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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县自去年月开始,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较好。现汇报如下:
一、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月中旬至年底期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建制4个阶段开展工作。全县16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15个,县会计中心统管145个)全部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达到100%。对24个单位(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实施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的15%。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均未发现“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加强领导,工作机制到位。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四大组织联席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治理办公室,抽调专人办理日常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讨论审定实施方案,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组织,工作部署到位。县委、县政府于年月日召开了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县政府印发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了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是广泛参与,宣传发动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县电视台和《报》开设宣传专栏,悬挂过街标语36条,印放宣传资料2400余份,张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告》180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时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治理办公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的方式方法、奖励措施等,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及方法步骤,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大多数单位还报送了书面总结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基本达到了全覆盖。
五是强化督导,重点检查到位。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于月日召开转段会议,专题安排部署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制定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重点检查方案》,对重点检查的总体要求、方式步骤、重点内容和措施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开展重点检查。检查组进驻被查单位后,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讲明政策界限,张贴治理工作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
六是边查边改,整章建制到位。我们把“小金库”专项治理与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等六项检查结合起来,综合实施。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的内控制度薄弱、资产管理不严、往来账款过大、会计信息不实以及“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成和督导单位健全机制制度,及时整改纠正,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秩序。
二、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把治理“小金库”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着力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明纪律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保持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态势,保证中央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达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预期效果。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了组织领导机构。鉴于人事变动,我县及时调整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增列县民政局、县经委两个成员单位。治理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兼任主任,审计、监察、财监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财政局确定两名业务骨干负责日常事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讨论审定年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多次亲临有关部门督查指导治理工作。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治理“小金库”的有关政策、情况,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地进行了宣传,营造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明确了部门治理工作职责。县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夯实了相关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本部门承担的治理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宣传部门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公安机关做好涉及“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财政、审计部门搞好有关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并把“小金库”治理作为财务检查和日常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税务部门做好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人民银行和银监办协调商业银行支持配合治理工作,依法及时办理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民政部门牵头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委牵头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治理工作中,各成员单位做到了“分工不分家”,注重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了运转顺畅、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多部门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三是扎实部署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对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对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实领导机构成员,注重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通知对今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回头看”、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强调严肃处理“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和适用政策规定,继续扩大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四是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回头看”。针对年出现的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年列入治理范围的160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五查五看”,并且重申了小金库的各种表现形式和政策规定。我们要求,这次“回头看”要注重实效,做到“三公、两核、一承诺”。“三公”是指:一是公开,治理“小金库”工作要公开进行;二要公告,要在本单位内向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公告“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内部治理机构以及领导小组、单位举报电话、邮箱、地址;三是公示,要将“回头看”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张贴公示,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两核”是指要对下属单位个数进行核查,对下属单位“回头看”的8项具体内容进行核实,一承诺”是指在上报报告时,要向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承诺“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报表和总结报告的真实性。
五是认真整改省上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今年月日,省上督导组查出我县一个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责成我县再次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为了认真贯彻省督导组指示精神,县委、县政府于月日召开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促进会,通报省上督查情况,分析治理工作的形势和现状,查找出现“双零”问题的主因是各级领导不重视,自查自纠不认真,督查清理不力所致,要求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使“双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此后,我们重点抓了以下措施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发出《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补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月日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在重点抓好“五查五看”的基础上,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填写《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对本单位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保证。二是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检查组,对20个重点单位实施检查。国资、非税部门组成2个工作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门面房屋出租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三是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县治理“小金库”办公室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奖励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举报,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举报事项的查处、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四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专项治理政策、制度、措施的咨指导,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不走过场。截至目前,单位自查申报以前年度设立“小金库”1个,金额0.48万元,已调账纠正;重点检查2个单位“小金库”金额115.46万元,调整账务104.12万元,收缴余额资金11.34万元。同时,对省上督查发现矿管办应缴未交财政资金176.1万元已全额收缴财政。
六是全面开展了社会团体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小金库”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经委分别牵头负责社会团体及国有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牵头部门分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安排指导社团和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县14个社会团体和3户国有企业全面进行了自查,自查面达到了100%,未申报有私设“小金库”问题。针对“零申报”问题,于月日,再次召开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部署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任务。在自查自纠回头看过程中,有1户国有企业申报存在“小金库”问题,金额0.218万元,主管部门已责成企业进行整改。在重点检查阶段,县经委抽调3人组成工作组,对3户国有企业全部进行了重点检查,尚未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在此基础上,治理办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户国有企业进行了再次核查,发现供水总公司截留应缴财政代收水资源补偿费13.125万元,未查出设立“小金库”问题。县民政局会同审计部门抽调6人,组成3各工作组,对8个社会团体实施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60%,发现社团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也未查出私设“小金库”问题。
七是着力构建“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县纪委于月日发出了《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纪律关要求,从银行账户开设、票据管理规定、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严格财务核算和加大监督管理方面,提出治理“小金库”有关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小金库”责任追究制、治理“小金库”连带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落实跟踪制、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制、举报查处督办制、治理“小金库”监督管理责任制等五项机制,将“小金库”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了制度、管理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向县纪委呈报了《禁设小金库承诺保证书》,承诺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批准、同意、授意设立“小金库”,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四个不准”,如有违反,将接受组织从严处理。近期,县经委、民政部门正在深入调研和拟定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办法措施,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
我县“小金库”治理工作已经完成一个段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小金库”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其慈生土壤不是很容易铲出的,治理工作依然是任重道远。首先,“小金库”与部门利益、小集体利益或个人利益通常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且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其本身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各项“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或明或暗,且通常都是在体外循环,导致了对“小金库”资金从源头治理和监控存在着比较大的困难。其次,“小金库”的设立,多与机关单位的“一把手”有关,他们执掌着“一支笔”又决定着财务的审批大权,具有使用和监督的双重角色,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也有可能存在走过场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继续组织对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巩固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成果,全面落实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措施。针对治理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入手,围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整顿金融市场秩序、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从财务监管水平,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建制固本,杜绝“小金库”问题反弹。
二是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政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打消侥幸心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争取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自查自纠中得到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将再次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全面督查,检查发现存有“小金库”行为,将严肃予以处理。
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强化宣传,积极依靠群众举报和监督,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注意发挥群众举报作用,经常性地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认真受理举报,建立健全相关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深挖“小金库”的治理环境。
四是统筹安排,扩大“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综合成效。在今后的“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综合治理、整体推进。把“小金库”治理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规范津贴补贴、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规范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以及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金融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监管,以及税务稽查等工作同步推进,进一步扩大“小金库”治理的综合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