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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保密工作也不例外。如何搞好检保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本人从基层检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以下工作认识。
一、主要问题
客观地讲,基层检保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专门组织抓保密的力度是大的,对于传统意义上的保密,检察干警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保密这根“弦”还是绷得很紧的。但实践中由于多种原因影响,检保工作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给检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造成了影响。归纳起来,这些问题主要是:
⒈定密工作随意性大。主要表现在:该定秘密的未定秘密,不该定秘密的定为了秘密;该低定密级却高定密级,该高定密级而低定密级;定密期限把握不当,要私过长,要私过短;定密以后,保密期过一直不解等等。
⒉泄密现象时有发生。无意识泄密。有的干警对于工作中的哪些事项应该作为秘密,哪些不应该作为秘密认识不足;实行检务公开后,有的干警对于“保”与“放”的尺度把握不准,个别干警甚至认为检察工作已无密可保,有密难保。这部分干警因而思想松弛,常常在不经意中泄露秘密。此外,还有一些干警对本职工作之外的秘密缺乏保护意识,如新闻宣传中有的加大对工作成就的宣传而间接泄密;有的一味追求宣传内容真实性而间接泄密等等。故意泄密。主要反映在个案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极个别干警甘当“里外通”,直接故意泄露案件秘密或工作秘密。目前,许多基层院建成开通了局域网,有的并与地方党政网联网,由于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及时到位,工作中存在重建设、轻防范、重使用、轻保密的错误倾向,导致了失、泄密现象突出。
二、主要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是:
⒈对形势变化认识不足,保密意识不强。
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局域网、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给当前检保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快速变化的形势和检保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基层检察院形势教育抓得不紧不力,保密教育也流于形式,不系统,不经常,导致部分检察干警认识不深刻,适应不及时,保密意识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出现了落后、弱化。加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一些不良思想和现象尘浮,个别干警思想改造有所放松,价值取向逐渐模糊,受其影响和侵蚀,反映在办案中,保密自觉性不强甚至有的丧失了警惕性。
⒉对相关知识了解不深,保密素质不高。
一方面,基层检察院保密工作人员专职的少,兼职的多,这些人员从事保密工作一般时间不长,没有接受正规教育和培训,对保密知识的了解,主要局限于基础的东西,开展保密工作的方式也较传统,缺乏系统的、深层次的保密知识和工作方式。另一方面,随着科技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窃密手段逐渐翻新,手段科技化,方式隐蔽化。一般的保密工作人员对现代科技知识了解、掌握深度不够,知识面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发展而丰富更新,因此相应地,应用现代科技知识开展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就欠缺,从而使基层检保工作陷入困境。
⒊对保密规律把握不准,保密方向不明。
保密工作规律性是指那些从根本上影响到保密工作效能发挥的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它既存在于宏观的领域,比如关于保密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所处的地位、检察保密工作的性质等;也存在于微观的领域,比如检保工作所应当遵循的控制知情范围、控制接触程度等管理原则。这些基本规律,有的已经被我们所认识,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特别是在当前,保密工作正由传统的以依靠人的自觉性为主的管理模式向既依靠自觉性更依靠依法管理的模式转变。加入后,保密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保密工作人员对保密规律性的认识没有随之深化,对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出现了“不适应”,从而导致了保密方向不明确。
三、对策建议
检保工作是检察机关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加强和改进,有效的方式方法很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和总结。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⒈加强保密法制教育。
意识是行动的指南。要搞好新形势下的检保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保密意识问题。树立良好的保密意识,重要的是要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工作。因此当务之急应当是通过办培训班、专题辅导、集中教育、图片展览等多种方式,较为系统地开展对检察干警的保密法制教育工作,使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和掌握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丰富头脑,从而形成强烈的保密意识。
⒉提高保密人员素质。
形势的发展对保密工作人员的政治、文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检察保密(以下简称“检保”)工作也不例外。如何搞好检保工作,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从基层检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问题
客观地讲,基层检保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专门组织抓保密的力度是大的,对于传统意义上的保密,检察干警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保密这根“弦”还是绷得很紧的。但实践中由于多种原因影响,检保工作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给检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造成了影响。归纳起来,这些问题主要是:
⒈定密工作随意性大。主要表现在:该定秘密的未定秘密,不该定秘密的定为了秘密;该低定密级却高定密级,该高定密级而低定密级;定密期限把握不当,要私过长,要私过短;定密以后,保密期过一直不解等等。
⒉泄密现象时有发生。无意识泄密。有的干警对于工作中的哪些事项应该作为秘密,哪些不应该作为秘密认识不足;实行检务公开后,有的干警对于“保”与“放”的尺度把握不准,个别干警甚至认为检察工作已无密可保,有密难保。这部分干警因而思想松弛,常常在不经意中泄露秘密。此外,还有一些干警对本职工作之外的秘密缺乏保护意识,如新闻宣传中有的加大对工作成就的宣传而间接泄密;有的一味追求宣传内容真实性而间接泄密等等。故意泄密。主要反映在个案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极个别干警甘当“里外通”,直接故意泄露案件秘密或工作秘密。目前,许多基层院建成开通了局域网,有的并与地方党政网联网,由于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及时到位,工作中存在重建设、轻防范、重使用、轻保密的错误倾向,导致了失、泄密现象突出。
二、主要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的是:
