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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市场经济转型、农村经济的发展,县各级各类农产品市场如雨后春笋般地不断发展壮大。农产品交易市场已由自发形成到有序建设,由零星分散向规模集聚,由无序交易到规范运作。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正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一、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市场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我县农产品市场数量、成交金额大幅提升。三十年来,县累计投入资金20397万元,建成农产品专业市场两个,城区及各乡镇综合市场26个。累计建设面积419669平方米,年交易总额为49970万元。
1.专业市场。比较规范的农产品专业市场有两个,即县城农贸市场和木材加工交易市场。县城农贸市场投资额843万元,建设面积14200平方米,年交易额18540万元;有经营摊位800余个,经营门店80余间,经营户来自本地、周边各县、市(区)、广东、四川、贵州等省,共约800余户。木材加工及交易市场,位于丹凤镇大同新324国道旁,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总投资5030万元,年交易额25000万元。
2.农(集)贸市场。乡镇农(集)贸市场共计26个,其中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个,年交易额在100-500万元的9个,年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下的14个(其中交易额不足50万元的8个)。位于丹凤镇的牲畜市场,投资额200万元,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年交易额2000万元;位于雄壁镇水草湾的坑木市场,投资额10万元,建设面积539平方米,年交易额1056万元;位于彩云镇的牲畜市场投资额400万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年交易额900万元。
3.新建市场。2010年已启动竹基、大同和路新等6个集贸市场新建或改扩建。其中在丹凤镇大同村委会,投资3500万元新建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规划面积7000平方米,计划年内建成投入使用,预计交易额18000万元;投资1200万元改扩建牲畜交易市场,使其面积增加到6000平方米,计划年内投入使用,预计交易额5000万元。
(二)市场功能日臻完善。随着市场建设规模、档次的不断提高,市场设施日益配套,市场的辐射半径也逐步扩大,尤其是我县已建成的木材加工及交易市场,依托我县林产业、交通优势和引入的龙头企业华海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辐射西南,极大的提高了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拉动了农村小城镇建设进程,拓宽了劳动力就业渠道,繁荣了地方经济。
(三)市管服务逐步规范。随着工商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市场管理、服务分开,工商、市管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均建立了相应的市场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了市场管理服务制度,稳定了市管干部队伍,形成了管理有序、运作有方、协调发展、市场繁荣的良好发展机制,有效地提升了市管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1.市场规划管理缺位。由于我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尚未系统修编,缺乏完整可行的建设总体规划作指导,存在盲目建设现象,形成“有场无市”和“有市无场”。特别是工商、市管分家后,形成一定的市场监管真空,造成执行政策口径不一,逐利思想回升,部分农(集)贸市场以路为市现象严重。
2.市场经营环境不优。一是由于缺乏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手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得到保证;二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技能较低,交易方式原始,交易行为不规范,无序竞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市场监管服务改革不彻底,遗留问题多,涉及部门多,市场建设发展等优惠政策难以落实。严重制约了市场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范围的拓宽。
3.市场辐射效应较弱。目前,我县大多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仍处于初级市场形态,市场软、硬件设施不到位,信息不灵,交易手段落后,销售渠道狭窄,再加上重种养、轻销售等传统观念制约,生产与流通基本处于脱节状态,市场大多自发无序发展,很难形成规模,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
三、市场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认识,提升市场发展定位。农产品市场是农村经济繁荣的晴雨表。它连接着生产和消费,是政府调控生产和消费的重要中介,是事关国计民生的一项“民心工程”,其公益性远大于营利性。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能有效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拉动城乡消费,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群众生活,繁荣地方经济。各级各部门要把市场建设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充分发挥市场在流通中的主体作用。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市场网点。一要出台市场建设规划。建议聘请专业权威机构,科学论证,尽早出台《县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规划》,贯彻“立足长远,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期建设”原则,用规划指导全县农产品市场建设。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不搞重复建设。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避免出现有场无市和有市无场的现象。二要融入省市整体发展。充分利用好的区位产业优势,积极创造条件,让一些专业市场落户我县。三要科学合理建设市场。具体做到五个结合:即做到县城市场与乡村市场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市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把市场建设规划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结合进行;市场建设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根据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情况建设专业市场;市场建设与开发传统产业相结合,根据传统产业的发展优势,建设市场,突出地方突色;建设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相结合。
(三)拓宽渠道,鼓励多方建设市场。一是政府出资主导建设骨干市场。政府在区域性骨干市场的建设上必须要起主导性作用,财政投入,国有管理,把区域性骨干市场建设当作一项招商“筑巢”工程、一项政府公益事业来抓,以骨干市场来联结产业群,拉动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多方筹措市场发展资金。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从收取的市管费、市场检疫费、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市场建设和市场维护,做到“取之于市,用之于市”。三是社会多元投资建设市场。在市场建设中,要坚持“行政推动,社会参与,多方兴建,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支持国营、集体、个人采用多种投资形式建设市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引导龙头企业创办市场。政府要建立市场引导基金,鼓励如华海木业等农产品龙头企业加大市场投入。
(四)合理定位,构筑城乡市场体系。农产品交易市场是满足需求、开拓需求、创造需求的有效载体。一方面以县城市场建设为重点,带动龙头市场、专业市场发展。要重点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大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大同、彩云两地牲畜市场等,突出发展蔬菜、黑山羊等市场。发挥专业市场的需求引导作用,加速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生产的规模发展。要充分发挥大市场对商品物流的辐射作用和产业规模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以乡镇市场建设为重点,促进农村集贸市场改造提质。要围绕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在现有的农贸市场中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市场辐射力、主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市场。要出台政策,鼓励社会民间资本投资改造农村集贸市场,逐步淘汰赶集式、单纯追求摊位式的初级市场,加快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市场管理规范、商品质量可靠的新型农贸市场,引导、开拓农村市场需求。
(五)规范管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一要严格市场审批权限。对于新建市场,要由商务、发改、建设、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审批,并严格按照全县市场建设规划设点布局。对于扩改建市场或改变市场经营性质的,必须按程序报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要建立市场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要实行农副产品“绿色通道”,不论是运输粮油、蔬菜,还是畜禽的车辆,凡在我县境内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查扣。
三要落实市场优惠政策。要切实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市场建设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关于土地、收费、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新建市场,要一场一策,一事一议,参照公益事业性质用地来划拨市场建设用地,促进市场尽快形成规模,发展壮大。
四要完善市管服务体系。要依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界定工商与市管的市场管理权责,解决工商分流遗留问题。市场管理服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对全县市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整合市管费、卫生费、摊位费等税费的收取,实行“一票制”,一家收取,多家分成。要建立和培育市场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培养现代化的管理人才,引入先进的现代市场管理模式,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做到科学管理,合理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