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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变化和矛盾。为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公开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区政府出台了《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对全区56个村(涉农社区)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逐步建立了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进一步了解、熟悉和总结全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梳理出现阶段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提出相关建议,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调研,主要情况如下。
一、我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思想认识。一是加强对街、村两级干部的政策培训。《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区里组织街、村两级干部认真学习该办法以及《区村帐街道暂行办法》、《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将文件内容汇编印发到人手一册,由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农村具体工作实际分别授课,深入浅出地开展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认识到加强这项工作,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力地提高了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村民主理财人员的业务培训。年村委会换届后,民主理财人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为了提高民主理财的业务水平,我区及时举办了农村民主理财业务培训班,全区8个街道(除仙林街道)56个村近320名村民主理财人员和村报帐员分三期参加了培训,重点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组织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领取了民主理财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二)认真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街道经管站及村委会,对全区村级集体资产进行了逐一清查核实。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清查前各街道相继成立了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村级集体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帐员和村民理财小组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清查时全区统一制作了集体资产清查盘点表、债权债务清查表,清查核实清楚后,清查人员、村支部书记、街道经管站负责人都要在清查表上签字以示负责,村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清产核资结果做出书面承诺,确保做到不重不漏。最后把清产核资结果逐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星期后如群众无异议再逐级上报。经过清查核实,全区56个村(涉农社区)实有村级集体资产总额42967万元,其中村级债权总额11728万元、长期投资530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3925万元,村级债务总额9222万元。核销无效债权644万元,核减债务856万元,盘盈固定资产1758万元,盘亏固定资产844万元。清查土地面积13.33万亩,其中工业用地4302亩、商业用地2290亩、农业用地109260亩。
(三)突出管理民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针对村集体资产经营、处置中存在的独断专行、暗箱操作、资产流失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操作程序,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资产评估。凡涉及集体资产拍卖、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置行为的,由村(社区)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否则不允许处置,从而有效避免了村级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公开招标。对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转让、出售等重大经营行为实行阳光操作,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租赁经营者或资产受让方,防止街、村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三是集体讨论。对村级集体资产经营、处置等由村(社区)召开两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并进行会议记录,所有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应参加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通过。四是民主审议。由村(社区)召开有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并进行会议记录,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后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五是街道审核。村(社区)将集体讨论的结果及资产处置合同(协议)草案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街道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还经街道工委和办事处集体研究审核。六是村务公开。村(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将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投资和资产处置结果在全体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公开,并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制度,实现规范管理运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是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保证。各街道认真贯彻《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资产台帐制度。村委会对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并建立资产台帐。迈皋桥街道还对村级所有资源性资产现状进行实地摄影,并刻录到光盘,建立了图片档案资料。二是建立产权登记、年检制度。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各街道统一组织村(社)到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资产产权登记(没有办理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的村)和产权登记年检(已经办理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的村)。全区56个村(社)共核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35份、办理资产产权登记年检21份。三是建立合同协议审核制度。村委会所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都由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有些街道还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的每条条款进行审核把关。每份合同协议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都要备份存档,并及时对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尤其是对合同协议执行不力的要督促其履行合同。年共清理各类经济合同937份,合同金额3.17亿元,其中通过法律顾问修改完善合同300份。四是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加强审计监督是防止资产流失、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对全区56个村(涉农社区)和占用集体资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被审计单位资金总额达4.17亿元,出具审计报告91份。迈皋桥街道还专门开展节支增效专项审计,节支增效金额达43万元。
(五)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把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集体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全街道范围的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资产的处置负总责。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作为本地区集体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社区)的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资产处置,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审计监督。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等重大经营行为的审核及合同内容的审定,督促村(社区)认真履行合同,指导村(社区)开展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产权登记以及对街、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在落实责任制的同时,加大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区监察、审计、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对各街道贯彻《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通过检查监督来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规范。
二、我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已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为群众监督集体资产处置提供了制度保障,并把村级集体资产经营、处置的决策权通过一定形式交给群众,这从根本上保证了群众真正拥有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满足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和愿望,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增强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拍卖、转让、出售等重大经营行为实行阳光操作,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彻底改变过去村书记、村长主要领导说了算、随意性较大、操作不透明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由于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招待费、汽车使用费、福利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标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明显下降。推动了村级财务公开,增强了村级经济的透明度,有效维护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我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尚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机构改革中,我区街道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被撤销,集体资产管理职能并入到经济科,因为缺乏专人专职负责,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监管力度有所欠缺。二是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难度加大。由于受到市场风险大、发展空间小等因素影响,某些村干部怕失误,不敢投资,群众怕风险,不想投资,近郊农村大量货币资金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工作面临较大瓶颈。三是农民群众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不高。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分配机制改革滞后,目前大多数村级集体的利益主要通过公益、福利形式来体现,农民群众直接得到的收益较少,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四、对我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队伍,是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根本保证,建议在街道一级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监管队伍,实现专人专职,从而保证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与人员的稳定。
二是稳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对集体净资产总量较大、经济收入稳定的村,可以通过资产量化折股到个人的办法,把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为“产权明晰,集体共同占有”的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制经营实体。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运行体制、经营机制和分配方式,做到资产存量清楚,价值总量真实;产权主体明晰,股权量化合理;组织机构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经营机制灵活,保障措施完备。
三是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壮大是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通过加大贯彻落实城乡统筹方略的力度,着力打造招商引资的平台,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不断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近郊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以按照近郊带动远郊的思路,采取异地发展的策略,突破发展空间受限的平颈,把闲置资金转化为有效投入,实现村级集体经的快速增长。
四是完善集体资产的分级审计监督制度。对村级年可支配收入100万元以下的村由街道内审办进行审计,对村级年可支配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由市区会同街道进行审计,或抽查复审,审计重点是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收入支出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