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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五五普法验收汇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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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五五普法验收汇报

桥东区是我市主城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46个社区、2个行政村。“五五普法以来,我区以“法律九进”活动为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区普法工作实现“三个突破”。我区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区、“法律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被评为全国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一、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在构建“大普法”格局上取得突破

法制宣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工作积极性,“五五”普法以来,我区不断完善各项普法工作机制,以“法律九进”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各单位普法工作积极性,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一是健全了“五五”普法组织网络。年“五五”普法启动之际,区委、区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出任组长;2010年区委书记亲自挂帅组建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区长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我区先后完善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职能作用,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设立区法宣办作为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认真负责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工作开展。全区各部门及各基层单位都设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五五”普法在组织领导上得到了保证。

二是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结合全区普法工作实际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全区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负责普法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行业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探索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建设。区人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规划中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我区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开展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区真正形成了普法工作党、政齐抓共管,主管部门全面规划统一部署的工作机制。

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我区将普法工作放到区委工作全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坚持普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以来,我区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目标》、《法律“九进”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安排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将“五五”普法规划所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形成了共性和个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企业、社区(村)、学校等单位。“五五”普法期间我们将普法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每个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中,作为考核常项。2010年,区委区政府还将普法工作列入全区重点工作之一,每月一调度,两办督查室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使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全区形成了“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四是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五五”普法启动之初,区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普法经费、教材征订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逐一解决。区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人均0.2元的标准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安排了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坚持突出普法重点,在提升全民法律素质上取得突破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桥东区域实际,我们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社区居民、企业职工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通过不断拓展普法阵地、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使全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不放,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安排意见》,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干部学法考试等制度,细化配套措施,确保规范运作。二是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全区各街道、机关各部门以实施“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采取法制讲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征订赠阅法律书籍等形式,开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物权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相关专业法学习宣传活动。并结合实行执法责任制,综合运用岗位培训、专题轮训、以会代训、考试考核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促进了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领导带头学法,促进领导方式向法治化管理转变。区四大班子领导带头学法,区理论中心组坚持每年至少举办2—3次法制讲座。“五五”普法以来,围绕发展、民生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先后为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物权法》等专题法制讲座;多年来我区处级领导积极参加全市范围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区司法局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采取举办科干班、青干班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学法用法述职、任前考试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以考促学,调动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五五”普法以来,我们把开展各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活动,作为对机关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坚持以考促学,强化干部学法制度。通过精心筹划、认真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分级组织的方式进行。全区各级干部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96%以上。通过考试对促进广大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依法办事、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推动机关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2、突出主体,创新形式,以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为主,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抓好主渠道教育。全区各中小学校全部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小学以思品课、中学以政治课为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在其它学科教学中合理渗透法制教育。一些学校还与法院联合,开设“模拟法庭”,使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针对近年来交通安全事故呈高发的形势,我区又重点抓了交通法规教育,开展了“握紧生命的盾牌”系列教育,邀请交警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学生小警察指挥放学队,有效增强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宝善街小学被命名为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卫华小学被命名为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培训基地,花园幼儿园被评为交通安全示范园。二是抓好法制教育实践。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作法制报告,宣传法律法规,并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说法,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在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特别是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学校组织召开主题班队会和团日活动,开展国旗下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手抄报制作、行为规范标兵评选等活动,组织收看法制教育节目,让学生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中接受教育,避免了空洞说教和强硬灌输。在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同时,我区还将法制教育延伸到学生家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向家长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抓好阵地建设。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在学校设立了法制宣传教育橱窗、宣传栏,制作了法制教育展板,在走廊、教室张贴法制教育宣传画和法律格言,利用学校的广播、校园网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形成一个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教育阵地,对学生起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一些学校还建成了特色化的教育阵地,如:五中、宝善街小学、卫华小学、铁路斜街小学四所学校在学校电视台开辟了“校园说法”节目;卫华小学成立了“法制网页”学生制作小组,用学生感兴趣的“动漫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宝善街小学成立了“小警察”文艺宣传队,编排了交通安全手势操、小品、快板等宣传交通法规的文艺节目;卫华小学、东风小学分别创办了《德育信息报》、《家校信息小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五年来,全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100%,在校生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零纪录。区教育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基层平安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法制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有1所学校被评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有2所学校被评为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3、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结合桥东区的区域优势,我区把“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一是全区“法律进社区”工作实现“五个一”。即每个法律服务所与一个街道签订服务协议;每个街道建立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社区有一个健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社区有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公证处定期到社区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在此基础上,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布局进行调整,突出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特点和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的主要力量。二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异军突起。动员社会各界法律人才通过志愿服务方式积极投身法制宣传工作,成立了法制宣传志愿者协会。一方面积极发动系统内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及局内机关干部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协会,形成了一支稳定的、专业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目前有专业注册会员32人。同时充分利用社区的人力资源,广泛吸纳社区内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发挥他们就地就近、人员情况熟悉的特点,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随时解答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用身边的人解决身边的事。目前活跃在各个社区的法制宣传志愿者已达200多人,保证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的持续开展。

