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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年二季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委下达了年第三、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主要用于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以及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截至到年9月,国家第三、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我省已争取并落实到位的项目有廉租住房建设、游牧民定居工程、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重大水利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基层卫生医疗建设、中等职业教育项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网改造项目、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维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藏区专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等多个方面。年第三、第四批中央新增1500亿投资计划中,我省下达投资计划56.1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2.99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3.16亿元),涉及6类212个项目。此次审计调查的范围包括4类14个项目,涉及金额4亿元。
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对保持我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自年第三、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下达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克服时间紧迫、施工条件艰苦等困难,加强组织协调,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进度。同时,对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按有关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定,为促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健康有序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草原防火站物资储备仓库项目未经批复调整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未经批复增加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投资超出概算389939.72元。
(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文物中心库房及博物馆改扩建项目、民和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到位、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三)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
1.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中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2.市城北建青小学教学楼项目、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及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存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州县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未按时开工。
(四)部分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1.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及市中医院综合楼项目未严格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核算,涉及款项共计121.59万元。
2.县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中将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资金100万元暂用于实施隆务北街延伸段工程。
3.县供水水源改造及管道扩建项目、民和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项目、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算的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未按要求实行专户管理或专账核算。
(五)县供水水源改造及管道扩建工程、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涉及款项共计2094万元。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各项建设审批手续;各地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的指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的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等问题,加大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考虑我省施工季节短、冬春季不宜施工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家投资计划尽早下达。项目主管部门应要求各地制订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切实解决部分项目工期拖延、进度迟缓等问题。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国家部委,充分考虑我省经济总量较小、地方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的实际,争取减免省级配套资金,尽早落实取消州、县配套资金的政策。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审计调查期间和出具审计调查报告之后,各地区以及各项目实施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整改和纠正:涉及未经批复调整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的项目已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前期工作不到位、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项目均已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项目已对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涉及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项目调整了现场监理人员、整理完善了监理旁站记录,且对原材料采用现场见证取样进行了抽检;涉及投资超出概算的项目对超概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资金缺口部分已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涉及未按时开工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工期进行了合理计划和安排;涉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核算的项目已调整了相关会计科目,对不规范的票据进行了更换。暂用于实施隆务北街延伸段工程的100万元项目资金已归还原渠道。未按要求实行专户管理或专账核算的项目及单位均已按要求设立了专户,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涉及配套及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已将建设资金全额拨付到位或将按进度分批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