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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精神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公开政府信息、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优化政府服务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行政行为,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开创幸福建设新局面,努力攀登现代化建设新高峰。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公开和依法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凡涉及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人民群众及社会组织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的事项,原则上都应当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二是坚持政务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要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务公开新机制、新方式,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必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狠抓关键环节。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为重点,推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开内容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贴近基层、贴近百姓,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四是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重心下移,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有机结合起来,把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相结合。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基层组织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和内容,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目标。围绕中心,创先争优,服务大局,以建设廉洁、高效、透明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体系,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规范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全面、系统,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既要覆盖属于公开范围的全部信息,又要保证目录编制分类清晰、体系完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部不宜公开的事项和涉外、涉军、涉稳的敏感信息外,都要编入公开目录。依法清理和审核行政权力,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库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行政职权流程图要纳入公开目录。要明确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公开责任部门。进一步扩展公开的范围,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纳入公开目录,编制的目录经市政府法制部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审,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加强督促指导镇(街道)、村(居)委会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因地制宜编制公开目录。
(二)加大关键领域和环节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做好“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以及资金使用的全过程。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政府行政承诺等相关制度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拓展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民生热点信息的公开。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把收入分配改革、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社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规定,以及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对物价、收费、市政、城管、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推行政务听证会的形式,使群众直接知晓参与行政决策,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透明化。
(四)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完整、真实、细化的原则,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各级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经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各级政府当年度财政总预算和上年度财政总决算,要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各级机关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各级机关部门都要公开经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和决算。三是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各级机关部门要公开经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本部门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情况。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支出的预算安排情况、管理制度和分配办法作为公开重点,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
(五)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清理审批事项,公开保留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期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依法核准和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过程的刚性制约与监控。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完善功能、拓展内涵、提升水平、强化监督,使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现“三个融合”(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提高权力行使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自由裁量事项网上运行,提高行政事项审批网上运行率。努力实现权力运行规则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构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
(六)不断深化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等,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开设互动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有序参与,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三、政务公开渠道及公开方式
(一)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确保网站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政府信息,都要在网站公开。要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应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逐步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回应社会关注,权威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利用《政报》公开信息,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同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利用互联网、有线电视、互动电视、民生直播热线、手机报纸、手机微博等新媒体政府信息,进行互动交流。
(二)坚持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凡是不涉密的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依申请公开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分级受理和严格依法的要求,在受理过程中要做到便民、利民、节约、高效,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以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基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新闻工作。新闻工作应认真贯彻党和政府主张、意图和观点,坚持舆论引导于信息服务之中,增强工作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要充分发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的信息采集、策划、实施、舆情反馈和引导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网络新闻新模式,对政府新闻会实施网络直播,并利用网络发言人与网民在线互动、微博互动等形式,实现新闻会场内外同步交流。
(四)着力构建政务(行政)服务体系。在对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范围并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进互联网工作法,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制,实现电子政务平台的有效整合和统一运行。逐步探索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做到上下联动、有效衔接,逐步从单一的行政审批向综合性服务平台发展,从为企业和单一群体服务向为社会和多元群体服务拓展。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市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档案馆为本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实施单位,负责在本单位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作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共建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需要,在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查阅点应设置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做好公开信息查阅等服务工作。
四、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金融、保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要求,将社会普遍关注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反映强烈的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建立公众及媒体评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符合群众及媒体评议特点的制度。在评议方式上,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二是采取开设意见箱、网络评议、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实现群众与政府互动;三是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群众代表座谈,以及特聘监察员的方式接受监督。
(三)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送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同时按照《省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逐步形成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同时,应按规定时间向市档案局送交信息全文以及《指南》、《目录》、《年报》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各一份,纸质文本需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向市档案局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交接手续,填具《政府公开信息交接单据》,市档案局每半年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报一次各级、各部门公开信息送交情况和查阅情况。
(四)强化考核评价制度。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目标考核和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核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一要制定分解方案。将政务公开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要制定绩效考评标准。量化评估标准和评价指数,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第三方调查等形式,对政务服务透明度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将定期考评与随机测评相结合,并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三要明确考核部门和考核办法。由政府办公室主管,监察、财政、法制、保密、档案、信息等部门参加的考核评议小组。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权力公开运行、政府网站考核结合起来,纳入行政效能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五)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工作不力、公开不及时的要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建立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具体操作细则,明确失责行为、追责主体。对不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低、工作执行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也要依法处理。对失责行为未予追责的也要做出相应处理。加大对《条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公开不规范、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故意隐瞒,或以保密为借口回避公开,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健全保障救济制度。疏通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渠道,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监督保障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政府机构能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完善领导体制。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要充分发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职责、落实分工。二要明确政府办公室主管,监察、财政、法制、保密、档案、信息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把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发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作用。三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位置,建立纵向协调、横向配套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报告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
(二)构建联动机制。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等结合起来,探索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要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着重解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行政不作为或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二是要与效能建设相结合。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政令畅通,以公开促效率、促落实。三是要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创新电子政务,以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要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整体规划、循序渐进,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是要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注重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加大培训力度。要把培训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聘请国家和省政务公开方面的专家领导进行授课,切实提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一是突出培训重点。领导干部重点掌握中央、国务院,省、无锡市关于政务公开重要决策和部署,加强协调和指导面上的工作。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重点做好主动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培训,提高甄别政务信息和处理复杂事务的应急能力。二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充分借鉴、总结政务公开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到缺什么培训什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三是培训形式灵活多样。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取以会代训,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实地调研、督查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