三是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我区注重加强区法宣办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各种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宣传教育,促进公民学法、用法、守法。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进社区宣传活动,围绕“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各社区依托居民学校开展定期为社区居民面对面讲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四是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兴起。“五五”普法以来,所辖46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固定法制宣传栏和法律图书角,有条件的社区建立了法制长廊。普法过程中我区注重发挥法治文化“润物细无声”的独特功能,突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各社区编排了一批紧扣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节目,利用每年的“彩色周末”发动志愿者进行演出,让群众在笑声中学会弄懂法律知识,增强了普法效果。五是普法载体不断创新。为满足信息化社会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我们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依托桥东区域网开辟了普法专栏,设立法制观察、法制时评、法律咨询三个栏目,明确专人进行维护。普法专栏的设立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群体,有效推进了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区多个社区及住宅小区建立起电子滚动式法制宣传栏,通过以法条、警示语、文明语等多种形式滚动播放,大力宣传劳动法规、物业管理、城建拆迁、社会保障等与社区居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社区巡回法庭成效显著。与法院积极协调配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模式,将一些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放到街道社区调解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先后就涉及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物业管理等多起案件分别在不同的街道社区调解庭进行公开审理或调解;同时选送社区民调员、普法骨干到法院实践锻炼进行强化培训,通过旁听庭审、参加诉讼的形式直接参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加深他们对常用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增强自身法律素质。将法庭搬到街道社区,有效地抓住了群众的法律需求,以案说法、议案释法的普法形式,使街道社区普法骨干及调解员在宽松的环境下有效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也让更多的居民群众参与庭审,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七是社区普法与人民调解相得益彰。为进一步提高普法能力和水平,我们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室作用,适时组织居民群众旁听民事纠纷的调解过程,参与是非评论,把调解纠纷的过程转变为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五五”普法以来,各街道社区共依法调解民间纠纷1104件,我区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示范城区”、“河北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等光荣称号,5个街道办事处全部被评为“全国和谐邻里示范街道”,惠安苑等5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邻里示范社区”,有2个街道和2个社区分别被命名为全市妇女维权站示范点,有1个社区被命名为“零家庭暴力社区”。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全区各部门广泛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一是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企业普法。我区积极加强与公、检、法及工商、税务、劳动、安监等部门的协调,发动他们利用职能优势参与企业普法。如桥东区法院深入开展与企业结对服务活动,向服务企业发放了印有法官姓名、联系电话和服务内容的结对服务联系卡,随时满足企业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桥东区法院走访结对服务企业86家,分别为20余家企业举办法律培训或专题讲座,帮助企业审查合同、修订内部管理制度300余份。二是重点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2010年初,结合《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我们特别邀请了北方学院文学院法律教研室主任田希国教授,对全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的培训,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自觉规范劳动用工,避免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对新法产生误解。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法律培训、对口挂钩、建立联系点和在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力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各法律服务机构新增企业法律顾问78家,各法律服务所诉讼事务500余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30余件。

