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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各类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稳定,区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组织开展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转发上级通知文件,落实民政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我局第一时间将《紧急通知》转发到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对我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经营性公墓等各类民政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要求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大力抓好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开展防火、防盗、防生产事故等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警钟常鸣,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民政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经营性公墓方面:
公墓作为民政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历来都将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五个公墓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次继续以防火、防盗为重点,对公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检查。对公墓各个区域、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储备与保养情况进行了巡视巡查;对墓区墓穴、走道进行了全面维修;对公墓内燃放爆竹安全专人负责,严禁随意燃放;保障办公、生活区域的水电气保证安全使用,防盗监控设施完好有效;对本单位的机动车辆进行冬季维护保养;对出现的雨雪灾害天气,准备好铲雪扫雪工具。所有人员尽职尽责,分工明确,对于任何危险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养老机构方面:
采用自查、集中检查的形式,对全区18所养老机构开展了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夜间值班、外出请假、院务公开、食堂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老人有卧床吸烟的习惯,立即进行耐心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个别工作人员表现出来的麻痹大意思想,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个别单位存在用电线路裸露,消防设备老化、新建平房不够通风、台帐不够齐全等现象,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我们要求各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老年人走失、跌伤、触电等事故发生。
3、其他民政机构方面:
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民政窗口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检查,主要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由于近期人流量大,是入室盗窃易发时期,中心在防盗上更加提高了警惕,加强防范。离开办公室做到随手锁门,在办公室和工作场合不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加强对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的检查,加强对现金、印章、支票的管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对贵重设备实行专人保管,对一楼服务大厅的自助设备及各类材料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中心严禁在办公室、公共场所使用电烤炉、热得快等电热产品。下班前做到关好空调风箱、电脑、电灯、净水器等电器设备;在区国资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检查各楼层的消火器材,确保完好无损。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民政机构的安全信息畅通
各单位加强值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亲力亲为,带头值班,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值班人员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同时,各单位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