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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县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维护和实现社会稳定作为着眼点,大胆探索,锐意进取,使监督工作、代表工作、法制宣传及人大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县依法治县进程,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多种监督措施,监督时效进一步增强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围绕我县中心工作,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创新监督形式,通过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调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对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和班子开展述职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及对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证了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和实施。
1、加强法律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
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充分实施和执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工作职责。在过去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围绕我县各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对《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为了保护和改善我县广大人民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正常发展,对《环保法》在我县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县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我县近期及中长期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水资源、耕地保护工作,确定生态保护重点。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为目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县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以净化文化市场,打击非法出版物、影像制品,整顿网吧为目的,对《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动物防疫工作是关系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发生了人畜共患的疫病,群众对此比较关注,社会影响较大。县人大常委会对《动物防疫法》在我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动物防疫制度落实情况和执法体系建立情况;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捕灭情况;各动物检疫点情况;查处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大动物的防疫、检疫力度,从而确保我县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督促职能部门认真解决种子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种子、化肥、地膜、农药等农资物品价格控制在地委规定的最高限价之内,维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其生产积极性。
2、加强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7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8篇。
结合我县是农业大县这一实际,重点对涉农法规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执行情况、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工作报告。对我县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落实职工“五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工作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农发资金的返还情况报告,并深入基层检查农发资金返还情况,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农发资金清查、回收、返还工作。
以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患者就医透明度为目的,听取我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报告。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条件,提高人民收入为目的,听取了人民银行支行关于全县金融系统支持我县经济发展的工作报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劳务创收是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形成和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听取县农村富余动力转移工作报告。此外,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同级财政预算和决算审计报告,加强了对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本着创新的精神,听取了我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管理局三个条管单位的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注重抓好会前调查研究工作,在确定检查单位后,组成专门检查组,逐步落实了检查内容、范围等,写出完整的调查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过去的一年里,写出执法检查报告5篇,工作调查报告8篇,干部评议工作报告7篇,共写出20余篇各项报告,审议通过了10项决议。严把常委会审议质量关,提高了审议的质量。常委会议上因委员们对县人民政府农发资金返还情况工作报告、环保法实施情况工作报告、五保实施情况工作报告意见较多,要求县人民政府重新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在以后的几次常委会议上亲自作了报告后,委员们才表示满意。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各种检查时,由于注重事先调查研究,因此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常委会审议水平也明显提高。
3、依法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拔干部和干部任免的职权,不断加强人事监督。
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干部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之一。县人大常委会依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任前考察、公示,任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免事宜。县13届有大二次会议以来,结合学习新修改宪法,建立健全对新任免的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按照法律程序任命“一府两院”组成人员9名,免职6名。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选举出8名乡镇人大席团副主席、4名乡长,26名副乡长,从而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的意愿,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统一。
通过坚持述职评议、法律考试的方式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去年,对县城建局、水利局、文体广电局领导及班子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严格按照自治区评议工作条例,利用新闻媒体将评议方式和目的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在本单位干部群众中述职、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成绩,同时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就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建议,达到了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干部和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
人大代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把工作重点放在代表培训、发挥代表作用和联系代表工作上,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干部评议、列席常委会议、旁听法院庭审案件,对“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及其参政议政能力。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培训一次,受训的代表人数1185人次,41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议,53名代表参加了“三查”活动和干部评议活动,29名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25名代表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商、税务等部门邀请担任行风监督员。
去年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88名自治区、县人大代表视察我县城市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水利建设、教育文化体育、乡村道路改造工程、设施农业和抗震安居工程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县长乌斯满.达吾提就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向代表做了汇报,并向代表通报了我县重大事项,成效显著。
为了更好的发挥代表们在各条战线上的模范带头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去年做出关于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一贡献”、“四带头”、“五个一”活动的决定,并广泛动员代表积极参加。这项活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在我县改革开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涌现出了大量的好人好事。通过基层推荐、检查评比,评选出成绩突出的27名“先进人大代表”。
加强对代表的监督、提高代表为人民服务意识,引导代表正确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到原选区进行述职,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群众监督人大代表的渠道。按照《代表法》积极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对违反《代表法》的行为,一旦发现,及时进行查处,并督促纠正,对丧失代表资格的个别代表,依法取消其代表资格,确保了人大代表队伍的纯洁性,对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出缺的8名代表按原选区代表构成不变的原则,依法进行了补选。2008年有3名县人大代表荣获“特殊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9人被授予“先进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6人被评为优秀党员,并受到表彰。
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在人代会上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县人大常委会一贯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在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建议210件,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两院”联系会议,把代表议案及时转交给有关部门,督促其尽早办理解决。去年6月份,针对代表议案办理情况,专门进行了一次检查,发放了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征询表,广泛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据统计,代表对政府部门办理的197件二次会议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中,满意的165件,基本满意的21件,不满意的7件。
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联系群众的窗口,一年来常委会接待上访人员达300多人次,通过耐心细致的向上访群众解释和疏导,使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以及一些申诉案件得到了调查处理,及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态的蔓延,密切了干群关系,为我县的稳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法制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
法制宣传工作是人大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年初就纳入了常委会的工作计划。社会上还有不少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与县委宣传部、电视台、广播站的协作,从多方面、多层次、多方位对法制工作做了宣传。在宣传工作中突出一条主线,就是广泛宣传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主要内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扣两个主题,一个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情况,另一个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重点抓好三项工作,首先是以三会为主要内容,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情况,其次是以三个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情况,再次是以履行三权为主要内容,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行使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学习新宪法的积极性,使干部职工能够熟知新修改的内容,领会精神,巩固学习成果,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县人大常委会同县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新修改宪法知识考试,同时还由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司法局、法制局共同于2008年6月举办了宪法知识竞赛。此外,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为契机,发表了广播电视讲话,大力推动以宪法为核心,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督促和支持政府部门认真落实依法治县的各项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逐步实现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
