点38个),职业中学3所,少体校1所。全县教职工总数3287人,在校学生46889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的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校安办的安排,我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了全面排查鉴定,全县中小学校舍总面积422564平方米,按抗震排查鉴定,有414113平方米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其中需实施加固改造的228080平方米,需重建的186033平方米;按房屋安全鉴定,有危房201147平方米,其中B级危房145505平方米,C级危房51036平方米,D级危房4606平方米。
现将我县2009年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中央、省、市下达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文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足实际,制定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城建、发改、监察、审计、国土、地震、水利、安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及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县工程领导组主要负责审核项目规划、组织指导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及质量;县教育局负责危房校舍的排查、建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舍安全的项目规划、实施等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危房的鉴定及工程的勘探、设计、监理、质量检查等;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编制规划;县审计局负责预决算审计;县地震局负责工程项目防震安全的审核监督;县消防大队负责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的审核监督。县监察、安监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
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成立后,召开了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协调会,明确了职责,并对校舍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政府办公会先后对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进行了审议;县委书记马骥、县长、县人大主任李建恩、县政协主席李维澜先后带领班子成员深入项目工程学校进行了调研指导;县政府与各项目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省市教育、财政、督导等部门领导多次对校舍安全工程进行指导检查;3月27日,省长王君亲临项目学校二中调研,对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规划落实情况
我县实施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全县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规划,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二是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维修改造范围。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规模小的学校向规模大的学校调整,地域偏僻的向乡镇中心区域调整。三是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要在50年以上。四是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并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做到改造一所,完成一所。
根据上述原则,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对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和新建改扩建学校规划进行了多次调研论证,改造方案已经确定。按照规划,通过两年改造调整,全县中小学减少41所,学校总数由165所降至124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