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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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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情况调研报告

土地整理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我县土地整理工作起步较早,效果较为明显。但是,在当前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的发展时期,进一步深化土地整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并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最近,我们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土地整理工作做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我县土地整理的基本情况

(一)申报项目日益增多。从年至年底,我县共申报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7个,项目建设总规模7691公顷,预算总投资1.2778亿元;申报市级“占一补一”土地开发项目94个,预算投资2368.7635万元。年,我县共申报闸口、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第一期土地整理,夹竹园、闸口镇血防土地整理,、高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等4个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5354.1563公顷,预算总投资11071.34万元;申报市、县级“占一补一”土地开发项目79个,建设规模410公顷,预算总投资约675万元,申报项目建设总规模和预算总投资均接近前七年总和。

(二)项目设计日臻科学。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实行严格的会前初审、会议审查和会后复审的“三审制”,确保土地整理项目设计科学、投资合理、预算真实。以斑竹当镇血防项目建设为例,该项目初期设计总规模1989.76公顷,预算总投资3964.10万元。通过“三审”,对部分工程规划方案和预算进行了调整,共减少土地平整土方119.98万方、沟渠改造升级54千米、田间道改造升级89.85千米、生产路改造升级8.24千米、涵洞325座、水闸155座、农桥23座,增加泵站4座、渡槽13座。工程施工费预算由3274.66万元调整为2464.91万元,减少809.75万元。

(三)项目管理日益规范。对项目工程,实行“五查”、“五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即“现场监督、监理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群众监督”,“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对建设资金运行,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四专”管理,项目验收结算后,组织专项检查验收,确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四)项目成效日益显现。截至年,我县共实施完成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5个,建设总面积3983.86公顷,完成总投资5595.05万元,增加耕地总面积185.28公顷。完成土地平整土方73.24万方、拆迁房屋209幢、平坟720座。改造升级排灌渠道212.416千米、田间道88.087千米、生产路41.433千米。新修泵站30座、涵闸424座、农桥317座、渡槽2座、拦水坝1座。项目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抗灾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环境面貌明显好转,新农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达到了“地平整、土肥沃、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林成网、灌得进、排得出”的高产农田标准。

二、我县土地整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土地形势两极分化比较严重。一方面,用地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县73.3万农村人口,共有耕地面积1956165.9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2.7亩。同时,随着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土地瓶颈成为我县招商引资的最大障碍。另一方面,土地闲置浪费十分严重。零星废弃地、荒滩荒山等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大量“空心村”的存在影响到土地的整体开发。据初步统计,我县共有未利用土地35623.2亩,其中滩涂86189亩、荒草地10393.3亩、沼泽地112.5亩、芦苇地634.4亩。土地整理工作中存在的系列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重视程度不高。土地整理项目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多学科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齐心协办。但我县少数部门特别是个别涉农部门,对土地整理项目不理解、不支持,没有真正发挥土地整理的主力军作用;有的部门热衷于争项目,不乐于建项目、管项目,习惯当甩手掌柜;部分土地整理项目所在乡镇政府重申报、轻协调,认为土地整理是国土部门的事情,客观上形成了国土部门“单打独奏”的局面。

(二)统筹协调不够。主要表现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有的乡镇不配合、村组不参与、群众不知情,规划设计与农村习惯、农田水利设施脱钩,与客观实际不一致,导致规划设计缺乏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有的项目区为一条小沟小渠争论不休,部分项目设计变更频繁,随意性较大;有的群众对土地整理工作认识不足,对项目建设期望值过高,但由于项目本身投资有限,不可能完全满足项目区所有群众的要求,部分村民对项目实施产生抵触情绪,导致规划设计开展困难。

(三)建设环境不优。一方面,施工环境较差。在施工过程中,有的项目区存在沙霸、砖霸、车霸,强行供料、强行包揽工程、肆意滋事、强讨恶要、干扰施工等现象,影响了工程质量和进度;另一方面,外部环境不够宽松,少数职能部门人为设置障碍,乱检查、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甚至把土地整理帐目拿去半年既不处理又无回音。