四、强化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各乡镇的实际,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制定并实施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年终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
从年初开始,坚持每次常委会议邀请2-4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一年来共有14人次列席了常委会议,为各乡镇人大主席深入了解人大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新修改宪法的精神,乡镇人大任期由原来的三年改为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召开乡镇人大例会有关事宜的安排意见,按照《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及时对补选代表、补选领导班子的有关事宜做了安排,确保了乡镇人大例会按时召开。
五、认真完成上级人大及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的要求,在我县广泛征求各单位、代表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自治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意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对《工会法》执行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了执法检查。此外,还紧密配合地区人大工委减轻农民负担督查组在我县的调查工作。
“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种粮、种棉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对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地区最高限价控制种子的价格和质量,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与乡镇联系,维护稳定、调查研究、扶贫帮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抗震安居工程等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发展和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六、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主线,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这24字方针,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强化学习,努力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及胡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的讲话、自治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建设,做好人大工作,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切实得到落实。结合常委会议议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议事程序,健全工作制度,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去年,县人大常委会本着探索创新的精神,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县财政预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依法监督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四个规定。
为了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采取召开联系会议,坚持重要工作相互通报,加强了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调动人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保证人大工作的经费,从而使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条件逐年得到改善。
一年来,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一府两院”的支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一府两院”领导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楚地看到常委会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需要完善的方面,主要是: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培训、代表联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素质要努力提高;对常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不够;部分议案办理还不能让代表满意;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和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事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各项工作。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选举、干部任免原则;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汇报请示制度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各项工作。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党委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的意志,从制度和法律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通过协助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人大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第二、要以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突出创新精神,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监督程序,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宣传法律法规、干部评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一是法律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改进检查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检查效率。今年重点对《土地承包法》、《食品卫生法》、《婚姻法》、《草原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及新颁布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二是围绕全面落实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加大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依法监督的规定》及《关于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的规定》的贯彻实施力度,加强对计划预算和决算的清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督促政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整顿、撤销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农村饮用水改造工作报告;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报告;关于国家给予农民粮食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并督促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大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司法机关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严厉打击“三种势力”、重大刑事犯罪活动,为我县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是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及其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议工作,改进评议方式和方法,提高评议效率。通过加强监督,鼓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及程序办事,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干部评议工作条例》,将对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等单位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评议,听取地税局领导的述职报告,并把被评议单位列入今年的审计计划内,加强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引导和督促政府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形成办事公正、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引导和督促司法机关建立权责明确、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高效司法体制;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努力使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今年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建立陪审员制度,确保审判事务的公正。
提高监督效果是加强监督工作的核心,我们在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时,注重听取人大代表及基层群众的意见,重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监督程序,促进监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三、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因此我们将继续强化检查和监督,确保我县“四五”普法各项工作计划的全面完成。大力推进以宪法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督促和鼓励其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促进依法治县进程。
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各族人民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进一步密切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及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重要活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模范代表的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今年,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区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努力为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第四、要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我们要认真贯彻《代表法》,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坚持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持证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等有效措施,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的素质及其参政从政能力。广泛组织代表参加视察和评议活动,注重发挥他们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改进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批评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汇报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制度;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的办理实效和质量;进一步健全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代表到原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监督的新路子,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代表的责任感。
要坚决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代表中组织开展“一贡献”、“四带头”和“五个一”活动的决定,不断推广这方面成绩突出的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和经验,使各级人大代表忠实地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其在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及各族人民切身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站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第一线,始终不渝地为我县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积极维护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的工作,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积极适应党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能够认真行使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结合当前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继续在人大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完善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始终保持敢于创新、踏实苦干的良好的工作状态,强化学习,改进作风,廉洁奉公,努力培养建设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工作队伍。
尊敬的各位代表:
我县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重要历史发展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面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步伐,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