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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会议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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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会议报告

同志们: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回顾总结20*年的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年民政工作任务。会上,已将《全市民政工作20*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意见》、《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全市社区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在工作中有所遵循。下面,根据市局研究的意见,我讲四个问题。

一、“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效显著,民政部门构建和谐社会主力军作用得到体现

20*年,是全市民政事业战略机遇期的重要一年。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满意在民政”活动开展以来形成的好作风、好思路和好做法,以“能力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20*年,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开拓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全市民政系统高扬创新发展大旗,不断创新民政理论、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可以说,创新发展已经成为全市民政系统的共识,也正在成为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动力。转变审批理念,民政部门负责的审批服务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制、首办责任制和AB角工作制度;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社会工作协会,民政工作的开放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了调查研究月暨“和谐社区”专题调研活动,涌现出一批优秀调研成果;举办了民政部门争做构建和谐社会主力军理论研讨会,我局的观点得到专家学者的充分认可;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市已基本建立;探索了社区管理新模式,在市中区进行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三元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拓展了烈士褒扬工作思路,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革命烈士陵园(*战役纪念馆)被确定为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战役纪念馆同时入选山东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20*年,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民政审批项目,组织了民政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办事理念在民政系统逐渐树立;加大专项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注销和取缔了不合法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社团评选活动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建设活动,各类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严格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理顺弃婴弃儿管理渠道,事实收养子女“落户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适应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严格履行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登记制度,4个县(市)区的72个乡镇(街道)调整合并为55个乡镇(街道),并完成了高校新区、东部城区等重点工程的地名规划和命名工作。

——20*年,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整合意识不断增强,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开展一项工作往往需要协调多个部门,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20*年,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从全局出发,着眼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大民政”观念,整合资源,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夯实和谐社会基础,在全市启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进一步明确,并提高了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者的补贴标准;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为目标,启动“军民共建和谐社区”活动,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广泛开展以“送科技、送医疗、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下乡”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走访慰问中俄联合军事演习部队,军政、军民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积极协调财政、监察、劳动、人事等部门,继续推行退役士兵安置档案考核、文化考试办法,举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双向选择洽谈会,全市退役士兵上岗率和自谋职业率明显提高;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20*年,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危机意识不断增强,解决复杂问题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大力提高灾害救助应急能力,启用了民政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深入灾区指导救灾工作,调集资金和物资帮助灾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应对社会老龄化趋势,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启动社会化养老示范活动,积极探索进行职业培训、实行行业管理的新路子,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创新经营方式,积极开拓市场,福利彩票年销售额突破4亿元,为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完善复退伤残军人帮扶救助、信息网络、三级稳控和思想教育“四个体系”,一年来未发生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0*年,是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群众意识不断增强,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的一年。坚持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加大社会捐赠和救助力度,健全社会捐助网络,低保对象、困难优抚对象等特困群体的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敬老院更新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五保对象生活、娱乐、医疗等得到了有力保障;殡葬服务以人为本理念牢固树立,从降低服务价格、解困救急,到出台便民利民措施、广泛开展主动式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普遍走访慰问了在乡抗战老战士,困难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缓解;理顺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渠道,成立流浪儿童救助中心,深入开展了以“送温暖和送政策”为主要内容的救助活动,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并重,部分市级社会团体管理体制得到了理顺;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通*地名网站和地名查询专线,为社会团体、企业及群众提供了方便。

12月22日,民政部李学举部长来我市视察,对我们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将“满意在民政”活动努力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一年来,全市民政工作之所以不断取得新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结果。应该说,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我们做好民政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是理论探讨和调查研究成果使我们对民政工作有了新的认识,是社会关注和舆论监督使我们知不足而改进,是让人民满意的追求使我们在重点和难点工作上不断推进和突破,是不断健全完善以“满意在民政”活动为总揽的“五个体系”,使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分析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体会:一是民政工作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政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做群众的贴心人。二是民政工作要以开拓创新为动力。民政工作要紧跟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就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理论创新思路,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用科学的理论推动工作。三是民政工作要以依法行政为保障。要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职务行为,同时也要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四是民政工作要以综合协调为手段。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也要协调处理好内部的关系,搞好上下级之间的协调,形成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五是民政工作要以基层为重点。基层是民政工作的前沿,是工作开展的最终落实地。没有基层基础工作的坚实,就没有民政工作的实效。没有基层民政干部的积极性,就没有民政工作的蓬勃发展。以上几点体会,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总结完善,不断发扬光大。当然,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民政工作整体推进的速度和成效不够明显。民政工作“五个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和部门之间工作开展的也不平衡;二是工作上新亮点、新典型不多,有些工作还落后于全国、全省的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的意识和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工作中没有新思路,没有闯劲;三是“满意在民政”活动发展后劲不足,个别单位、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对新形势估计不足,对一些问题分析的还不够透彻,工作缺乏预见性,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在今后一段时间,我市民政事业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一些严峻挑战。各级民政部门要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按照中央和省、市对民政工作的统一部署,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关系,努力使各项民政工作均衡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