(四)后续管理偏弱。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对招投标缺乏后续跟踪管理,假借资质、串标、围标现象时有发生;对已完工的项目,有的后续管理责任不具体、管护资金不落实、管护人员不到位,造成建成项目工程人为损坏严重,杂草丛生,破毁不堪;有的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后,没有及时投产使用,利用率和产出率不高。

三、加强我县土地整理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土地整理工作。土地整理,是通过对农地村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其他零星废弃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以增加耕地及其他农业用地的有效利用面积,提高土地产出率,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土地整理项目属国家全额投资项目,不需地方配套;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地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60%,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能够有效降低新增建设用地成本;特别是申报和实施城乡挂钩项目,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缓解用地指标不足的压力。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土地整理项目争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加大对上项目争取力度,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土地整理工作环境。县高产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作为我县土地整理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要加大土地整理的组织力度,定期召开会议,策划土地整理项目,协调解决土地整理中出现的问题。

(二)整合项目,提高土地整理项目效益。一是科学规划。科学规划是土地整理的前提。项目规划要紧紧围绕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近远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突出区域发展重点,注重项目投入主次,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建设的原则,确保项目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二是合理整合。合理整合是提高土地整理效益的出路。以土地整理项目为主体,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建设、综合扶贫开发等其他关联项目,打包申报。通过项目向区域集中、资金向项目集中,发挥土地整理项目的带动作用和最佳效益。三是精心设计。要坚持民主意愿与科学决策相结合,以尊重项目区群众意愿为前提,以大多数人受益为原则,体现群众基本需求,满足项目区生产、生活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同时,项目设计要与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相结合,发挥土地整理项目的整体效益。

(三)强化管理,发挥土地整理项目功能。加强管理,是发挥土地整理项目作用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坚持实行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五制”运行方式,规范招投标,杜绝假借资质、串标、围标现象,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同时,加大对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理力度,提高施工质量。二是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一方面,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拨付“申请、审核、审查、核对”程序,杜绝截留、挪用或挤占现象发生,保障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强化项目工程施工财务管理,完善内部稽查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防止预支超支。三是强化竣工项目后续管理。要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制定项目工程后续管理规章制度。要落实项目后续运营与管护方案,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障管护资金,采取承包、租赁、拍卖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对项目区内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林网等进行管护。同时,建立健全项目区后续管理责任考评制度,实现可持续后续管理。

(四)营造环境,保障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土地整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打造土地整理的良好环境。一是营造服务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整理方面的方针和政策,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土地整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协调服务。二是营造施工环境。各相关部门在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参与,搞好配合。国土部门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做好项目区土地平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田间道路、生产路的建设;水利部门要搞好项目区主干渠系建设,大中型泵站改造工作;财政部门要在争取更多的资金,合理调配资金的同时,切实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农业部门要做好项目区的测土配方和地力建设工作;建设部门要搞好项目区的村庄建设规划调整工作;部门要通过在项目建设区设立临时警务室、安排警力巡查等形式,切实维护项目区的建设秩序;电力部门要保证项目施工用电;林业部门要对项目实施需要砍伐林木的,及时办理砍伐许可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三是营造社会环境。加大土地整理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地整理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土地整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土地整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完善政策,促进土地整理持续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土地整理的政策制度。优化土地产权制度,防止短期化、掠夺式的经营发生,提高群众对土地资源的期望值和预期收益,使群众能积极主动的要求和参与土地整理、整治活动。二是调整和完善土地的管理制度。通过整理,加速土地资源合理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发展。严格土地使用方向转化的审批制度,防止土地非农化超速流转。三是完善和优化土地整理和整治的政策激励约束制度。对通过整理扩大土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等级的要给予奖励,对滥占滥用土地、随意转化土地使用用途的要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