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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三年来我院执行工作回顾
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经过广大执行人员的努力,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近三年来,我院共收执行案件*件,结案*件,执结率为*%,结案标的4.53亿元。结案率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加强大局意识,竭力担负维稳政治责任
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我院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把正确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与依法执行的关系放在重要位置。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变被动接待当事人上访为主动下访,走到田头,座到床头,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结头。近三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首先,我们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执行为民的观念,融民情于案情,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执行工作的首要位置。近三年来,我院从自身设立的司法救助基金中拿出30000余元,用于对特别困难当事人的补助。其次,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将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到执行队伍,配齐配强执行局领导班子。第三,注重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执行员考试中,我院平均成绩名列全省前茅。
(三)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
要确保执行队伍不出问题,必须加强执行监督。我们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实行“六监一”的执行监督模式:立案庭对执行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和实施流程管理,主要是督促案件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及时执结;执行工作局由具有裁判资格的执行人员组成,控制执行裁判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需要裁决的事项,由执行局作出裁定或决定,再交由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对于被扣押的执行财产,由司法技术室掌握保管、评估、拍卖权,并负责拍卖、鉴定、审计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财务室统一管理执行款项的收缴和支付;审判监督庭掌握执结案件案卷的书面评查权,依据案卷材料,经过详细的审查和慎重分析,对整个执行案件在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是否合法做出结论;纪检监察室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和主动进行回访两种方式,掌握对执行队伍的风纪监督权。“六监一”的监督模式在《人民法院报》连续三期登载,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先后有河南、山东、江西等十余家法院来我院学习。山东高院全文转发,要求全省法院学习,参照执行。
二是主动邀请检察院进行执行监督。我院经过认真研究,并和县检察院仔细协商,决定充分发挥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即由法院执行机构主动邀请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对执行进行监督。监督的范围包括执行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九个方面的内容。对不规范的执行行为,主要通过检察意见书的形式进行监督,既保证检察院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又防止检察权对执行权的法外干预。主动邀请检察院对执行进行监督,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并向全省法院进行推广。
(四)加强执行工作改革,着力推行“亲和式”的执行方式
1、执行实施权警务化。将执行权分为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由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行使,具体实施执行措施的权力如送达、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罚款等对抗性较强的工作,由司法警察来完成。
2、执行预立案制度。为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强化当事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法院集中现有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对那些在现有条件下通过执行程序暂无法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案件,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期限,采取执行预立案。
3、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为载体,大力推行“亲和式”的执行方式。人民陪审员参加诉讼活动已在全国推开,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尚只有我院正在进行尝试。人民陪审员产生于广大的人民群众之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让他们参与执行,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尽量争取案件的和解,以亲和的方式,温情的面孔,减少执行的威慑力和对抗性,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还可以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监督,防止腐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创新思路,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明确执行任务,目标要有新要求
我院近期执行工作的总目标是:以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执行工作能力,规范执行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健全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目标是: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执结积案200件。在日常工作中,案件期限内执结率要达到*%以上,年度净执结率达到60%以上,执行标的达到60%以上,中止执行率要低于20%。
为确保此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能实现预定的目标,务必抓好三落实:
一是组织落实。这次专项活动得到了县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建立了以饶书记为召集人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顺利完成执行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我院要充分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执行中遇到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召集人汇报,请求召开联席会议,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二是任务落实。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执行局要建立“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责任制。这次集中清积要解决的重点案件是:有履行能力或有部分履行能力的案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涉及部门和地方保护的案件;暴力抗法未得到处理的案件;对原中止的案件进行甄别,有能力恢复执行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上访不断的案件。
