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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4年,分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增强评估实效,使分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年共评估了101户,有问题户占95%,主要评估出的税款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2014年度纳税评估总体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9月20日机构改革后专门成立了纳税评估所,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组建片区管理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组织体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责任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加强工作考核。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纳税评估工作已列入我局征管日常考核工作项目中,从而奠定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
二是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纳税评估需要借助一定的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评估,因此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根据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广泛采集信息的情况,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
三是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实施纳税评估。我们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确定评估对象,按照所搜集的评估对象有关资料,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纳税评估机构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从而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四是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各项纳税评估工作。日常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种重要评估方式,是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分局设立了纳税评估岗,指定专人按照简易程序,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专项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主要方式,为了确保专项评估的扎实推进,我们在法规征管科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办公室,选调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并根据纳税评估的工作特点,划分了评估对象选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评定处理和评估复核等职责,建立起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二、纳税评估发现的普遍性问题
一是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少数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财务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素质偏差,财会知识和税收政策知识贫乏,其中部分财会人员属业主的朋友或亲戚,每月申报多少税按业主意思办;少数小规模纳税人,生意好就“捞一把”,生意不好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偷税当作企业利润;部分业主会计信息资料失真现象较为严重,私设外账甚至两套账,资金体外循环经营,销售收入不入账等屡禁不止,主动足额申报纳税的少。
二是帐外经营查处难,直接影响评估效果。通过对四个税种的检查评估,户均查补收入很不均衡,户均查补收入最高的是房地产业,户均查补收入30.7万元,超级市场零售业户均查补收入为7.4万元,户均查补收入最低的是生产性民政福利企业,户均仅为1.1万元。不同行业的专项检查效果大不一样,关键在于经营资金监控难,帐外经营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纳税人的经营资金是其生产经营状况的真实反映,但是长期以来大量的现金交易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控之外,多头开户、用家庭成员和亲戚的名义开户结算等现象也普遍存在,使税务部门无法对纳税人的帐外经营收入进行核实。我们在对啤酒经销商进行检查时就发现,5名啤酒经销商竟然通过32个银行存款帐户结算货款。
三是财务核算不够健全,税收处理不够规范。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前提必须是帐册核算健全,财务核算规范,符合查帐征收标准。但检查中发现,一些纳税人的申请报告和对纳税人的调查意见均表明符合查帐征收条件,一旦其取得免税资格后,无论在财务核算上还是申报纳税上,随意性均较大,规范性程度远远不够。主要体现上收入的确认、成本的核算和所得的计算等方面规范性不够。存在着不按税法规定及时确认收入或提前在减免税期确认收入、成本计价波动较大及成本结转不按税法规定调整也不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利润核算不准确等不规范及不合法等问题,认为反正是减免税,无论自行计算所得的结果、调整的结果和被税务稽查查处的结果如何,终归都还是免税,最多被处罚而已。这种跨入减免税门槛而放松自身税收财务核算的不规范现象已成为当前减免税行业中值得关注的普遍性问题。
三、纳税评估发现的典型性问题
一是减免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足。 税法规定纳税人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相关法律责任应由纳税人承担。但通过检查发现,有人员比例条件限制的减免税,纳税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反映的比例均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但进一步实地核查就不难发现,相关人员挂靠居多,或有意少报生产人员而多报行政管理人员,或多算生产人员中的残疾人员,以调节占比而获取税收减免税资格,申请材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现象较多。如某申请享受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企业申报和税务机关调查的从业人数均为3人,其中2人为下岗失业人员,占比66.67%。但在执法检查中却发现,该纳税人未反映总帐会计和现金会计的人数,也未反映装卸搬运人员,占比远低于60%,不符合减免税条件,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二是纳税人租赁经营场所现象较为普通,流动性大。根据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但在实际认定工作中发现,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属于租赁经营,在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只需要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者协议书,从形式上看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但由于商业企业的流动性较大,一旦经营不善,马上“人走屋空”,从而增加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难度。