四是以企业改制为切入点,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改制。制定了《关于依法进行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化解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五五”普法期间,我区有40家企业的改制工作顺利推进,其中市民用爆破器材公司在律师的全程参与服务下顺利完成改制,2010年底重新成立了股份制公司。市贸易中心等多家企业对涉及债权债务遗留问题的处理、国有资产保护、职工权益维护和新公司的成立等相关工作也都有律师的全程参与。

5、深入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稳定。

一是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经营行为。在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时,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公司法》、《个人独资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积极宣传,使经营者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有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二是上门年检,宣传法律法规。利用每年1-6月份对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年检、验照这一时机,进行上门服务,积极向市场主办单位和驻场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如:对消费品市场的经营者,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对生产资料市场的经营者,以宣传《产品质量法》为主;对食品、农副产品市场的经营者,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主,得到了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的认可和好评。三是实行市场巡查,重点进行普法宣传。我区每个封闭市场都有专人负责巡查,并将照片、联系电话、申诉举报电话公示在市场显著位置,以便受理法律咨询与消费申诉。巡查人员主要负责熟悉管理环境、宣传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教育驻场经营者,营造守法经营环境。四是结合专项整治,集中进行普法宣传。在元旦、春节等节日及各类专项市场整治工作中,首先是宣传发动,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监管人员的市场巡查,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2010年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和2010年《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区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制作食品信息公示栏、分发明白卡、食品警示、退市等信息,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内容具体化、格式化,做到一目了然、简明易懂,这样,既让经营者受到了教育,也得到了消费者的肯定和好评。同时,我区建立了索证索票、食品进销货台帐及退市台帐的登记制度,使不合格商品得以追溯。仅乳制品专项整治一次就下架退市婴幼儿配方奶粉1847公斤、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578公斤、液态奶525公斤,实现了监管效果和普法效果的双丰收。五是管教相济,把普法寓于执法过程。我区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后回访制度》,树立“执法中普法,处罚后帮扶,监管中服务”的行政执法新理念,把加强普法教育作为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既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又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做到执法、规范、服务有机地结合。如:桥东区工商分局实施的“送一法、上一课”,即对管理相对人行政处罚后,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而后把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通知书一并送达,体现了行政执法的人性化,受到了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好评。

截至目前,桥东区共有私营企业2131户,个体工商户9206户,各类商品交易市场29家,驻场经营户2602户。“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工作的开展,使广大企业、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涌现出以东方购物中心、东鑫商城为代表的省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6家及市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2家;以东方购物中心、东鑫商城为代表的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1家,市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65家。

6、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区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适合农村干部群众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得到加强。一是组织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大培训”活动。利用农闲期间,选取一些有针对性的具体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村干部宣讲土地管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和信访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同时,通过在村委会、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橱窗、法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宣传单)、播放广播、进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目前,两村组以上干部的学习率已达100%,村民参与学习率达85%以上。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帮扶。“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了10余次大规模的送法下乡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收费、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宣传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3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三是突出服务民生主题,建立农民工维权中心。我区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劳动就业、劳动稽查人员深入工地、企业为农民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与就业服务。我区建立了农民工维权中心,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绿色通道”。“五五”普法以来,调解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35起;劳动部门督促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87份,检查用人单位515户,涉及劳动者2400人,追索农民工工资280.43万元;区法院审理涉及农民工案件209件,628人,追回农民工工资738.51万元。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提高普法工作水平上取得突破

“五五”普法以来,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桥东区司法局连续四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同时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奥运安保先进集体、国庆安保先进集体、重点工程建设突出单位。

1、围绕中心搞服务,全力保障“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年大变样”工作中桥东区承担了繁重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我们紧紧围绕和谐与稳定这一主线积极参与重点工程建设和拆迁改造工作。针对此项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极易引起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立足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把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落实到拆迁工作的每个环节。

