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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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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调研报告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在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在经济利益上依据平均利润率的产业化组织原则实施产加销一体化,形成生产和流通利益共同体,把农户和市场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区农产品开发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分析

(一)整体上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不够。缺乏发展的先进观念,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削弱了全区的整体竞争力。一方面有些企业原始积累少,观念保守,在投资方向上求取回报的心理十分迫切,注重收效快的项目,看到哪个项目赚钱快就向哪个项目投资,缺乏深入的市场调查和分析,造成重复建设。另一方面,政府考虑的重点是税收,部门考虑的重点是利益,缺乏对行业的规范和管理,缺乏对企业和行业发展的长远性考虑,因而既使资源有优势、市场有需求,但同类企业过多而且分散经营,个体规模偏小,反而削弱了全区农产品加工业的整体竞争力。为搞活企业,部分产品雷同企业不惜相互挤兑,造成区内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如绞股蓝等土特产品发展的兴衰就是一个教训深刻的例子。同时,农民素质相对较低,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风险意识。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带动农户和基地的作用还不明显,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仅从产值来看,如果把我区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包括蔬菜贮藏)作为龙头企业,全区目前已发展到12家(据企业报送数据,下同),形成了高山蔬菜、中药材、干果、茶叶、畜牧业、酿酒以及木制品等几大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年这些企业实现产值3000多万元。其中高山蔬菜冷藏和有机茶加工发展迅速,产值100万元以上的蔬菜贮藏运销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已达6家;其它农产品综合型加工企业已发展12家,虽然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数量不少,但企业个体规模小,产品类同,作为龙头企业所应具备的引导生产的导向功能、占领市场的拓展功能、加工增值的开发功能、扶持基地的服务功能、联结农户的带动功能均不强。

(三)缺乏科学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机制不健全,农业产业化一体化的经营层次不高,企业与农户就会经受双重风险。在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企业与农户与基地的利益连接,大多数还停留在松散的结合上,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力,企业按市场价收购农户的产品,不与农户承担风险,农户也没有参与意愿和合作要求,在卖方市场条件下一旦市场风吹草动,企业与农户将会双双受损。

(四)缺乏发展的融资渠道,限制了企业的规模扩大。目前,财政对龙头企业投入和银信部门对龙头企业支持非常有限,特别是对企业启动的各种扶持都非常小,尤其是很难争取到作为主渠道的银信部门的支持,加上企业自身吸纳民间资本能力不强,投入主要是依靠财政融资和企业的自身积累。由于缺乏对科技创新、扩大市场和基地建设的投入,企业生产规模难以扩大,企业档次难以提升,不少企业仍停留在小打小闹的基础上。甚至还有部分投机性企业,除了营业执照外什么也没有,只为钻政策空子骗取国家投资,一旦投资到手就开始买空卖空,“挂羊头卖狗肉”。由于资金的缺乏,大多数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远小于设计生产能力,有的企业甚至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

(五)缺乏发展的优秀人才,制约了企业的创新。企业的管理、科研、营销等各个环节和领域,都需要优秀的人才作保障,而我区大部分企业的投资者就是管理者、技术工和销售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市场营运水平都非常低,制约了管理创新、工艺创新、科技创新和营销手段的创新。我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营销方面尚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营销策划人员,大都是老方法、老套路,在外面找市场靠关系,本区消费靠“政府扶持”或者“感情支持”。一旦没有政府高价消费,这些企业能否生存下去尚难定论。

二、建议和对策:

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应立足我区农业资源和企业现状的实际,坚持以“发展与提高并重”为原则,对蔬菜、干果、畜牧业及其他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发展为主,对中药材、有机茶产业应以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档次为主。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给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包括从资金、生产、技术、信息、销售等方面提供支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和宽松的环境;另一方面要规范行业管理,企业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按照现代企业的模式运作,全面提高经营管理的水平,走现代企业的发展之路。

