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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遵照这一精神,最近我们分别对我区具有典型特征的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两个街道所属党组织中的党员生活情况,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的现状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地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目前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现状分析
目前所谓生活困难党员是指我市民政部门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30元的低保户和人均已经达到330元的低保边缘户中的党员,作为我们这次调查研究的重点,有关部门曾经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850元作为参照,减少100元即人均收入750元以下进行统计生活困难党员,对于什么样的生活水平为生活困难党员,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统计标准。
1.生活困难党员明显存在着“一少一多”。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区这两个街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无论是古都老城区的街道,还是我区城郊结合部的街道,有居民、有农民。这两个街道年底有党员2878人,共有生活困难党员104名,占3.6%;从目前生活困难党员的分布情况看,明显存在着“一少一多”:这两个街道中,老城区的街道生活困难党员较少,仅有18名,占17.3%。而城郊结合部的街道生活困难党员较多,有86名,占82.7%;与此同时,这两个街道的104名生活困难党员中,享受低保待遇的比较少,仅有36名党员,占34.6%,而低保边缘户的比较多,有68名党员,占65.4%。年上半年区委组织部按照人均收入低于750元统计,全区共有生活困难党员886人。
2.生活困难党员的主要构成及原因。从座谈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我区街道社区、行政村中,处于生活困难的党员基本上由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一是因企业改制后不景气而下岗或内退或买断工龄的党员。由于这些党员文化偏低,年龄有的偏大,身体偏弱,再加上技能不高,再就业比较困难。生活来源出现问题而生活比较困难的党员。二是“村转居”的党员。由于近年来大面积的征地拆迁,农村村民党员转为城镇社区居民党员越来越多,他们过去靠简单的体力劳动种好几亩地等,就能解决生活所需,而征地拆迁失去土地后,由于缺乏就业必备的条件,以致无固定的收入来源,大多靠子女赡养,生活比较困难。三是行政村的多数党员。他们长期生活在农村,年轻时靠自己的劳动养家糊口,年老无收入靠子女赡养,他们的困难程度又不能与社区党员的标准来衡量。
从以上生活困难党员的三个组成部分看,致使他们困难的主要原因大致有四:一是企业退休或下岗的党员,虽然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但因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致使生活十分困难;二是本人收入低,配偶无工作,以致生活较困难;三是目前仍与无工作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负担重,生活比较困难;四是无固定的生活来源,子女仍在上学,暂时生活比较困难。
3.目前关心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有喜有忧。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
一喜是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区、街、社区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已经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内通盘考虑,这是我们调研过程中普遍感到十分欣慰的,就是说:目前区的所有生活困难党员,特别是符合低保户标准的生活困难党员,各级组织能够做到应保尽保地让他们享受到市政府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内,同时在住房、水电费、子女上学、医疗等方面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政策。从政策上有了基本生活保障。
二喜是许多生活困难党员能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愿不肯向党组织要补助。有的党员不肯收社区书记送上门的慰问金,而希望把这些钱、物救助生活困难的群众。这让我们感到无比的激动。如孝陵卫街道童卫路社区的生活困难党员觉悟高,从不与民争利。
三喜是我区组织部门决定自年开始,从全区党费中下拨每个街道工委5000元,用于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每年组织开展2次帮扶工作,以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
四喜是我区各街道社会事务科会同社区和行政村,除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帮扶困难群众的具体政策外,还因地制宜,想方设法的开展各层次和不同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如通过区机关工委开展的机关党组织与社区结对帮扶,街道、社区、行政村还向驻地单位党员募集钱物等开展互助社、慈善超市等活动,对失地农民全部实行强制养老保险,对独居老人开展居家养老,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实行及时救助,适时帮扶,逢年过节有专人上门慰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救助、帮扶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关怀、帮扶,这其中也包含了我们的生活困难党员。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也同时感受到一些担忧:就是各级党组织至今没有一个完善的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制度和规定,目前街道、社区、行政村中的生活困难党员,除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党员从政策上有了生活保障外,处于低保边缘户的党员生活仍然没有得到制度性保障。解决这部分党员的生活困难,完全取决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决于党员所在单位的经济实力,值得引起我们上级党组织的重视和尽快解决。
二、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机制不健全的主要原因
调查反映,我们的区、街十分重视对社会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救助的力度也越来越大,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各级党组织能够积极配合政府民政部门,重视关心对生活困难群众、包括生活困难党员的救助工作。但缺乏对生活困难党员帮扶机制的建立。通过座谈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受传统教育的影响,缺乏责任意识。社区和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普遍反映,长期以来,我们的党组织反复教育党员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共产党人只有解放全人类,最后才能解放自己;我们每个共产党员,一事当先,处处要为别人着想,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共产党员要永葆先进性,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等。通过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关心帮扶生活困难群众中,担当了主力军的作用,并想方设法考虑如何解决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所难,全然没有考虑党组织自己所属的党员困难,有时虽然遇到有的党员发生一些突发性的困难,也往往给予了一时性的慰问,全然没有考虑从制度层面上立下一些规矩,来建立一个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完善的长效机制,缺乏这方面的责任意识。有的社区党组织书记说,如果我们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单独列出来,担心群众有想法,会不会认为党员在搞特殊化了。党员本身也有误区,总认为党员应该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应该走在群众前面,既能吃苦也能吃亏,党员怎么还要照顾?
