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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是城区工作永恒主题”。这是区委、区政府的一贯工作思路。如何培育民间组织、推进民主自治、建设和谐社区?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的共同努力,大胆创新,锐意改革,积极探索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推进社区建设的新路子。经代表们对地区的调研,自年以来,本地区基本确立了依托社区民间组织深化社区建设的思路,初步构建了街道社区民间组织的机构框架和组织网络,各类民间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
一、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需要突破社区建设深化的瓶颈。
从上个世纪末到现在,我区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建设已愈十多年。十多年来,社区从规模、人员、经费、硬件、运行机制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较好的示范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社区体制改革仅仅是一个闪亮的开场,更大更硬的“冰山”其实刚刚触及,一系列难题等待着我们去认识和破解。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如何化解?社区党组织如何在社区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民靠什么方法实行民主自治?社区群众对社区的归属和认同感靠什么落到实处?这些事关全区社区建设大局又十分细致具体的问题,如何解决和突破?作为区级政府只能作宏观指导,社区居委会目前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也不具备整体解决问题的实力。针对这些现实问题,代表们认为,需要街道成为突破社区建设瓶颈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
年底,街道主要领导结合本街道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学习国内外社区管理先进理念,大胆借鉴兄弟城区的成功经验,统筹规划,精心架构,确定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推进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通过多次召开各种研讨会、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寻求驻地单位的认可与支持,举办了一系列相关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全街领导、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经过一年默默无闻艰苦细致的探索与实践,整合资源,创造支点,于年11月注册成立了“街道社区事务协作中心”。协作中心自身性质为民办非企业组织,主要从事地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业务上受街道和民政部门指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承担法律责任。协作中心成立后,通过整合、引进、培育等方式,目前已组建了各类社区民间组织120个,对于促进社区体制改革和深化社区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得到了社区单位居民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普遍认可,并于年11月在全省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推进会上作了重点发言,年7月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奖”。
二、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让党在社区执政落到实处。
近年来,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增大、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调大、办公设施现代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有的领导认为这是不用增加人力、财力而使社区形象即刻提升的捷径。实事求是地说,现在全市乃至全国在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不少不正常的现象,突出的表现在脱离群众的实际需要,过分追求拼硬件、拼形象,社区工作从为“民”变质为“名”,这种不切实际的倾向确实应该值得大家的认真思考。客观上讲,社区居委会所承担的事务基本上都是涉及居民生活中具体而又细小琐碎的事情,需要社区工作者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百家门、知千户情、暖万人心”,只有这样才能“促一方发展,净一方环境,为一方服务,保一方平安”。社区居委会调大到四五千户,八九个工作人员如何应付?结果必然是只做大事、专做虚事,必然使社区居委会趋向于行政化、机关化。
如何解决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问题?代表们认为关键是还居委会以本来的面目。现在的社区居委会实际上已失去了“自治”的性质,基本演化为部门和街道的派出机构,这正是社区建设无法深化的根本所在。因此,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自治组织进行“再构建”,培育和发展真正为居民认同的社区民间组织(即国外普遍存在的“草根组织”)形势十分迫切,意义十分重大。
街道成立“社区事务协作中心”以后,就开始探索通过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巩固党在社区执政基础的路子。我们尝试以居民小区或院落为单位,建立“自我管理委员会”,小区和院落“自管会”实质上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居委会”,“自管会”所辖范围局限于小区院落,居民对公共事务、公共安全有共同的语言,邻里相望,彼此熟悉,民主选举参与性强,当选委员有威信,处理问题和矛盾效率高。这些小区院落自然构成街道内的一个个“小社区”,居民对它有最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这样的“小社区”里,发挥好社区民间组织——自管会的作用,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将更具效率,不仅大大降低行政成本,也可以避免行政部门与群众直接发生矛盾。这就是社会的力量,而这种社会力量以前一直为我们所忽视,政府事事包办,往往实际效果事与愿违。我们在怡景花园小区和石头城新村试点已初步取得了成效。
自管会是居民自治的核心组织,也是作为党在社区执政的基本依靠。社区党组织在小区和院落“自管会”选举中,推选居民党员参加是加强党在基层组织领导的基本保证。党员与积极分子在社区建设事务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正是社区党建的必然要求。实际上,我们街道在培育和发展小区院落自管会、联心侨慈善服务社以及其他服务、文体社区民间组织过程中,始终把党员骨干作为这些组织的核心力量,这无论对加强社区自治还是提高党在社区的执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致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区。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做好社区服务?《意见》第十五条专门提出,“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
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和上级领导要求,街道在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工作中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扎实推进。石头城社区创建的通过社区民间组织“让环境美起来、让人心暖起来、把群众联起来、让居民乐起来”的经验得到了市区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赞誉。怡景花园和石头城新村自管会得到有关领导的密切关注,联心侨慈善服务社的品牌效应日趋明显,阳光家园、心贴心服务中心等社区民间组织陆续进驻街道社区······社区民间组织必将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进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几年来,街道在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街道不仅将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专项列入经费预算,而且腾出办公用房、租用商业用房无偿交由社区民间组织使用。街道经常召开社区民间组织协调和研讨会,不断统一思想,协调解决工作矛盾。驻地部队、高校、机关企业积极参与,为街道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提供了良好的智力支持和坚强的经济后盾。通过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这项工作,街道不仅解决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而且密切了与地区单位的关系,初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之间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而这一点正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一个根本标志。
应当看到,当前培养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建设和党建工作还面临重重障碍。认识不统一、法规不完善、实力薄弱以及自身运作缺乏规范等还将长期制约其健康发展。但是,代表们坚信,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是社区自治、党加强社区执政、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选择,只要坚持正确的引导,社区民间组织必将焕发其青春活力,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不断改善民生、构建社会和谐凝聚共识,寻找对策,促进创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验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