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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市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推进人大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实现了新突破。
一、提升监督思路,大力营造履职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更新监督理念,针对目前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拓展工作思路,依法行使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履职氛围。
一是克服“无欲无求”的观念,树立“有为有位”的意识。在人大工作的老同志比较多,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无欲无求”的消极思想。这些思想缺乏对人大地位、性质的充分认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既然人民信任我们,把权力赋予了我们,我们就应该牢记人民的重托,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公正无私、坦荡豁达的心态,“在其位,谋其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克服“自娱自乐”的观念,树立“胸怀全局”的意识。有的同志缺乏全局意识,患得患失,认为“人大不干不好意思、干多了没啥意思、干一点意思意思”,把人大监督工作狭隘地定位于“自娱自乐”。其实,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其它工作紧密联系。抓好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把监督工作放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全局中去把握,放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在议大事、谋全局中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是克服“虚软指标”的观念,树立“阳光监督”的意识。过去,人民群众很少直接监督人大,人大工作缺少压力,人大监督工作处于“虚软指标”状态。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建立了“三公开”公示制(公开监督计划、监督内容、监督方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通报制(将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审议发言以简报的形式下发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及公民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5—7名人大代表和公民列席会议)、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一系列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突出监督重点,全力推进科学发展
人大监督工作线多面广,如果面面俱到,往往会影响监督效果。只有突出重点,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研。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建设中部强市”的目标和“一区两带三极”战略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许多有分量的建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和社会普遍认可。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工委负责人赴广东、广西等地工业园区,就园区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学习考察,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市委报送了《打造工业园区新优势,推进园区经济大发展》的调查报告。市委高度重视,整合优势资源,完善配套功能,促进了园区经济大发展。年6月,围绕市委建设新城区的重大部署,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江苏昆山、苏州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城市规划和建设经验,并形成《城市规划与建设考察报告》,市委采纳了其相关建议,积极推进新城区建设。目前,我市新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都已完成,新城区4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已全面启动,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围绕国计民生,进行重点监督。民生问题,民心所系。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把事关民生的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等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政府落实解决。近年来,常委会围绕"水厂建得成、企业管得好、群众用得起"的目标,每年都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对这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市政府广辟融资渠道,创新运行机制,落实优惠政策。近三年,全市共投资2300万元,修建了10座中心水厂,分步解决了2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群众对此十分满意。农村公路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性工程。多年来,行路难困扰着农民,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加大投入,建管并举,确保了农村公路"建一条、成一条、养一条、保一条"。近三年来,全市共投资2.5亿元,完成通乡公路建设38.34公里、通村公路建设885公里、落实专业养护人员90人,实现了农村公路“村村通”。
三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人大监督有许多不是一次视察、检查就能够解决好的,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形式,一抓到底,督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近年来,水污染防治一度成为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水污染治理”确定为重点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五年治理,分步实施,每年都通过深入现场检查、集中力量整治、召开专题会议督办等形式,督促市政府及环保等部门认真落实治污工作。关停了13家污染较大的“五小企业”,投资2亿元建起了2座污水处理厂,督促12家重点企业安装了15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通过近几年的治理,全市大小河渠的水变清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年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继续保持双降,经省环保部门认定,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减排4%、6%。
三、加强预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预算监督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透明钱柜”,为老百姓管好政府的“钱袋子”,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预算监督的方式方法,预算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全面实现预算监督“三个转变”。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遵循法规、结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修改《市预算监督办法》。修改后的监督办法内容更全面、程序更明确、方式更科学、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更突出,使我市预算监督工作实现了实质性的“三个转变”:即在预算编制上,由总预算与部门预算分步编制向总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进行了转变;在预算审查上,由“一审”向“四审”转变;在预算执行上,预算的调整和变更由事后批准向事前审批转变。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于年、年又分别制定了招商引资等特殊事项借款备案制度和《关于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办法》,为预算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初步审查,不断提高预算监督的工作实效。常委会破解专业人员缺乏的“瓶颈”,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成立初步审查专班,采取听汇报与查“四表一书”相结合、审查总预算与审查部门预算相结合、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集中审查与进户调查相结合等办法进行初步审查。每次审查出来的问题以初步审查报告的形式向主任会议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负责人在主任会议之后7日内将相关问题的解决进行答复。近几年来,初步审查报告的问题和建议一般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和落实。
三是强化审计支撑,逐步拓展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常委会始终依托审计部门的力量,一方面把人大的监督重点纳入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如常委会要求市审计局对市四大公司(城投公司、汇桥担保公司、盛公司、投资公司)的营运、市国资办产权收益专户、国家投资浩口镇等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连续几年的跟踪审计。常委会在听取审计报告后,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注重利用审计成果。审计成果不仅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托,而且还是跟踪监督,加强整改的重要依据。在预算审查时,初步审查专班将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作为初步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时也要听取审计局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同时,我们还注重利用审计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进行了跟踪督办,形成审议意见后转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后,向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四、运用监督新方式,努力践行执政为民
对政府组织部门进行工作测评,是近些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全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活动。首先,精心制定方案。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测评方案,并请示市委批准施行。其次,广泛征求意见。将被测评部门工作报告及部门工作职能分送到每位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代表又通过走访选民向选民述职,深入了解民意,掌握真实情况。第三,进行投票测评。常委会严格测评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政府工作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保证了测评活动公正客观的开展。年终,常委会专门召开测评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政府组成部门进行投票测评,当场公布结果。第四,运用测评结果。对测评前五名的部门授予“市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测评得“不满意”票超过参评人数二分之一的单位,由常委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再由常委会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投票测评,得“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二分之一的,根据市委文件规定,按程序调整其主要领导职务;得“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常委会在下年度工作中将其作为重点对象予以监督。最后,认真进行整改。测评大会后,常委会将测评工作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分类,然后分别交由各部门整改落实。各部门积极认真对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送常委会,然后分轻重缓急进行整改。通过工作满意度测评,既提高了常委会监督水平,又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改进水平、提高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