(一)民政工作面临的机遇

——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为拓展民政工作空间,激发民政工作活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作用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也使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越来越重视,这为进一步推动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解决民政工作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可靠的组织领导保证。

——“十一五”规划的制定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努力的方向。“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在确立科学发展观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这是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由理念转化为实践的第一份“路径图”。这一发展规划和施政纲领,如何体现和落实在民政事业上、让民政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这对我们来说,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

——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20*年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到20*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能力建设年”活动,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理解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提高了落实“民政为民”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强化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明确了“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部门职责,增强了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情感和责任;聚精会神干事业,团结一心促发展,争做构建和谐社会主力军的积极性在全系统空前高涨。这几年,无论是城区还是农村,无论是市局、县(市)区局机关还是基层民政部门,谈发展、谋跨越、议创新成为大家的共同话题,应对形势挑战谋划新思路、新方略、新举措成为各级民政部门的首要任务,新气象、新面貌、新变化在全系统层出不穷。这种氛围让人振奋,让人激动,让人投入,让人拼命想干事,敢于干大事,倾力干成事,积极性和创造性竞相迸发,为全市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腾飞创造了条件。

(二)民政工作面临的挑战

——民政工作的发展仍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需求和要求都在增长,民政部门的工作压力在不断增加。

——民政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比较低。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如何推进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福利社会化形式,还没有健全和完善;在村(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工作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民间组织发展格局还没有达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种类齐全,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民政工作长期积累和新出现的问题日渐显现。一是部分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和工作能力跟不上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要求,改革创新的意识显得不强;二是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跟不上社会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显得不足;三是民政政策法规跟不上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依法行政的依据显得不够有力;四是民政部门的工作手段和方法跟不上民政工作效率提速的要求,民政信息化的作用显得发挥不够;五是基层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民政部门建设有待于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制约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瓶颈,必须设法抓紧解决。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做好20*年各项民政工作

20*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确保我市民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在新的一年,我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满意在民政”活动,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始终做到把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切实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促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家庭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争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为重点,不断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和谐的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20*年,全市社区建设的首要工作是针对当前社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筹备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力争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社区单位服务设施开放等方面有所突破,促进我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完善。特别是要立足民政职能,落实和利用好市编委《关于组建街道社区服务机构的通知》(济编发〔20*〕17号),加强民政部门在社区工作的阵地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争取在全市建立起完善的、便民的、数字化的社区服务网络。要继续深化“满意在社区”活动,培养和树立具有*特色的“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等社区品牌。要以“军民共建和谐社区”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社区双拥工作,抓好双拥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军地双方在更大范围和更多方面加强交流和合作,确保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六连冠”。要以社区为重点,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配合,探索建立民间组织的评估机制,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大对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非法活动的查处力度,提高我市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要以社区为平台,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审核标准,出台操作规程,确保阳光操作,实现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的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救助网络;深入开展“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社区群众避灾自救能力,评选减灾示范社区;乘借中华慈善大会的东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健全和创新慈善组织形式,研究制定慈善资金募集方法,并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和慈善超市的作用,在全市营造起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要以社区为依托,认真贯彻落实《星光老年之家管理规定》,加强星光老年之家的后期管理和运营,使其真正成为社区福利服务的重要活动阵地。日前,市局开始对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星光老年之家等项目,如果发现没有按规定使用,将坚决收回资助的公益金。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不断促进“和谐村镇”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既注重农村经济发展,又注重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构成了一个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