⒈对形势变化认识不足,保密意识不强。
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局域网、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给当前检保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快速变化的形势和检保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基层检察院形势教育抓得不紧不力,保密教育也流于形式,不系统,不经常,导致部分检察干警认识不深刻,适应不及时,保密意识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出现了落后、弱化。加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一些不良思想和现象尘浮,个别干警思想改造有所放松,价值取向逐渐模糊,受其影响和侵蚀,反映在办案中,保密自觉性不强甚至有的丧失了警惕性。
⒉对相关知识了解不深,保密素质不高。
一方面,基层检察院保密工作人员专职的少,兼职的多,这些人员从事保密工作一般时间不长,没有接受正规教育和培训,对保密知识的了解,主要局限于基础的东西,开展保密工作的方式也较传统,缺乏系统的、深层次的保密知识和工作方式。另一方面,随着科技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窃密手段逐渐翻新,手段科技化,方式隐蔽化。一般的保密工作人员对现代科技知识了解、掌握深度不够,知识面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发展而丰富更新,因此相应地,应用现代科技知识开展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就欠缺,从而使基层检保工作陷入困境。
⒊对保密规律把握不准,保密方向不明。
保密工作规律性是指那些从根本上影响到保密工作效能发挥的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它既存在于宏观的领域,比如关于保密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所处的地位、检察保密工作的性质等;也存在于微观的领域,比如检保工作所应当遵循的控制知情范围、控制接触程度等管理原则。这些基本规律,有的已经被我们所认识,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特别是在当前,保密工作正由传统的以依靠人的自觉性为主的管理模式向既依靠自觉性更依靠依法管理的模式转变。加入后,保密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保密工作人员对保密规律性的认识没有随之深化,对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出现了“不适应”,从而导致了保密方向不明确。
三、对策建议
检保工作是检察机关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加强和改进,有效的方式方法很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和总结。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⒈加强保密法制教育。
意识是行动的指南。要搞好新形势下的检保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保密意识问题。树立良好的保密意识,重要的是要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工作。因此当务之急应当是通过办培训班、专题辅导、集中教育、图片展览等多种方式,较为系统地开展对检察干警的保密法制教育工作,使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和掌握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丰富头脑,从而形成强烈的保密意识。
⒉提高保密人员素质。
形势的发展对保密工作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提出了新的高严要求,特别是在文化业务素质方面,要求保密工作人员不仅要懂得传统保密工作知识,而且还要懂得计算机等高科技条件下的保密知识,不仅要懂得保护国家秘密的知识,还要懂得保护其他秘密的知识。从目前基层检察院保密工作人员情况看,政治思想素质比较过硬,对传统保密知识和方法了解得比较熟悉,掌握运用得较好,但对新情况、新知识了解得相对较少。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方面,保密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既要学习继承好的保密工作传统,又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了解新形势,适应新变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保密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多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特别是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水平,构建以基础知识为根基,保密专业知识为主干,相关知识为补充的知识结构,使保密工作人员向复合型人才转化。
⒊改进保密工作方法。
方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检保工作也更加复杂而具体。检保工作的法律性、知识性、时效性和服务性都大大增强了。从法律性来讲,依法开展保密工作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依法管理,依法开展工作。从知识性讲,高科技条件下的信息传输方式更加现代化,窃密手段也更加技术化,必须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保密防范技术。从时效性来讲,网络时代信息传递速度很快,有的一两天前还是秘密甚至绝密的东西,过一两天后却很快地可以在互联网上、从新闻媒体中可以看到。如果对这些信息还依靠老方法,沿袭老框框就不行了,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从服务性来讲,保密工作要为检察工作服务,必须要有保有放,保放适度,不能以保密为由妨碍检察工作发展。因此,开展新形势下的检保工作必须要有新的方法。
加强管理。管理是核心。建议制定《检保工作条例》,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力度:一是要对保密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保密工作队伍,并形成由保密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全体涉密人员共同组成的保密工作组织网络。二是要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确保保密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作。三是要强化保密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四是定期开展保密检查,有的放矢,解决问题。
当前,检察机关应重点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工作,除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项保密制度和抓好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外,特别应着力建立健全涉密人员和秘密载体管理、局域网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随着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实施,还应当制定《检务公开规则》,既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透明度”原则,依法界定出应当或可以公开的检务工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又充分利用“安全例外”原则,合理界定保密对象,统一保密标准,明确定秘规则,加强涉密事项管理,明确保密方向,从而推进检保工作法制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