2.爱莫能助,缺乏资金支持。社会救助有政策规定,有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和慈善资金的支持。所以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然而,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街道、社区以及行政村的党组织书记一致反映没有资金支持。长期以来,党组织中的党员生活出现困难,生病住院,家中突发变故,党组织负责人只能亲自上门看望慰问,以精神帮扶为主,资金帮扶为辅。行政村的书记反映,帮扶慰问生活困难党员的资金只能从集体自有资金中列支。近几年来,街道的社区党组织所属党员数量翻了几番,人数越来越多。帮扶上述党员中出现的情况,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党员经常自己掏钱买点水果等慰问品上门看望,虽然年区委组织部给街道下拨了5000元困难党员的帮扶资金,这只能在街道层面上为所属党组织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给予一年1一2次的慰问,而日常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仍处于爱莫能助的境地,钱和物从哪里来,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3.尚无现成经验,缺乏政策依据。在座谈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帮扶生活困难的党员没有现成的经验,虽有一些好的做法,如有的党组织不仅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同时注意关心年龄大、党龄长的党员,有条件的还组织他们参观学习疗养,有的给予了充分的生活补助等,但不能照搬照套,因为各个单位的情况不一样。从上到下,普遍感到制定困难党员帮扶机制仍缺乏政策依据。
三、建立健全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机制的思考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列入议程。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帮扶生活困难党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因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组织和党员永葆先进性。要极大地激发广大党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对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感,对身为党员的光荣感。党的各级组织不仅要求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还应该关心党员的冷暖,特别要关心帮扶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让这些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内心深处热爱党、跟党走。为了党的事业,奋斗不息,战斗不止,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从而举一反三,积极影响党组织内的其他党员,保证我们的党组织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更加具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同时,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防止和克服一些模糊认识,党员虽是特殊材料组成的,但他们也是人,有时也有克服不了的生活困难。我们党员队伍中的生活困难党员,有年老、体弱、多病的老党员,如果党组织不主动关心他们,长期下去,必将影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必将失去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必将削弱执政党的执政基础。
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看似小事,但不是小事。各级党组织应该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特别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制度,落实专人分管,定期检查督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个工作制度,使之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加以人为本。
2.要建立配套的帮扶机制。所谓帮扶机制,就是各级党组织要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常态化,就必须有完善、完备的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那么应该建立哪些制度呢?笔者认为主要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要建立帮扶的工作制度。生活困难党员人数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的人数。许多生活困难党员是暂时的。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要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作为党支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必须及时掌握生活困难党员家庭的实际情况,要建立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登记制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及支部委员要对支部所属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分工联系制度,支部书记和支部分工联系人要对所联系的党员生活情况了如指掌。通过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确立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对象,并上报上级党组织登记备案。对于所联系的党员家庭突然发生重大变故,党支部要做到及时弄清情况,做到24小时内报告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分工专人上门慰问。党工委要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之一。定期不定期地研究分析解决所属党组织中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②要建立帮扶的组织制度。生活困难党员的困难有大有小,有眼前暂时困难,也有长远困难;有经济上困难,也有精神上缺乏支柱、技能上缺少支撑、就业无门等导致生活困难的。