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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工作,坚决杜绝医疗废物的扩散和流失,确保环境安全。年,县卫生局结合本县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周密计划,突出重点,严格制度,认真抓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现将今年以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周围环境遭受医疗废物的污染,造成疾病的传播,县卫生局极为重视,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工作的重要议程。组织召开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医疗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确保医疗安全规范有效。
二、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
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弃物由南宁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兆洁公司)统一收集和处理。今年以来,在县城内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芦圩镇卫生院、宾州卫生院、新宾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统一由南宁市兆洁公司运送和集中处理,处置率为100%。其他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弃物也与南宁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兆洁公司)签订了收运及处理医疗废弃物合同,并按合同履行职责;做好医疗废弃物的转移交接工作,并按规定填好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的签收登记工作。污水处理专人负责,每天用含氯制剂消毒后再进行排放,并认真做好记录。分布在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要求各单位每天集中消毒浸泡、毁型、焚烧处理,不得将用后的医疗用品进行回收它用或随意流放。
三、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今年以来,县卫生局认真监督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集中运输工作;积极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处理;并积极协调各医疗单位与南宁市特种垃圾处理中心签订好收运及处理医疗废弃物合同。
四、下步工作
下一步,县卫生局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内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及转运情况,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医疗单位及时整改;加强与南宁市兆洁公司(市医疗垃圾处理指定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对我县医疗垃圾的回收处理力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