一、外在形象与内在素质相融合的科学的完整的目标体系。如何立足民政工作职能,创造性地把“二十字”总体目标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落实到具体民政业务工作中,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当前,一是要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适当时机,市里将召开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乡镇、示范村进行表彰。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以灾情预警监测评估、灾害紧急救助、灾区恢复重建、灾民生活救助和应对灾害社会动员等为主的灾害救助制度。推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由集体供养向财政供养转变,完善“三级联保”财政供养模式,并继续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年年底,全市60%的乡镇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75%以上。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类协会。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探索一条政府搭台、科技带路、协会唱戏、农民致富的路子,使农村经济协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四是要围绕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依法做好乡镇调整合并后的整体规划编制和设标等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提高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能力。

(三)以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重点,不断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本。立足民政工作职能,促进“和谐家庭”建设,首先要做好城乡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在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的前提下,扩大救助领域,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进一步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医疗等问题。二是要将维护好老年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放在建设“和谐家庭”的重要位置。积极开展社会化养老示范活动,逐步推行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有力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原则,积极推进收养工作和流浪儿童保护工作。继续规范孤残儿童农村家庭寄养工作,同时推动这项工作向城市社区延伸,在城区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开展寄养工作。三是要将婚姻登记、殡仪服务列入“和谐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婚姻登记是一个家庭的起点,这要求我们必须依法进行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婚介服务市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人亡离世是每个家庭都必须面对的现实,这要求我们以人为本、亲情服务,提高殡仪服务质量,降低服务对象支出,同时加大对非法公墓和运尸车的查处力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四是要落实、保障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要结合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双拥共建活动,切实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复退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好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军休工作融入社区的改革步伐,研究探索军休干部分散安置管理的新路子,以维护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夯实全市民政科学发展的基础

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民政工作的时效也体现在基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既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能力的迫切需要。

(一)以基层第一为理念,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基层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如对基层民政部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认识不到位,城乡基层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基层民政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经费缺乏、基础设施落后,基层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基层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而繁重的任务。今年以来,民政部及省民政厅对基层民政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基层民政部门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基层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基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部署实、安排好。要把工作重心下移,注意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把时间和精力主要用在研究和指导基层建设工作上来。同时,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之,要通过积极努力,为基层民政部门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有效解决基层建设中在人员队伍、工作经费、用房用地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学习、生活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推动基层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打造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近几年,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的积极争取,特别是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我市基层民政工作突飞猛进,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不够大,尤其是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地方甚至没有服务用房。因此,我们必须把加快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抓好规划和年度计划。11月份,市局已经在全市开展了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的调查摸底工作。20*年,在掌握详细情况的基础上,市局将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着手编制社区服务用房建设规划,并争取在一年的时间内,解决老城区200个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问题。目前,已经完成规划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实施;尚未建设规划的,要抓紧着手进行,保证全市步调一致。对于农村民政部门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局也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未雨绸缪,为综合配套改革后的基层民政部门多争取办公场地及各种设施。二是抓好资金筹集。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政府投入来解决资金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驻地企业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多方筹措资金,但也决不能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增加群众负担,损害群众利益。三是切实加强管理。要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利用好、管理好、监督好,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

(三)以服务大局、发挥优势、整合资源为原则,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

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前提。我们要把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作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前段时间,市局组织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就如何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召开了座谈会,并征求了各县(市)区局和局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大家都把对基层的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提了出来。而现在普遍存在的情况是:我们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时,往往侧重于布置任务、检查工作,忽视了为提高基层民政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创造必要的条件。因此,我们要真正树立重视基层、服务基层的理念,真正关心、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民政干部,真正把加强基层民政干部学习培训、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素质摆上工作日程,建立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实效。加强业务建设,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自觉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群众解难。二是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要立足于部门职能,依法、全面、正确地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工作人员的专业优势,努力为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要整合力量、综合运用。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多,各项工作不可能单打独斗,而必须按照规范、整合的思路,把各种资源、各支队伍、各项职能整合起来,综合运用,整体推进,实现基层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在进行民政干部职工培训时,各单位要避免出现各自为政的问题,加强沟通与协调,避免给基层民政部门增添麻烦,降低教育培训的成本。四是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优势,整合民政系统内外的资源,建立与基层民政部门、民政服务对象的联系点制度,提高对基层工作指导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