(一)制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规划。以突出特色、做大做强为原则,按产业分类明确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短期、中期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扶持现有重点龙头企业,在此基础上制定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规划。

(二)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强产品质量体系建设。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逐步实施,我区大多数企业的产品难以进入国内国际市场,这是目前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因此要尽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规范行业管理。一是加快标准体制建设,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并力争通过ISO9000系列及相当水平的质量体系认证。二是加快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通过与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外向型农业相结合,建设安全、优质、出口创汇农产品基地。三是实行准入制度,从规模、资金、技术等方面制定标准,严格控制新上同类产品加工企业,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整合重组力度,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并拿出一部分启动资金,对我区绿源、绿野、康俊、聚能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协调好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园区内组建规模较大的神农架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从而统一企业名称、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销售,避免区内恶性竞争,形成规模效益。积极推行龙头企业认定制度,要把本土龙头企业的发展与引进外商投资同等对待,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在行业管理上进一步规范。一是在财税政策上扶持。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要争取国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在林区政府权限内给予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二是在贷款政策上扶持。我区许多龙头加工企业因缺乏资金,无力上项目、扩规模,自身实力难以增强,也不能让农户得到更多的实惠。建议成立神农架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担保公司,设立农业产业化项目专项贷款,由政府和有志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出资担保重点龙头企业贷款,扶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和壮大,也可由林区财政贴息,企业分期偿还。三是在投资政策上支持龙头企业。利用各种涉农专项资金向重点龙头企业或与龙头企业相关的农产品基地投放,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竞争力。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创造条件,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利用债卷、股票等筹资。四是在外经外贸政策上扶持龙头企业。加大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列入招商引资的项目范围,扩大利用外资,发展龙头“三资”企业。五是在科技政策上扶持。对与龙头企业相关的农产品加工制品的生产技术,给予科研攻关支持和技术推广服务。六是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扶持真正能够促进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能够带动农民稳定增收的重点龙头企业。

(四)建立健全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利益机制和经营机制。为保证龙头企业获取稳定的原料和货源,解决企业与生产基地、农户之间松散的不稳定的单独买卖关系问题,要以经济利益为纽带,把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户紧密联系在一起,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按照自愿互利、扶持基地、服务农户的原则,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帮助改善生产基地的生产条件、发放预付定金、贴息贷款、生产扶持金,内销种苗、饲料,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服务,包销产品部分利润返还等多种途径,扶持原料基地和农户的生产。另外,通过政府补一点、龙头企业拿一点、从基地农户的销售收入中提一点等筹资渠道,建立风险基金,搞好自我保护,当基地农户的产品在市场价格下滑时予以补贴,使生产者有利可图。这样既可避免农户生产的剧烈波动,又可有效地防止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大起大落。同时,利用合同契约或股份合作章程等方式,明确产、加、销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市场价格下滑时龙头企业按照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的产品,市场价格上涨时基地农户也按协议价格向龙头企业交售农产品。

(五)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品牌效应。实施品牌战略,要以宣传开路、质量取胜。一是要依靠科技创新,建立强有力的科技研发体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把生物工程等高科技与农产品加工工业、农产品加工装备紧密结合,加强技术引进、科技攻关,致力于多角度、深层次开发生产,提高加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二是要加强品牌炒作。由林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评定我区“十大名牌产品”,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积极对外推荐和宣传。积极鼓励企业借助农博会、营销会等各种宣传平台,扩大产品宣传面,提高我区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三是开展品牌整合,应针对我区农产品品牌众多、鱼龙混杂,管理混乱,却没有一个省级以上知名品牌的现实情况,在全区确立几个知名度高,叫得响的品牌(如“神农架”牌、“野人”牌、“金丝猴”牌等等),并确保这些品牌仅在重点龙头企业使用,从而在利用这些品牌提高我区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利用这些有生命力、有市场发展潜力、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对这些品牌进行保护和开发,实现品牌开发和产品开发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