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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行政总结及规划汇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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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行政总结及规划汇报

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重点,以实现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水平为核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现将我区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培训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学习,强化培训。我区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五五普法”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法律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全员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2、多样宣传,增强意识。我区通过建立政务网、宣传网,创建了“机构职能”、“政务动态”、“网上办事”、“政策法规”、“法律咨询”、“行政执法”、“投诉咨询”等栏目,针对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抓好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取得了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效应,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抓好制度建设,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决策程序规则。根据《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凡是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具体事项涉及多名班子成员分管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全年共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1次、区政府专题会议90次。积极探索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规划建设、征地拆迁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和公示制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2、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政府重大决策和签署重要的经济法律文书都能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继续推行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以及重要专题会议制度,及时为有关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政府在处理突发性事件和涉法性事务时,都要求法制机构人员介入,帮助审查把关,提供法律服务。

3、实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今年,共收到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1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报送市政府备案。通过审查,纠正了一些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严肃性。

(三)加强法制监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全区共依法确认行政职权2161项,其中行政许可1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9项,行政处罚1764项,行政强制65项,行政征收29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23项,行政给付11项。结合两年来的工作时间,我区要求各部门加强与省、市相应部门的衔接,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法律依据修改变动等原因,对已完成的清理规范结果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要求将修改完善后的执行标准及时进行了公示,确保从源头上减少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象。 

2、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加强政府法制监督。截止12月底,共对26个单位年以来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共125卷进行了评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及时纠正,加强了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并二次抽查卷宗,发现问题登记汇总,作为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以此提高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

3、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区继续以贯彻《行政复议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全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驳回2件,维持1件,通过认真审理复议案件,纠正和制止了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4、拓宽行政监督渠道。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听取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善市长、区长信箱办理系统,对市民投诉事项和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领导都直接答复或指示相关单位限时答复,使其及时得到解决。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对行政低效、行政失效等问题,由区效能办督促进行整改。发挥审计、监察的专门监督作用,切实保证执法活动的廉洁和公正。

(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设公开透明政府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协调,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绩效考评内容。通过制度的健全完善,提高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对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2、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主要围绕事权、财权、人事权问题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在事权上公开了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二是在财权上重点在财政预决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实施了公开,做到了财政预决算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外资金实行收缴分离,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用品一律通过招投标或询价等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大力推行“阳光财政”,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在人事权上重点在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人员编制、考核、奖惩、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实行了公开,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了人事管理上的透明度。

3、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开方式。我区坚持“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的原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以桌牌、公开栏、报纸、电话、政府公共信息网络等方式公开干部身份、职责,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办事程序以及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录、财政预决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企业投资项目、专用资金使用等内容,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

(五)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促进依法行政

1、坚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开展了“三合一”场所、道路交通、渡口渡船等十二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三合一”场所、建筑施工、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

2、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按照区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认真抓好污染问题的整治工作。今年来督促环保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监督管理,从法制上保证了我区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东方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土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等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土地管理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土地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对经营性土地出让后合同履行情况开展检查。同时督促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区闲置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清理、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针对国土资源执法责任“红绿旗”评比制度,加大督促查处力度,促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的规定,督促依法限期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清理。

4、加强对项目攻坚进展情况的检查。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效能和项目建设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和内业资料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和建设规范进行,推动了区委、区政府项目带动战略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与《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是: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个别地区和部门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高,不善于执法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少数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执法简单生硬,效率低下,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强,难以适应依法行政新形势的要求。二是政府职能转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还偶有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个别领域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以及多层执法等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协调不够、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客观存在。三是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考核力度不够。不少单位实行的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公务员制度改革相衔接,效果不太理想。四是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改进。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不够强,有待进一步创新。五是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政府法制工作开展。

三、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强法制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区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同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对《行政许可法》、《纲要》《强制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依法行政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环境。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环境。对依法行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编制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审批备案、公示、听证制度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

(四)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推行力度。在围绕“事权、财权、人权”开展政务公开的同时,积极开展公用事业性单位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立政务公开机制,不断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五)不断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持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简化复议申请手续,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加大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统一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七)规范和纠正执法行为,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积极开展贯彻落实《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