一是发挥法治“智囊团”作用。选派精干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的法律参谋,为保证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从政策、决策和制度层面上有效推动依法进行拆迁,维护广大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三年大变样”工作中我们共起草、审查各类合同文本、政府公告100余件次,同时为全区10余个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及签约提供了法律层面的审查意见。

二是举办拆迁工作培训班。每年年初利用冬闲时机聘请资深律师先后为房管局、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等多家单位举办拆迁工作培训班。系统讲解《物权法》、《合同法》、《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拆迁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总结经典案例,与学员们共同分析探讨。尤其是在拆迁许可、补偿安置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现场解答长期困扰拆迁工作人员的诸多疑难问题,累计培训人数达500余人次。通过系统培训,使广大拆迁工作人员掌握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拆迁法律法规及实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拆迁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发挥法制“宣传队”作用。我们先后选派15名干警深入到拆迁一线,扎实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一方面现场为负责拆迁工作的同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理解和运用方面的疑惑,使负责拆迁工作的同志懂政策、讲法律、会操作,做到依法拆迁。组织编印10000多份《拆迁法律宣传资料》,下发到拆迁一线的同志和社区百姓手中。另一方面整合土地、工商、税务等部门力量深入到拆迁户家中进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解释工作,力争让更多的被拆迁人,充分理解拆迁工作,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支持配合拆迁工作。我们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宣传主阵地的辐射功能,依托社区法制课堂先后举办以土地法、民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专题的法制宣传讲座十期;并把群众普遍关注的房屋拆迁补偿、《物权法》、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经常性法制宣传内容,使其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结合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蓄意滋事”等典型个案,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和行为疏导,不断强化群众服从大局,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做到自觉摒弃闹访、滋事等不良言行。

2、积极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和国庆60周年,我们强化对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强化信访群众的法制教育。我们围绕全区稳定工作形势,强化信访群众的法制教育。抽调骨干力量向上访群众宣传《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上访群众“四清楚”,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清楚反映的问题有没有法律依据;清楚应当按怎样的规定和程序、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反映问题;清楚违法违规上访将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同时在社区实施超前教育,增强预见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以社区为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全覆盖式的法制宣传,把信访苗头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五五”普法以来,集中对上访群众开展法制教育13次,涉及100余人次,各街道司法所协助化解信访积案25件。

二是结合全区突发性事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处置工作。年年工人村“11.21”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针对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及房屋财产受损等方面情况,区政府责成司法局牵头抓总,协调公安、检察、物价、卫生、房管、街道及煤机厂等单位进行妥善处理。我们及时组织精干律师拿出救助方案;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深入居民家中讲法律、讲政策,耐心细致的做群众工作;并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消除群众误解,保障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成立区政府法律专家委员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五五”普法期间,区政府注重学法用法相结合,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决策和管理当中的作用,成立政府法律专家委员会,使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事务的论证决策、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核和依法解决重大涉法问题等。一是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发挥法律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论证作用。近年来,我区重大建设项目逐年增加,区领导从立项论证、谈判签约、资金筹措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认真听取政府法律顾问的咨询意见,避免了决策风险,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新晨:

二是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发挥法律专家委员会的审核把关作用。多年来,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自觉遵守这一规则,在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时,都先把文件草稿交给法律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三是在办理经济社会涉法问题上发挥法律专家委员会的智囊助手作用。几年来,区领导组团进行商务洽谈或大宗招商引资项目时,都要请法律顾问参与,对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并负责草拟、审查合同文本等。四是在处理信访或群体事件上发挥法律顾问依法化解矛盾的作用。从年年开始,我区提出法律专家委员会参与信访工作的要求,法律顾问协助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参与解决了大量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五五”普法以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先后在道路改造、城市拆迁、集中供热、项目建设、重大灾害处置等重点工作中审核法律文书150余件,审核、修改、起草各种政府合同100余件次,积极从法律方面提出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了领导方式向法治化管理转变。

总之,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新的历史时期对社会法治要求越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也就更高。我们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组织者,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建设法治城区,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上是我区“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