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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市场丰盈,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以及用福尔马林浸泡的“毒毛肚”、“毒鸭肠”等事件时有所闻。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让消费者放心不下,甚至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信任危机。民以食为天。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一)我区畜牧业生产基本情况
畜牧业生产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年,全区生猪饲养量104529头,其中存栏47198头,出栏57331头;牛饲养量9850头,其中存栏8758头,出栏1092头;山羊饲养量38795只,其中存栏24466只,出栏14329只;禽饲养量518493羽,存笼244203羽,出笼274290羽;中蜂16331箱;禽蛋产量317吨,牧业收入4292万元(含渔业收入)。畜牧业生产以生猪为主,牛、羊、禽次之。虽然自然条件独特,生态环境优越,牧草资源丰富,是发展畜牧业的天然场所,但由于山大人稀,交通不便,信息相对闭塞等因素的影响,畜牧养殖组织化程度不高,标准化生产发展缓慢,规模效益得不得充分发挥,目前,我区畜牧业生产方式仍以农户散养为主,畜禽及其产品基本上是自产自销。
(二)我区畜产品安全现状
一般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投入品的使用(如饲料、兽药、添加剂和动物激素等);二是人畜共患病的蔓延;三是重金属有害物质及生物性有毒物质的污染。投入品的使用和疫病蔓延存在于畜禽原料生产环节,重金属、生物性有毒物质污染则主要存在于畜产品加工及运输环节。就自产畜禽及其产品而言,从投入品使用环节上看,我区畜牧生产方式主要以农户散养为主,同时成品饲料和添加剂价格偏高,养殖户很少使用,饲料来源大都是自产农副产品及丰富的野生牧草资源;从疫病蔓延环节上看,由于农户居住分散,彼此相对隔离,且饲养规模较小,疫病很少呈大规模流行;从重金属、生物性有毒物质污染环节上看,我区无大型工矿企业、无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因此,从以上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三个主要环节上看,风险较小;从检测结果看,无论是我们自己检测还是省检查组抽样检测,均未发现问题。应该说,我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整体情况良好,多年来,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但是,隐患依然存在,不容忽视。
二、我区畜产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和我区交通、信息等基础条件的大大改善,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大市场、大流通的趋势势不可挡。与此同时,国际国内重大动物疫情愈来愈复杂,一些不法商贩急功近利,乱用激素、抗生素和生物制品,以及经营兜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现象屡禁不止,这无疑对我区的畜产品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目前,从我区的实际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畜牧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
有组织的产业化经营是畜牧业提高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区畜禽规模养殖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受客观条件限制,进展缓慢,组织化程度不高。年底,年出栏30头以上的养猪户仅47户,年出栏数2100头,占全区总数的3.6%;年出笼1000羽以上的肉禽养殖户25户,年出笼3.2万羽,占全区总出笼数的11.8%;蛋鸡年存笼100羽以上的7户;牛年饲养规模5头以上的30户;羊年饲养规模30只以上的47户。由于我区畜牧生产和经营仍以千家万户小规模饲养和分散经营为主,组织化程度低,所以对生产过程的监管难度极大,很难做到“四统一”,即畜种统一、饲料统一、技术统一、净化统一,客观上造成了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的源头难以规范,严重制约了畜产品安全生产。
(二)畜牧养殖户安全意识不强
在我区,稍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部分外出务工,在家从事畜牧养殖的大多为“3860部队”(即妇女和老人),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观念陈旧,习惯沿袭传统的生产方式,对于新观念、新技术接受慢,有的甚至排斥。其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贪小便宜,轻信流串商贩的大肆宣传,购买和使用价格低廉的假冒伪劣饲料或添加剂。二是科学意识薄弱,生猪一旦患病,滥用抗生素,治好便罢,治不好,也不考虑休药期,便低价出售,导致药物残留。三是防疫意识差,部分养殖户对动物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不配合,对病死畜禽随意丢弃,从而造成疫病大面积流行。
(三)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
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区级监管机构和检测设备设尚不健全,乡镇更是无监管机构、无监管设施、无监管人员、无监管经费。因此,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从而,为不法经营者及流窜商贩带来了可乘之机,为不合格畜产品和假冒伪劣投入品的上市提供了可能,为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建议及对策
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畜牧业的生存和发展,威胁到民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虽然,目前我区尚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但是,隐患不小,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全面防控,标本兼治。治标,首先要健全机构,壮大队伍,完善设备;其次,要全面提升五种能力,即“行政管理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做到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不漏死角。治本,则应增强广大养殖户的安全意识,提高畜牧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在具体工作中,应重点把握源头生产、屠宰加工和经营流通三个环节。综合对策:
(一)着力推进标准化养殖,努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特殊的地域环境和传统的生产方式,虽然能凸显畜产品地方特色,对疫病流行防控也有一定好处,但同时,也严重阻碍了我区畜牧生产的标准化进程,给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因此,推行标准化养殖、努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势在必行。就我区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规划、统一标准、清洁养殖、规范管理”的原则,一是应大力推广农户家庭式规模养殖。二是要适度发展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政府要加大投入,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予以扶持,鼓励返乡青年创业。畜牧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标准和养殖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全方位的养殖规范和系列化配套体系,并组织实施。养殖协会(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大力推广“协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搞好产销对接,逐步实现统一采购原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供种、统一销售,积极拓展市场、降低成本,努力做到互惠双赢。
(二)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畜牧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加工的主体是企业,流通的主体是经营者,三者受利益驱使的可能性对大,他们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假冒伪劣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危害性、标准化生产的必要性及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农业和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培训和推广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快捷方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以促进全社会的参与,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三)强化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上市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虽然是一项治标性的工作,但却是一项关键性工作,贯穿从养殖到餐桌的全过程。因此,要想全方位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就必须有健全的机构、高素质的队伍和完备的设施。
1、健全机构,壮大队伍。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积极争取编制,招收高素质人才,做到上下对口,衔接合理,覆盖城乡、甚至到户。使日常监管工作有序运转,不出纰漏。
2、完善设施,增强检测能力。政府部门应加大投入,按照市级标准配备设备,以增强检验检测能力,确保速检和日常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3、把握重点,强化监管。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是源头生产、屠宰加工和市场流通。在源头生产监管方面:一是要规范投入品管理,确保用药、用料安全。二是要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三是要建立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屠宰加工方面:一是强化定点屠宰,加强动物防疫合格条件动态审核,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依法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二是全面推行生猪宰前尿样快速检测制度,扩大监测频率和范围,严把生猪屠宰入口关。三是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严格出证条件,确保检疫质量。流通经营方面:一是全面推行流通环节巡查制度,确保“病害肉”、“注水肉”、“私宰肉”等不合格畜产品上市。二是全面推行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制,细化监管责任,出现责任事故,严查严办。三是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联手协作,定期、不定期对商店、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畜产品,特别是外来畜产品的抽查检验力度,同时,加大对宾馆、学校、医院以及小作坊、小饭店的检查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和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