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在调查摸员生活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困难情况,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一是从精神上帮扶。通过结对子,走访慰问,主动上门关心,嘘寒问暖等方法,主要帮助那些对就业难、对生活难失去信心的个别党员,鼓励他们振作精神,寻找适合的就业岗位,以积极态度面对、克服暂时的生活困难。二是从生活上帮扶。对于无固定收入来源、子女上学、因病致贫等生活困难党员,凡符合享受市、区低保户条件的,各级党组织要继续配合民政部门,做到应保尽保的工作;对那些低保边缘户中的生活困难党员,党组织要会同民政部门共同给予经济上的帮扶,建议参照低保户补差的办法,通过科学计算党员的家庭经济来源情况,给予适时的补差帮扶资金,以缓解他们生活困难的程度。三是从智力上帮扶。各级党组织,可根据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情况,如“民转居”的年轻党员,虽有一定文化,但无专业技术,就业再就业较难,以致无固定收入,生活比较困难。我们可以组织或推荐他们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劳动技能,拓宽就业渠道。真正把帮扶从输血转入造血这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上去。四是从政策上帮扶。对于那些就业无门的党员,党组织可以及时给他们传达上级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和传递有一定发展前景的职业信息,帮助这部分生活困难党员不等不靠,通过政策引导,信息传递,自谋职业,脱贫致富。
以上四个方面的帮扶,必须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区别情况,有的放矢实行帮扶。
③要建立帮扶的保障制度。任何救助、帮扶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基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更是如此。当务之急,必须解决好两项基础性问题:一是要建立帮扶保障基金。调查座谈中,大家一致建议,区委可在区委组织部设立全区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保障基金,基金的来源主要从几个方面构成,即:党费按比例列支一点,全区党员募集一点,区财政支持一点。汇集到区委组织部。每年区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党组织上报备案的生活困难党员的分布情况,有计划地下拨帮扶保障基金到各党工委,各党工委要将区委组织部下拨的帮扶保障基金作为基准金,结合本单位财力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每年从自身财政收入中列支一定的比例,投入到党工委帮扶保障基金中去,由党工委统筹解决帮扶生活困难党员中的低保边缘户中的党员,以及党员本人及家中突发变故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党员。基层党支部要做到及时上报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同时,积极在驻地单位、结对共建单位筹集一些帮扶资金,连同区、街下拨的帮扶经费,集中起来,根据本单位党组织中党员困难情况统筹使用于帮扶对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级党组织要保证帮扶基金的专款专用,落到实处。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防止帮扶工作的简单化。二是要不断完善帮扶对象具备的条件。帮扶工作要做实做细,要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就必须科学制定帮扶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在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各级党组织应重点帮扶党龄在35年以上的老党员,且无固定收入,属于低保边缘户;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符合社会救助的四类病住院的生活困难党员。党组织要做到适时帮扶。还要帮扶党员本人及家庭突发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组织应给予临时性的及时救助帮扶。
3.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既意义重大而深远,但政策性原则性也很强,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握好几个问题:一是要坚持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与社会救助政策的协调性。不能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简单化、庸俗化,不能降低帮扶对象的条件轮流享受帮扶资金,不能摊派帮扶名额,一定要坚持帮扶对象所具备的困难条件,把有限的保障基金用到确需要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身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程度一定要与社会救助的政策规定相适应、相协调。二是要坚持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党组织内,要实行民主决策帮扶对象,坚决防止帮扶标准随意性,帮扶工作简单化。三是要坚持帮扶工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如帮扶基金的数额确定,要量入为出,帮扶对象中的困难解决,只能先易后难,党组织不可能解决生活困难党员的所有困难,但只要实事求是地解决生活困难党员急需要解决的燃眉之急,我们的党员就会很满意。四是要突出重点,把握好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工作的层次性。要针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不同困难,以及困难的大小,区别解决困难的轻重缓急。区委可通过制定帮扶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好低保边缘户中的生活困难党员,从政策制度层面上让这些党员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党工委要重点支持基层党支部及时帮扶党员本人及家庭突发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以及关心老党员、老基层干部。
我们相信,只要各级党组织重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把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工作做实做细,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会牢不可摧,我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会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