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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区民政系统以“夯基础、开好局”为年度目标,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以全区“强、抓、转、促”活动为契机,始终秉承“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的工作宗旨,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城区公益性骨灰堂顺利开工建设并如期竣工,农村互助幸福院试点工程全面完工,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今年以来,已争取各类民政专项资金4360万元,累计救助民政对象15万人次。目前,已荣获省级荣誉1项,市级荣誉1项,区级荣誉5项,两人荣获省级荣誉。
一、抓好项目建设,打造民心工程
1、公益性骨灰堂工程。为配合全市北方湖城建设,解决城中村坟地与骨灰存放问题,我局就城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到任丘、宁晋等地进行了学习调研,并制定了初步建设方案,完成了立项、项目设计、选址及工程招标工作。在长宁路东端征地46亩,计划投资1200万元。自八月份桃城区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以来,严格施工质量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一是成立了区民政局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成员,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全程都督;二是严格招投标手续,在招投标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开透明,面向社会,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三是严把工程质量,聘请专业甲级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同时,区民政局指派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蹲点监督和日常抽检;四是严格工程过程监督,对每一个关键施工点,采取收集图片信息资料,进行存档,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责任的可追溯性。目前已完成了骨灰存放厅的主体施工,大厅及场地的内外装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年底前将启用。
2、农村互助幸福院工程。于5月25日,区民政局组织各乡镇办的乡镇长、民政所长、试点村负责人等40余人,赴铙阳县参观学习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先后到同岳乡崔口村、五公镇镇北马村、里满乡大城北村互助幸福院参观学习。同时,召开了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动员大会,副区长张稳坐代表政府与各乡镇办签订了责任状。全区农村养老幸福工程建设动员会议后,区民政局立即行动,全力推进试点村建设工作。区民政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工程推进领导小组,深入各乡镇现场督导检查两次,召开各乡镇民政所长参加的调度会议两次。目前,全区首批14个试点村幸福工程已全部完工,每个试点村由区财政支付建设资金1.5万元,新建、改建幸福工程总投资50万元。
二、关注弱势群体,强化社会救助
1、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提高。自3月中旬开始,至4月中旬结束,为期一个月,由每名班子成员带队组成6个走访小组,深入到4个街道8个社区、4个乡镇及路北工业园区的1204户城乡低保家庭,占桃城区城乡低保总户数的15%。各走访小组划定走访区域,实行“结网式”走访,户户必到,通过看、听、问、查等形式,重点询问低保家庭拥有存款、有价证券、房产、车辆等资产情况,在低保户明确答复的基础上,填写入户调查走访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各走访小组每天进行情况汇总,写出调研报告,最后统一分析研究,对有关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制定桃城区年度城乡低保管理规划。通过走访,调整了97户的保障标准,停保14户。启动全区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利用四个月时间全部完成。完成了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首批1300余户全部审核完毕。于10月1起提高了城镇低保标准,目前已达到了312元/月。
开展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基本医疗救助购药券发放工作,其中城镇低保户发放200万元,农村低保户59.4万元,五保户14.7万元。
年以来,累计为7万户次发放城市低保金3878万元,较去年增涨30%,为1.5万户次2.6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601.7万元,较去年增涨50%。向91人次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47.4万元。
“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即,为使全区困难家庭过一个团圆、欢乐、祥和的节日,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节日生活。一是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发放中秋月饼。区民政局协调资金30万元,为全区6600户城镇低保户、2380户农村低保户、1200位农村五保老人准备了10000余份月饼,于中秋节前发放完毕。二是为城乡低保户发放节日生活补助。区民政局争取218.7万元节日专项资金,为城乡低保户发放中秋节日补助。其中,城市低保户按照每户每人150元的标准发放,共涉及资金176.1万元;农村低保户按照每户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共涉及资金42.6万元。三是开展走访活动。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分别赴全区所有敬老院、光荣院及部分受灾户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五保老人、革命功臣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同时对各敬老院、光荣院的住房、消防等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民政管理对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2、救灾工作进一步创新。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更新了灾害信息员数据库,完善了《局救灾工作职责》,制定了《救灾款物发放审核审批风险警示图》、《救灾款物接收下拨流程图》、《救灾捐赠款物监督检查流程图》,建立了《灾民救助工作台账》。5月12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开展了“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大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322份,制作悬挂宣传标语两幅、宣传展牌10张,为群众释疑300多人次。圆满完成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筹资6万元在区府、河西街两个社区建立了示范点,并通过了验收。年以来,我区发生风灾三次,旱灾一次,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09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663万元,受灾人口5万人,争取并及时发放救灾款113万元,救灾棉被420床,使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的切实保障。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目前我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922人,年以来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40余万元,同时,与农村低保一同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了提标,自年1月1日起,分散供养标准上调至156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上调至2040元/年。
三、落实国家政策,关爱优抚群体
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年以来共向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624万元。认真部署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成了138名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并完成了年度85名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全区散葬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经查,我区共有散葬烈士墓187个。自5月5日起,利用40天的时间,与市中医院联合为全区677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于5月初迎来了老年证办理高峰,截止目前,已为近8000名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老年证。于7月底圆满完成了“八一”慰问工作。
正式启动部分农村籍老年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按照民政部办公厅民办发[]11号文件精神,自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老年退役士兵给予生活补助,涉及人员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可领取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此次政策惠及对象为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年12月13日)实施前入伍,截止到年12月31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组织召开了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题动员会议,印制了4000份政策宣传单,在所有社区张贴政策宣传知识,在农村利用广播进行宣传,还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截止目前,已有1190人通过了初审,并仍在陆续登记审核中。
四、稳步推进社会专顶事务管理各项工作。
于4月初开始,对桃城区内孤儿展开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对桃城区内有本地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满18周岁的公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区民政局通过普查、登记、审核,共为符合条件的13名城乡孤儿一次性发放了年度每人每月270元的生活救助金,切实保障了孤儿的合法权益。年以来,累计办理收养登记5例,火化尸体875具。启动第十届“福彩助学”工作,今年桃城区共有135名大学生得到了救助。下大力度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取消了各项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登记费,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同时,实现了全省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年以来共办理婚姻登记6195例,补办婚姻登记965例,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932份,合格率、合法率达100%。
五、年工作安排
年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市三次党代会和区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按照区委关于“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和“统筹发展、富民强区”的总体思路,明年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四大项目”开展工作。
六个方面:
1、认真抓好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适时组织养老机构的院长和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并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规范护理、服务、收费及监督等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养老设施标准配置,促进区内养老机构的有序竞争,着力提升行业信用,打造民办养老服务品牌。
2、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审核与审批。开展五保供养工作调研,适时调整五保供养机构结构和机制。
3、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在中华、河西街道建立首批国家防灾减灾示范点。
4、扎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政策,认真做好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工作,继续抓好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加大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救助力度。
5、全力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查清我区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6、圆满完成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开展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4月底前完成我区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四大项目:
1、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先期确定一到两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利用我区已经建立的各类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联盟、网络服务中心等平台,将社会志愿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主体机构化发展,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日托、餐饮、上门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服务。
2、全面完成城区公益性骨灰堂一期软硬件建设任务,并正式启用。
3、投资200万元启动光荣院综合服务楼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三院合一”体制改革进程。
4、创建国家三A级婚姻登记处。按照国家民政部创三A级登记处标准,认真整改,在办公环境、运行机制、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水平,确保达到国家三A级婚姻登记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