三是企业会计综合素质整体不高,核算准确性亟待提高。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必须会计核算健全,有完善的财务机构,会计人员有独立的工作能力。我们在评估认定工作中发现,部分会计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财会知识培训,素质较低,计算机应用水平更低,根本不能适应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有的企业在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有正式会计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企业负责人的子女、亲戚等担任,不能正确、准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兼职现象比较普遍,通常一人兼三至四家乃至更多家的企业会计,由于时间仓促,会计处理过于简单,导致不能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不能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数字不真实,资料不可靠,不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四、纳税评估建议与对策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纳税评估体系,强化税源管理。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复杂化、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纳税评估的开展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充分运用金税工程、CTAIS、纳税评估等软件,将纳税评估对象涵盖全部纳税人,对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评定,规范涉税行为,优化纳税环境。
二是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通过经常性的纳税评估分析,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控管,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提高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同时,将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纳税意识的有效的途径。纳税评估对一般涉税问题的处理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优化经营环境的作用。因此要树立服务的观念,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倡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三是提高信息采集量,整合信息。纳税评估受信息质量、系统软件、评估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制约,以能获取和储存必要的涉税信息数据为基础,并依托符合工作实际的评估信息分析系统。因此,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提供机制,税务机关通过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CTAIS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系统、进出口退税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一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二是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评估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交流总结,使干部的评估水平在相互探讨中得以共同提高。
五是加强考核,增强管理员的工作责任感。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细化考核的环节,将纳税评估列入管理员岗位责任考核范围,把纳税评估的工作质量和成绩,与个人的奖惩、评先评优、能级的升降挂钩,在评估队伍营造一种立足岗位、努力工作、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评估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在完善纳税评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纳税评估复查机制,由纳税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对纳税评估各环节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评估案件组织复查。针对企业反馈的评估人员操作过程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调查属实的坚决严肃处理,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制。
五、通过纳税评估对征管工作的评价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篇
2014年,今年来,地税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监控、组织收入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功效和核心职能,精心组织,强化征管,优化服务,深化管理,确保了全年地税收入的持续增长,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纳税评估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纳税评估总体情况
2014年,分局大胆探索,积极尝试,逐步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共开展纳税评估101户次,补缴金额亿元,占全市地税评估补缴总额的%;纳税评估出有问题户占95%,主要评估出的税款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共组织约谈16次,发现疑点条,评估入库税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全年为稽查提供案源共移交件,同比增长。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严格纳税评估指标要求。今年,我分局按照市局年初核定下达的评估工作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跟踪监测,到年末,各项指标全部达标。主要对象的年评估面达到了50%以上;其他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的纳税人年评估面为5%。纯营业税户纳税人年评估面为7%。每个税收管理员每月纳税评估户数平均在3户。自查补缴税款、责令补缴税款,均高于当年税收收入的2%;纳税评估出有问题户数均高于市局要求。
(二)着力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根据日常纳税评估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及综合基金等主要内容,在完成评估面的基础上,我们非常注重提高评估质量。根据工作实际,重点抓了主要对象和重点对象的纳税评估工作。组织征管人员定期进行纳税评估的经验交流和案例分析,着力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合理安排工作部署,把纳税评估工作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发票管理、定额核定、巡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
(三)落实纳税评估工作责任。将评估计划确定的评估人员作为评估案例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对评估案例负责。根据评估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多种评估分析方法,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应有的作用。并不定期组织评估案例的复查工作,于下半年继续组织纳税评估案例及卷宗质量的评比,并对复查和评比情况进行总结。
二、纳税评估发现的普遍性问题
分局以征管信息系统采集的各类征管数据为基础,应用同比、环比、配比等方法,设置了票表比对差异率、社保工资总额与企业所得税工资总额差异率、房产税缴纳税额变动率等50多个评估指标和已上线运行46个评估指标、28个预警指标,对重点税源户逐户监测,积极推进专项评估和行业评估。从定期生成的综合统计评析结果看,纳税评估发现的普遍性问题:
(一)商贸企业应付账款或预收账款上长期挂账,未作账务处理。通过对营业税重点税源企业、汽车驾训行业、二手房转让项目征收土地增值税及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重点抽查等的专项纳税评估;结合稽查建议及税收管征难点、热点与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交通运输业、金融业、酒店业、广告业、旅游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设计和工程监理行业、医疗行业、网吧行业、仓储码头企业、村(居)委会、经费自给事业单位和部分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的专项评估。我们发现,商家中特别是经营紧俏物资的商家中存在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现象,在对预收货款与该企业的实际经营能力生产周期经营特点等因素分析后,结果二者极不吻合,及时检查出未结转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金。
(二)法人经营范围同时变更,而库存商品账上仍存在大量库存。目前,随着经济形式的千变万化,纳税人的短期经营行为屡见不鲜为减少各类审批环节降低开办费用保留一般纳税人资格谋求利益的最大化,一些纳税人往往通过变更法人经营范围的方式注销老公司成立新公司,因此,随着变更的完成,公司原业务品种的经营已经停止,新的业务品种开始经营。然而在企业库存商品账面上仍存有大量原业务品种的库存,企业存在库存商品已出库而未计收入的问题。
(三)工业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为零。从事生产加工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程度地会有边角料下脚料残次品的存在,此部分材料一般可分为一是用于再生产,二是按照废品进行处理变卖。但我们发现一些并不具备相当的技术实力和边角料二次处理能力的企业,却在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中都无体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为零,这些工业企业废料收入普遍存在藏匿,企业明显未记收入也未记销项税金。
三、纳税评估发现的典型性问题
近年来,虚增开发成本而减少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现象时有发生,为此,2014年,根据分类管理、分类评估的思路,分局把建筑业税费委托代征情况作为重点进行评估。为了强化对“甲方供料”的税源控管,依据房地产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建立过程中采集的数据,分类测算确定了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中,人工费约占15%,材料费约占60%~65%,机械费用、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约占20%~25%的预警指标区间。在对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案头评估中,发现其承建开发的某机关办公楼和宿舍楼项目成本拨款率为43.1%,可能存在“甲方供料”未按规定申报的疑点。通过纳税约谈,该企业承认,工程施工用的地下管桩、水泥、钢筋、砌块、瓷砖等部分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由于先期按“甲方供料”扣税与施工方发生争议,后期发生的“甲方供料”未再扣税,经过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和税法宣传,辅导该企业及时扣缴税费60余万元。本案详细介绍了纳税评估的方法和流程,尤其是甲方供用材料如何代征建筑业税费及甲方供用材料如何界定的问题,具有典型性,对我们以后的纳税评估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四、纳税评估建议与对策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成立了纳税评估机构,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工作,根据纳税评估的工作特点,划分了评估对象选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评定处理和评估复核等职责,建立起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组建片区管理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组织体系,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责任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加强了工作考核。分局改变以往纳税评估的单向模式,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确立了分局内部纳税评估工作的原则及方式、程序及要求、奖惩及措施等,加强与纳税人沟通联系,减少纳税人的纳税风险。
二是强化涉税信息采集,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加快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功能,丰富纳税评估信息资源,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不断优化完善纳税评估软件,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为纳税评估提供最快速便捷的信息资源,提高计算机利用效率。分局根据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特点,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
三是严格纳税评估规程,正确实施纳税评估。分局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按照行业、税种等税源分布状况挑选评估对象,把重点税源户和注销户、零申报户作为今年评估工作的重点,使纳税评估工作从“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成为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的重要手段。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纳税评估机构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从而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四是注重纳税评估创新,突出地税评估特点。分局进一步创新纳税评估工作思路。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包括综合评估及项目评估。综合评估是指对纳税人一定时期所得税申报情况的全面评析;项目评估是对纳税人一定时期涉及所得税管理的若干具体项目进行的审核、分析。建议采取综合评估与项目评估的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可以解决专业评估人员人手少、评估力量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可以结合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加大对特定项目评估审核的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
五、通过纳税评估对征管工作的评价
一是以评估“促”收入。通过纳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变了组织收入工作依赖纳税人自行申报“靠天收”的局面,把握了征收工作的主动权;二是以评估“控”税源。在评估工作中,评估指标的选取运用,信息数据的综合分析,为开展行业税负监控提供了有价值的基础信息,促进了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三是以评估“强”征管。通过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解剖分析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给有关业务岗位,实现以评促管,提高了征管质量和征管效能。四是以评估“优”服务。分局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约谈和实地评估的过程中,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政策,辅导纳税人健全财务核算,督促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构建了和谐的征纳关系,为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