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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局2012年纠风工作暨行政执法和效能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2年主要做法及成效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督下,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枝府办发[2012]23号、27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以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强化市场监管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立足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土地与房屋征收为切入点,助推全市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以规范市场管理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我局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一是严格落实房价控制目标,并在政府信息网上,房价控制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18%)内,对开发楼盘平均均价超过增长幅度,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预售商品房。二是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在项目开盘时,实行一房一价,对开发商因市场原因需涨价实行报批制度。三是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所有项目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出售,未办证前不能收取任何形式订(定)金。同时,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四是严格执行商品房开发信息披露制度,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定期,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管。五是严格商品房公共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对公共维修资金缴交执行新标准,同时强化了征管措施。
(二)坚持以民生为根本,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围绕市政府与宜昌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作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新增廉租住房2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40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00户;工矿棚户区改造300户;新建限价商品房150套。我局拟定了2012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落实方案,先后提请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已分步实施。一是抓紧做好五一路384套19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确保了年底主体工程完工。二是在我市企业和单位中落实了1400套公共租赁住房,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开工率100%,竣工率50%。三是在各镇、马店城区落实2000户补贴对象进行租赁补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00户,确保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户。四是在湖北省化肥厂新建200套经济适用房。五是实行旧城改造,在即将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需拆除老旧房屋中实行棚户区改造500户。六是在宜昌峡江船用机械公司完成工矿区改造300户。七是在“领秀之江”落实小户型商品房150套,建成后作为限价商品房。
2、强化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监管。我局为把廉租住房真正建设成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廉租住房建设中,严格实行“五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廉政责任制。并特邀市纪委对廉租住房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房屋住用安全。一年来,为强化廉租住房质量管理,会同市总工会、住建局等部门组织施工企业开展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劳动竞赛活动,为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建设优质工程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为保障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央和省纪委、宜昌市纪委、市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枝纪发〔2011〕18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年度部署和工作重点,紧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今年,突出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宜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园满完成。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了“十二五”期间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实现,推动了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住房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我局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廉租房建设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物质采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问题排查,针对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把政府民心工程建成反腐倡廉的阳光工程。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针对自查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配合市经信局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房屋征收行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办事程序,制止拆迁违法行为。我局认真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情况检查,针对我市北奥茗苑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拆迁上访遗留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多次深入拆迁现场,召集拆迁当事人进行拆迁纠纷调解和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拆迁单位违法拆迁行为,化解矛盾,避免了上访事件升级,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规范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今年征收办成立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先后拟定《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征收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围绕全市项目建设,会同项目征收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土地与房屋征收方案并付诸实施,严把全市土地与房屋征收项目“物量统计、征收拆迁方案审核、资金拨付、资金结算”四关,先后对白洋新城起步区、三宁已内酰胺、仙女工业园59个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资金8.04亿元,审减资金3075万元,较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力服务了全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时强化征收安置补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以加强房屋住用安全为突破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切实开展国有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住用安全重点检查。今年,我局对各房管所管理的国有直管公房和在建廉租房采取“家家到,户户落”方式定期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和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采取封存观察、限期拆除,设立警示牌等形式保证房屋安全,确保了不发生房屋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
(七)优化服务环境,强化行政效能建设。
1、增添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为切实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我局认真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再造了行政审批服务流程。二是实现办事提速。对房屋产权各项办证时限压缩65%以上。三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全市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办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其他服务对象办证符合规定的做到“马上就办、由我来办、办就办好”,对手续不全、存在一定问题的办证做到“少说不能办,多说怎么办”,为有效解决群众办证难和改善招商投资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创新便民方式。对全市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体房屋办证,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为其提供方便,一年来上门服务达15人(次)以上。
2、实行政务公开,改善发展环境。一是以公共权利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将房地产管理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职能事项利用公开栏、信息网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成专班在行业内开展不良风气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
3、切实加强纠风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局按照市纠风办统一部署,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立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了社会公开承诺,共对全市各单位、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300份,从“促进经济发展、执行力建设、政务公开透明、服务效率、反腐倡廉建设及问题整改”等六个方面分别征求意见,经疏理为27条建议意见,针对问题开展自查和边查边纠,并制定了行评整改台帐,逐条整改,整改落实率达95%以上。取得了较好行评工作效果。市政风行风热线为平台,及时下载广大群众所涉房地产管理咨询投诉举报内容,由主要负责人签批,相关科室具体办理,办理结果经审批后上传回复,及时反馈。一年来,我局共接受“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来信近90件,办结率100%。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4、强化效能考核,实行责任追究。一是结合上级《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和市问责办目标量化考核标准规定,制定了我局《强化治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量化考评办法》,并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月度、季度、年度绩效量化考评,奖惩兑现,经市问责办考核,市房管局每月、每季考评95分以上。二是健全市房管局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工作人员遵照执行。三是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市房管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综合协调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房屋产权电子化管理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今后工作中克难奋进,切实解决。
三、明年工作安排
(一)抓好住房保障任务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全面完成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任务,三是修订完善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建立廉租住房准入、退出长效管理机制。
(二)抓好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新开发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查询、管理系统,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二是继续加大全市住宅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归集力度,出台《全市住宅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三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捂盘惜售、合同欺诈、面积缩水、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落实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切实解决供需矛盾。
(三)加快房产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房产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
一是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我们将新增投资30万元加强房产信息化平台硬软件建设,逐步完成房屋产权产籍档案70000余件电子化录入工作,实现与宜昌市房产局统一数据平台对接。二是依法做好房产办证工作,切实处理好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扎实做好房产交易、抵押工作。
(四)抓好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不断提高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拆迁服务水平,增强拆迁纠纷协调处理能力。二是按照土地与房屋征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努力化解动迁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好机关作风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以创建“三型”(即:满意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活动为抓手,继续争创宜昌市级最佳文明单位。二是加大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强化工作督办力度,确保机关良好学习、工作秩序。三是结合房管部门特点,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加大对干部职工素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职工队伍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四是扎实抓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严格执行优化发展环境目标量化考评办法,切实优化服务,树立房管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