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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县情概况
长垣县地处豫鲁交界,东临黄河。全县国土面积1051平方公里,耕地86万亩,辖10镇4乡4个办事处,600个行政村,83万人。是全省十个省直管试点县之一。
近年来,长垣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营立县、特色兴县”,确立了“建设一个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一个战略”(实施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提升“一个载体”(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的工作思路,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出了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先后被命名为“中国厨师之乡”、“中国防腐蚀之都”、“中国起重机械名城”,跻身中国中部经济百强县、被评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全国十佳全民创业示范县、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
(二)县卫生事业概况
长垣县共有医疗卫生单位27个,其中民营医院1个(河南宏力医院),乡(镇)、办事处卫生院19个。现有人员36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913人,正高职称82人、副高职称80人、中级职称478人、初级职称1668人;博士1人、硕士27人、本科864人、大专1377人、中专942人。全县医疗单位建筑总面积194630㎡;医疗用房面积110090㎡;床位2292张。10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22台(件)共计资金约1.99亿元。全县已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480所,现有村卫生所医务人员1179人。年业务总收入31157.1万元。
二、改革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我县精心组织、积极行动,紧紧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稳步推进基层医药卫生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成效不断显现。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一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46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750075人,参合率99.8%。二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提高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三是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年底在全县全面实现新农合IC卡管理。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从年1月1日开始,全县19个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全部使用了基本药物目录,落实了零差率销售和网上采购;对药品价格进行了二次议价,使药品价格普遍降了10个百分点;按一品一规重新修订了基本药物目录;并实行了转配送。前6个月运行情况: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业务收入降低5.9%;药品收入下降12%;门诊人次上升7.2%,出院人数减少10%,次均住院费用上升5.2%,次均住院药品费用下降6.04%,次均门诊费用下降12.60%,次均门诊药品费用下降13.03%,日均住院费上升3.32%,住院床日减少8.49%。减少群众药品负担200余万元。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展顺利。按照《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暂行)文件要求。对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落实政府投入,建立了长效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调整基层服务收费;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建立体现绩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目前经费70%已经到卫生系统,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进行考核,补助资金逐步按工作开展情况下拨。目前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五)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有益探索。在县政府的支持引导下,由县人民医院牵头,联合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公疗医院、县卫校附属医院共5家公立医疗机构,成立了长垣县医院管理中心。医院管理中心的成立,整合了公立医院卫生资源,突出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的趋势,提高了公立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了我县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三、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我县新调整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明俊为组长,副县长徐鹏越为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发改委和卫生局共同承担。
(二)领导重视。为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常务会议进行部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县医改领导小组还组织财政、人社、编办、卫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由徐鹏越县长带队赴宝丰进行参观学习医改工作;卫生局还组织带领乡(镇)、办事处卫生院长赴荥阳、巩义、西峡等地参观学习。通过学习先进的经验与好的做法,进一步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通过对外地好经验好做法的学习吸收,根据我县实际,先后制定了《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暂行)、《长垣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暂行)《长垣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根据省定我县乡镇卫生院904个编制,对人员定岗定编、人员分流、财政补偿机制等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四)宣传到位。多层次召开工作会议对医务人员进行医改特别是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要求做法等相关知识培训;在县电视台作专题报道;印发宣传单;在各乡(镇)、办事处政府所在地的主要街道、医院门诊楼、病房楼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墙体广告。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到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优越性和对广大患者带来的实惠。
(五)狠抓落实。我们一是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长垣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要求,从年1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从8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执行《年河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并通过河南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向中标企业采购中标药品。供货中标企业按照药品供给程序和配送协议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是对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在岗人数、实际职工数进行了核定,按照上级政策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允许提前退休,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用,财政优先保证。对非在编未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补办企业养老保险,并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超编人员财政不予补助,所需经费由单位调整内部分配结构、增加医疗净收入等解决。三是联合财政部门对前几年卫生院全年总收入、总支出以及药品收入和药品支出以及人员经费做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分别对各项收入与支出做了对比和汇总,争取财政支持。四是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机制。依照《长垣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依照《长垣县卫生局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7月1日开始实行绩效考核。五是开展好公共卫生服务,让群众得到实惠。今年免费为全县33084名65岁以上老人进行了体检;截止6月底,健康档案建档人数246704人,建档率为31%。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人数为60403人,孕产妇建档人数为10825人,3岁以下儿童建档人数为20200人,慢性病患者建档人数为32007人;争取民政局的积极配合,开展了免费婚前体检项目,目前已婚检120余人;今年改厕项目,我县争取上级农村改厕资金106.3万元,计划建造2126户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目前已经建成1235户;计划免疫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稳步进行。
另外我们还组成多部门联合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院长实行,医改工作“一票否决制”。
四、工作体会
医改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工程,政府重视是开展医改工作成败的保障,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是开展医改工作成效的关键,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是医改工作开展基础,特别是县政府财政支持是医改工作运行至关重要的保障。
总体来说,医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广大基层群众日益享受到医改实惠,社会各界对改革普遍支持和认同。同时,改革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取得突破和进展。
年医改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绩效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各项医改任务顺利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