三是责任落实。要梳理摸排出一批重点案件,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要利用执行集中兑现和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大正面宣传,壮大执行声威。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人加强督促或通报批评。
(二)要更新执行观念,认识要有新高度
执行工作要创新、要发展,只有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提高思想认识,以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现代执行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才能有所作为。我们要从保护和实现债权人权利,维护司法和法律权威的角度,认识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执行的重要性。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强化生效裁判文书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为此,我们要正确处理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依法执行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在未执结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是考虑社会稳定的因素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久拖不执的。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必须为社会稳定服务。但决不能把依法执行与维护稳定对立起来。应当看到,没有对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没有对正义的伸张,没有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裁,就不可能有长期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不能为一时的稳定、局部的稳定而牺牲长期的稳定和全局的稳定,更不能把一些单位因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而上访闹事甚至暴力抗法看作因执行引起的不稳定。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组织、雇请、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集访、闹事已经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企图逃脱法律制裁的惯用伎俩;静坐、示威、拦堵交通已经成为极个别人用来向司法机关施压从而实现逃废债务、获取非法利益的基本手段。对此,如果我们一味地无原则地避让、迁就,我们就会养痈遗患。当然,在执行中要坚决杜绝不文明执行、不依法执行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大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讲究执行方法,力避激化矛盾,以尽可能少的强制手段实现执行目的;要努力推动执行和解,尽最大可能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是要正确处理执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服务,是人民法院的应尽之责。
对外地的当事人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是一种严重的损人利己的行为。如果说获取的利益有利于本地经济的发展,也是以牺牲其他地方、部门或公民个人的利益为前提,甚至是以国家利益为代价。其结果必然是经济的负增长。赖账不还即使可以获得一些眼前利益或蝇头小利,但会因此而付出巨大的道德、法制和政治成本,将会极大地损害本地政治形象、商业信誉,恶化本地的投资环境,最终是一个“丢人”的蚀本买卖。我们更应该看到,在经济不断全球化的今天,任何地方和部门保护行为,都是在断送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前途;任何以牺牲本地区的商业信誉为代价的利己行为,都是极为愚蠢的短期行为;只有恪守诚信,积极履行法律和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才能给投资者和商业伙伴以安全感和投资信心。
三是正确处理客观与主观的关系。执行之所以成为一个难于破解的难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很多,如特困企业多,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诚信机制未建立,财务制度不健全,法制意识不强,逃债行为难以得到追究等等。所以说,执行难决不是法院一家所能解决的,必须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但是,执行难的主观原因也不应忽视。许多案件之所以得不到执行,与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有很大的关系。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要破解执行难,首先要战胜我们自己。要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队伍本身存在的问题,创新执行方法和手段,要以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精神,努力破解执行难。
(三)要完善执行机制,改革要有新思路
进一步规范执行机制建设。要将执行裁判权从执行局分离出来,使执行局成为单一性质的执行实施机构。要积极拓宽救济渠道,充分发挥执行听证的作用,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
进一步推进执行方式改革。要破解执行难,必须创新执行手段。要积极借助外部力量,争取社会支持,减轻法院压力,建立和完善执行督促机制;要通过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风险,要求其积极举证,委托调查等方法,调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要通过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方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要通过采取强制措施、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等方法,督促协助执行人履行协助义务。同时我们要注意执行方式上的合法化、科学化、人性化。
(四)加强规范管理,制度要有新举措
要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行环节入手,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这四个重点环节是:与当事人、人、律师的接触环节;评估拍卖环节;执行收费环节;执行款物管理交付环节。有制度的要尽量完善,没有制度的要尽快制定制度,决不能让任何人有可乘之机。
(五)要强化执行保障,保障要有新力度
一是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提请联席会议解决。执行局要充分发挥执行主力军的作用,切实担负起职责。
二是素质保障。要配齐配强执行力量,要强化执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行人员审时度势、把握时机、选择方式的能力,查找财产的能力和执行交接的能力。
三是物质保障。要争取党委、政府对执行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保证执行所必须的经费。执行装备必须配齐。但不能违法创收。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一项既崇高又艰苦,既充满机遇又具有挑战的事业。我们一定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务实求真的作风,努力拼搏,奋发进取,开创我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县委及其政法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以优异高效的执行效果,为构建和谐*做出贡献。