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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围绕中心,紧扣主题,着力在夯实基础、精细管理、增加亮点、创新发展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平安、法治和司法行政队伍三大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新贡献。现将我局“三大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3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九个乡镇的司法所开展了以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县9个司法所已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9个乡镇司法所均设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摆放有序、统一规范。“九项制度”都予以落实和上墙公示,“九项登记册”齐备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为了提高司法所人员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司法所与局机关同步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扛红旗、争第一”活动;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司法所同志培训、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和理论学习,提高了司法所长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我县大孟村镇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我县其他八个乡镇司法所也正在积极申报省规范化司法所。
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力推进村居和行业调整组织建设,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一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继续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和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定的“四定四包”工作措施。由于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来我县社会大局始终保持和谐稳定。二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了全县309个村庄,覆盖率100%。村级人民调解员达到1280人,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截止2014年11月30日,我县九个乡镇司法所共调解案件3614件,疑难复杂案件38件,其中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811件,邻里纠纷1748件,征地拆迁纠纷12件,损害赔偿纠纷6件。我县无因调处不当或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等事件。9个乡镇司法所的调解案卷内容规范、真实、合法并按统一卷宗归档,并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庭”与信访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制度并“主动排调”,增强了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化解疑难纠纷4起,司法局律师和县公证处人员深入到深山候家庄乡,对多次到京上访的老信访户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现场公证,解决了这一上访多年的信访难题。
由于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较好,陈素敏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并被日报、报报道,全省仅有123名同志获此殊荣。陈素敏、王少功、冯志、李志敏和张志军五位同志被授予市首届人民调解能手。张向军同志被市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我县在九个乡镇评选出了县模范人民调解员35人。
三、继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
截止2014年11月31日,我县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5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6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96人,其中男性87人,女性9人,其中缓刑74人,假释20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上述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
为了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运用手机定位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跟踪定位管理。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更好的动态跟踪管理,继2011年11月底我局与联通公司合作正式开通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后,今年5月份,我局又与中国电信分公司合作开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两大运营商各自的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每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机抽查分离、实时定位等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跟踪,防止出现人机分离现象,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二)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我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是加强台账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于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已经建立了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每月要求基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心理辅导、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三合一。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加强审前社会调查规范化建设。
2014年7月,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由县政法委下发了《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文件,该文件对我县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中的任务及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局积极改进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我局分别制作了被告人调查笔录、家庭关系调查笔录、社区居(村)民调查笔录、基层组织及基层干部调查笔录和被害人调查笔录,由二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全面细致的了解被告人的居住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等情况,通过细致的实地调查走访,形成综合性调查意见反馈给人民法院或监狱。由于我局认真细致的工作,我局出具《审前调查建议书》,法院采纳率达到98%以上。
四、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稳定工作,我们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采取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调查摸底与帮扶济困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2013年,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2014年截止11月31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2人,一般帮教人员81人,重点帮教对象1人,公安机关对于重点帮教对象落实了管控措施。对于130名刑释解教人员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了责任措施,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重新犯罪。每个季度运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将刑释解教人员接收情况及时予以上报,同时按时完成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工作。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经济、民生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法律援助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服务和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大力营造法律援助工作氛围,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并将公证、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一深入基层为广大弱势群体送去法律知识,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贫困群体家庭。在我县九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二开展重点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到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轮流值班,为来电来访的群众提供专业服务,较好地维护了全县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施“法律扶贫工程”,扩大和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同比增长10%,爱援群众112人,接待来电来访256人次,同比增长13%。
六、围绕中心,创新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1、根据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利用5月中旬至6月一个月时间,在县组织展开“还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了“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入户,以案说法”活动,成立法律宣传小分队,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以案说法,入户送法等形式,在全县开展法律大宣传,向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引导学法用法。3、各乡镇司法所利用民间传统的集日、庙会,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7余场次,印发法制宣传材料6千余份。3、深入学校加强老师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可和理解,在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课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广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形式主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法律工作者进县直单位进行演讲授课的方式在全县创造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
七、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
按照县委政府部署,今年以来,司法局在全局上下开展了“机关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集中教育整顿中,我们认真贯彻了《关于集中开展整顿机关作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的基本要求、指导原则和方法步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搞好政务公开。为了进一步查摆问题搞好政务公开,我局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以外的司法行政管理事项均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司法局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司法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及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服务承诺、投诉程序,以及其它与司法行政管理相关的事项等。利用公开栏、政务信息网以及其他形式等进行公开,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撤销、年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执业等情况,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受理程序、受理方式等情况,也及时在司法局政务公告栏、各科室相关栏目集中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列入机关全年工作目标,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制定政务公开操作规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各单位、科室要主动、及时地报送相关的政务公开材料,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办公室设立标示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尽职尽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二)整顿警容警貌。紧密结合政法系统深入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的“警容风纪整顿大集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