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省建设办公厅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考察报告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由省建设厅办公室组织,襄樊、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随州、潜江等城建档案馆负责人及有关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技术人员一行20人,赴厦门、长沙两市调研、考察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特色
(一)厦门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特点
一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厦门市管线探测及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其项目在全面规划并经厦门市发改委立项后,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城建档案馆承办。项目内容主要是普查探测、数据建库、系统开发,整个项目分两期进行,2002年—2005年完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的范围是厦门岛及鼓浪屿(湖里区、思明区),总投资2100万,探测管线的总长度5600多公里;二期工程从2008年至2010年,探测范围是岛外海沧区、集美区等四个区,总投资1700万,目前正在实施。项目投资主要由市财政负责解决,各专业管线单位自己投资完成专业管线信息系统的建设。
二是技术先进,起点较高。该市地下管线网络系统采用国内先进的系统。该系统以电子地图为基础,通过地下管线信息和城市基础空间信息的联合查询、统计和分析,钩建以网络为载体、GIS软件为技术平台的管理模式,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决策提供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的技术方法、取得的技术成果、管理模式、管理机制和项目实施经验,为我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与管理提供了成功的范例,项目的整体技术成果和项目管理经验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是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早在2004年7月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就以第112号令颁布了《厦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了管线信息管理机制;制定了一系列与《办法》相配套的规定制度、技术标准及项目技术文件。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共享相应管线信息,各管线权属单位共享本专业管线信息,这样不但实现综合管线信息集中管理,提高管线信息化水平,而且实现信息共享。
(二)长沙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特点
一是政府立项,全方位设计。2004年,长沙市建委制定完成了《长沙市地下管线信息化建设初步方案》,并向市人民政府请示进行立项。2005年底,长沙市发改委批复同意该项目立项,由市财政安排资金3375万元,分年安排拨付,从2006年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系统的建设。目前,该系统的第一期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是综合性强,系统容量大。长沙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是集城市地下管线、地面构筑物和城市建设档案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数据库。它包含了给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热力、交通设施、广播电视等城市地下管线和道路、桥梁、房屋建筑、公共绿地等地面构筑物的空间位置数据和属性数据,以及与地面构筑物相关联的城建档案数据,该项目具有先进的运作理念、强大的系统功能、切实可行的数据更新机制和可广泛扩展的数据共享解决方案,已领先于全国各大中城市已经或正在开发的同类系统。
三是资源整合有序,管理科学。长沙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主要由各专业管线单位、长沙市勘测院、城建档案馆共同管理。市城建档案馆对数据库进行综合管理,协调部门关系;市勘测院承担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数据建库及后期的运行维护。这样,比较好地解决了资源整合、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管线数据的维护更新等问题,在数据利用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能够充分发挥管线档案信息的价值作用。
二、两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主要经验
(一)统一思想认识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前提。
改革开放以来,两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在城市建设推进过程中,由于地下管线不清楚,带来很大麻烦,有时因挖坏管线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切身感到,随着城市建设的立体推进,地下管线是地上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在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他们通过政府发文、开会动员、媒体宣传,在城市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干部群众中逐步统一了思想。两市党委、人大、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把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市委、政府领导经常视察、检查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人大加强了有关提案的督查和执法检查,使这项工作受到了普遍的重视。
(二)加强法制建设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保证。
两市都非常注重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确定这项工作的法律地位。长沙市从2002年开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立法工作,2004年1月,由11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请求制定<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的议案》于2004年10月24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2005年5月1日实施。《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关于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所有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实行竣工测量,否则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竣工测量成果、工程档案必须移交到市城建档案馆。厦门市人民政府在2004年颁布了《厦门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下管线建设部门和地下管线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进行明确的界定,对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档案报送的内容、程序及要求等作出了规定,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厦门市实现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重视协调配合是抓好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
城市地下管线涉及到很多部门、行业和单位,一家不配合,影响全盘,因此必须要搞好协调配合。两市均成立了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参与组成的城市地下管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管线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和业务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档案馆。日常业务工作由市建设主管部门主抓,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各管线单位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与市城建档案馆联系。这样保证了协调配合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