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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债务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突出问题,一直以来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坚持一手抓化债,一手抓规范,在抓好村级债务管理的同时,狠抓村级债权清理与农户欠款往来管理,有效防止了村级新生债务的产生,对推动全镇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乡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农户欠款在村级债权总额中占绝对比例
截止年底,镇21个行政村、208个村民小组共形成村级债权总额2251万元,其中农户欠款2048万元,占村级债权总额的90%。农户拖欠村级债务,形成村级债权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拖欠国家税费欠款。一方面,有部分农户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大面积减产而减收,导致当年的国家税费任务无法完成,形成拖欠。另一方面,部分农户在家庭困难时期少交或缓交村组负担的款项,后因村组干部频繁更换,村组无人追讨,欠款农户也没有自觉偿还,形成农户欠款。合并前的原长河村,年该村农户全年负担58万元,当年只回收资金8万元,农户欠款达50万元。二是借贷高额利率欠款。农村税费改革前,部分村组为完成上缴资金任务、兑现村组干部工资等多种原因,向民间高利率借款,与此同时,农村欠款也按高利率计付利息,致使欠款农户因利息负债。以申一组为例,该组现有农户31户,有村级欠款的农户28户。调查的10户中,农户欠款有30%以上是高额利息欠款。三是集资摊派负担欠款。税费改革前,农户的负担过高,亩平收取负担在350元—450元之间,村组为完成“三提五统”、各种达标升级任务等向农户征收的集资、摊派款,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导致农户拖欠村级款项。四是村组干部转嫁欠款。主要是部分村、组干部将与农户个人发生的借款转嫁到村组形成的农户村级欠款。五是村级组织援借农户欠款。部分农户因天灾人祸,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寻求村级组织帮助,发生的少量现金借款。
二、疏于管理的债权形成过程往往成为债务的积累过程
村级债权疏于管理的主要表现有:一是往来票据不全。受农村传统人情观念、法律知识缺乏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户借款往往采取口头约定,特别是在税改前没有办理欠款手续的农户较为普遍,代管部门只能凭村报来的农户欠款表入账。二是转嫁随意性大。由于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必要的监督机制,部分村组干部利用权力,把个人与农户之间的债务转嫁到村组,直接从村组套现,化“私债”为“公债”。三是债权债务认可率低。受村组干部不断变化、合村并组、农户搬迁、无人追讨等因素影响,欠款农户对缺乏欠款手续的债务存在普遍不认可的现象。四是债权“呆死”,债权实际上就是债务。一方面,农村一个时期财务管理的失控、村级盲目办企业、“一村一品”、“一村一个经济特色”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规律,不仅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村级债务,而且形成了一定数额的呆死帐。在镇农村债权中,因此而形成的债权呆死帐76万元,占村级债权总额的3.5%。另一方面,农村干部无视财务管理,与外单位及个人发生的债权关系不予追讨。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干部的离任,使农村与单位及个人发生的债权关系,因单位不复存在,个人死亡、搬迁形成村级债权呆死帐。该镇与单位个人发生的应收而无法收回的债权86万元,占村级债权总额的4%。可以说,农村债权的形成过程往往成为村级债务的增长积累过程。
三、加强村级债权管理是化解农村债务的有效途径
镇党委、政府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创新农村债权管理模式,狠抓村级债权与农户欠款往来管理,有效地减少了农村社会经济纠纷,防止了农村债务反弹。一是完善了农村债权管理制度。该镇把农村债权管理写入《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大对农村财务管理力度。同时,对农村债权中农户欠款进行清理、确认,补足欠款手续,从根本上杜绝了农户不认帐、村组干部写“黄帐”、债权多数呆帐的局面。对拒不补写欠条的农户,由村组织三至五人以上的群众代表予以签字确认,并张榜公布。二是规范了农村债权农户欠款往来管理流程。该镇委托镇财管所根据农户欠款往来管理的现状,制定了《农户资金往来结算台账》,明确农户当年的政策内负担,接转上年转来的农户欠款。台账设有农户姓名、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其它承包面积、当年政策负担项目、应交资金、结算情况、下欠情况、经办人、年末下转,以及涉及承包土地应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等11项内容,采取经办人与农户签字结算、群众代表清查确认,村主管会计盖章上报服务中心入账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农户欠款往来的管理。三是实行农村债权与村级债务结对置换管理。通过引导农户欠款与村级债务结对置换,不仅较好地消除了部分有效农户欠款,也较好地化解了村级债务。该镇原,年至年的六年间,该村采取结对置换与清收农户历年欠款相结合的办法,将村级116万元债务和村级农户欠款相抵化平,成为无债村。四是开展农户欠款当年不发生试点。该镇在斗兴厂村开展了农户欠款当年不发生的试点工作,制定村规民约,把村组干部责任与当年农户资金回收任务重点挂钩,由村民代表监督,“村组干部所包的组,当年未收回资金形成的农户欠款扣除村组干部工资”,激发了村组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缓解了农户与村组间的矛盾,增加了农户的还款积极性。五是强化了村组干部责任。制定了《镇农村工作责任结账办法》,并把当年资金回收、农户欠款往来的管理写入“责任结账办法”中,包村镇干部的责任凭年终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金,村干部凭年终考核情况计发工资,明确镇村干部对农户欠款往来管理的责任。
四、加强农村债权管理需要标本兼治
(一)要有效消除呆滞债权,处理农户欠款。一是对死亡迁移的农户欠款由村民代表决定予以核销;二是对因家庭天灾人祸等特别困难的农户,由村民代表决定酌情核减;三是对农户欠款中的利息及不合理的负担资金由村民代表决定酌情处置,处置资金由村与组结算,化解组与农户之间的矛盾。在处置农户欠款时要讲究方式方法,一是要开展对农村债权的清理自查,确保农户对欠款的签字认可;二是要依靠群众,制定农户欠款偿还办法;三是要加强对农民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教育,促进欠款农户订出还款计划,并由村民议事会监督,促其按期偿还,并防止新发生农户欠款不打欠条的现象发生。
(二)要为农村债权管理提供政策、法律法规上的支持。一是需要政策支持。在国家惠农补贴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部分农户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严重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该镇申一组事务管理员汪泽元告诉笔者:“农户王某欠组一万余元,税改后的负担资金一毛不拔,我们拿他没办法;不仅引起了其他农户的不满,而且使农村干部的工作举步维艰。”大多数农村干部群众希望对农户欠款管理给予政策支持。二是需要法律法规支持。承包农村土地,对农民讲是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规定了承包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农村债权中农户欠款形成就是农户没有承担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在追缴上,农户没有打欠条,不具备付诸法律的条件,也没有付诸法律途径解决的先例。农户欠款逐年增长,让农村干部束手无策。农村税费改革八年来,“锁定农村债权”、“严禁收取农户欠款”等农村政策背景,让农村干部对于出台新政策和法律支持农村工作充满等待。
(三)要加强对农民的引导与宣传教育。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签约,是控制农户欠款逐年增长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债权的法制化管理进程。另一方面要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签约。签约合同最好由村民选出公证人,促进合同的履行。合同内容要通俗易懂,让农民直观地接受。笔者调查该镇农村发包的156件“其他承包方式”的合同中,合同履行占99.8%。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其他方式承包合同可以较好地履行其权利义务,而家庭承包方式却较差。该镇申一组,年31户只有四户履行合同义务,只占13%。因此,农村家庭承包方式的合同签约与管理,是促进农村债权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农村财务新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